原本以為交一筆開發商銷售時聲稱可以算進首付款的「服務費」,就可以在買房時順利得到抵扣,結果交了這筆「服務費」的呼市富力華庭超千戶業主,卻在實際交易時發現曾經的抵扣承諾落空了。
從去年10月到今年10月,這些業主為追回這筆「服務費」維權近一年,但一直懸而未決。
2017年7月至2019年12月間,富力華庭的業主們在富力華庭售樓部購買了房產。在繳納定金時,部分業主發現多出一筆由內蒙古益金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內蒙古優客美居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內蒙古艾方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內蒙古大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內蒙古大象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等中介公司收取的「服務費」。
業主韓女士告訴記者,每戶業主所交服務費在2萬元至3萬元不等,數額並沒有具體標準,甚至有一部分業主並未繳納過這筆錢。從2019年10月開始,業主們為了追回這筆錢,和呼和浩特市富力通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富力通達)交涉數次,已整整一年。
據業主們自己不完全統計,交過這筆服務費的業主已過千人。而「服務費」的名目不一,一部分業主的收據上所收費用名為「居間服務費」,而另一部分業主的收費憑據上只表明是「服務費」。
「交服務費時,富力華庭的銷售向我們承諾,這筆錢可以在買房時享受折扣,且可以算進首付款。」業主韓女士說。「但在交首付款時,我們不但沒有享受到折扣,就連服務費都沒有算進首付款。」
眾多業主認為,自己被騙了。
業主們告訴記者,富力通達稱他們與內蒙古益金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等多家第三方公司有合作關係,這是業主與第三方公司的交易,服務費由第三方公司收取。富力通達未參與收取服務費用,業主想追回這筆錢,需找第三方公司,富力通達可以進行協助。
但業主們認為,交款時業主是直接來富力華庭售樓部進行交易的,且如果沒有富力通達的安排,他們根本不會和第三方公司有任何接觸,所以應該由富力通達承擔責任。
8月17日,富力華庭一位業主在人民網旗下「領導留言板」微信小程序上針對上述問題進行投訴。內蒙古晨報記者看到,呼和浩特市委監察室9月7日就以上回復稱,「呼和浩特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住建局立即進行核實調查,經了解,呼和浩特富力通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與內蒙古益金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內蒙古優客美居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內蒙古艾方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內蒙古大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籤署合作協議,委託其為富力華庭項目提供商業包裝、項目推廣等服務。網民投訴收取的服務費,由以上四家公司收取,當事人交費時籤署了服務協議,四家公司也依據雙方協議,為投訴人提供了服務。呼和浩特富力通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與這四家公司籤署合作協議已於2019年終止,現所有投訴問題均由富力通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解決。富力通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解決方案為:將服務費以等額車位抵用券返還客戶,持有車位抵用券的客戶可在現有價格基礎上,享受售樓部所有優惠折扣後,抵減抵用券相應金額,抵用券也可轉讓。因目前車位定價未正式確定,開發企業承諾將在價格確定後統一告知業主。如業主認為在服務過程中存在欺詐銷售等行為,也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對於呼和浩特市委監察室的回覆,部分業主表示不認可,只希望富力通達退錢給他們。
10月15日,富力通達發布了一份《關於富力華庭收取服務費的告知書》,提出的解決方案為客戶所繳納的服務費採用車位抵用券的形式抵減。
對此,部分業主表示不接受,將繼續與富力通達交涉,直到富力通達退錢。
就此事,記者諮詢內蒙古文盛律師事務所苗榮盛律師。苗律師稱,第一,業主直接與開發商籤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且在交付定金與首付款時開發商仍然是以自己的名義出具相關財務票據,作為開發商售樓部,對外以開發商名義進行直接銷售,並不涉及任何第三方中介提供服務或居間服務的行為;第二,作為開發商,在業主支付費用後向業主提供票據當中摻雜第三方所收取的服務費或居間服務費的行為,且業主對任何第三方的參與不知情,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享有知情權、選擇權,開發商不得將與第三方合作產生的費用或其他行為強加給業主,也不得向業主收取任何名目的相關費用;第三,業主在發現服務費不合理後及時向開發商反饋,開發商或第三方公司承諾將此費用納入總房款中予以扣除,但在交款時違反了承諾,屬於欺詐消費者的違法行為。
苗律師稱:「開發商隱秘或委婉地將第三方公司引進售樓部,為業主提供服務,這些行為都是開發商進行銷售的一種形式而已,都應該納入開發商的成本範圍,不應該將此成本轉嫁到消費者頭上。」
業主們能否追回這筆「服務費」?內蒙古晨報將持續關注。
來源:內蒙古晨報記者:蘇勤
責編:趙鵬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