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兩個科目核算異同點一覽表
(二)兩個科目核算舉例
例1:北京市某事業單位在2020年6月1日對固定資產盤點時,盤點過程中,發現一臺設備B毀損,B的帳面價值為5000元,已計提折舊4000元。2020年6月10日,報經批准處理。2020年6月30日,對毀損的設備B變賣獲取300元,另支付運費100元。帳務處理如下:
(1)2020年6月1日,盤點時:此時呈不定狀態, 則財務會計: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財產價值1000
固定資產累計折舊 4000
貸:固定資產 5000
(2)2020年6月10日:報經批准處理成定態,財務會計:
借:資產處置費用 1000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財產價值 1000
(3)2020年6月30日:財務會計:因處理淨收入上繳財政,故預算會計免做。
借:銀行存款 300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處理淨收入300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處理淨收入100
貸:銀行存款 100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處理淨收入200 【300-100】
貸:應繳財政款 200
例2: 北京某事業單位2020年12月10日,在報經主管部門同意,對某項原價為1000000元,已累計折舊800000元的固定資產進行轉讓,轉讓收入為150000元,轉讓費用20000元,相關處理如下:
(1)處置資產的帳面價值的核銷 ——已確定狀態
借:資產處置費用 200000
借:固定資產累計折舊 800000
貸:固定資產 1000000
(2)處置資產過程中的相關費用 20000
借:資產處置費用 20000
貸:銀行存款 20000
同時:借:其他支出 20000
貸: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20000
(3)處置資產過程中取得收入
借:銀行存款 150000
貸:應繳財政款 150000
【如直接辨認上交財政款,則預算會計就免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