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各業的人士被疫情堵在家中一月有餘,平時忙忙碌碌的律師們也被動宅在家中,在線學習、在線溝通、在線寫作、在線演講、在線會議、在線做公益……等等,全中國的律師在線辦公的潛能被充分激發。
原來需要面對面才能完成的一大部分工作,律師們利用各類辦公軟體與工具,被外部環境倒逼,搬到了線上,實現了溝通、協同、傳播的在線化。
業內人士由此指出,疫情之下的在線化辦公,成為推動律師行業數位化轉型的契機,優秀律所或機構要抓住機遇。甚至有權威媒體引用國外虛擬雲端律所AXIOM的案例,探討雲端律所或者虛擬律所的創新理念落地可行性。(註:本文中的雲端律所與在線律所概念通用)
筆者所在的瀛和律師機構,疫情期間,大力推動KINDLAW數位化作業系統落地;瀛和參與孵化的法大大電籤平臺,都正在與騰訊等生態機構合作,實現業績8倍的增長。
但是,大部分人對於數位化背景下,律師行業轉型路徑與邏輯有些模糊認識。本文籍此探討的主要內容就是在線律所打造需要完成的四個終極條件。
在線律所需要解決組織管理在線化
組織與成員在線是在線律所的首要條件。
其實,在現代服務業裡,中國法律服務行業的信息化整體水平公認是較低的。在傳統的OA信息階段,律所律師的信息化工具相對落後,而且整體落後於其他司法主體比如公檢法。
值得慶幸的是,在移動網際網路時代,隨著網際網路產業的基礎軟硬體迭代,律所低成本獲取第三方在線化服務的技術越來越成熟,而且逐漸成為行業標配。
內部的OA系統、CRM系統、SAAS等系統軟體,實現了企業內部管理的組織在線;通過微信、釘釘、各類在線視頻會議系統(如ZOOM、小鵝通、小魚直播),實現了溝通在線;通過印象筆記、堅果雲、元典、Teambition等文件管理系統,實現了部分知識管理或者項目管理的在線化。
隨著網際網路法院、電子合同、電子政務系統等相關生態鏈的建設,律師甚至一定程度上實現了上下遊司法供應鏈的協同在線。
同時,一群懷揣著技術驅動法律的跨界人才,試圖幫助律師行業做好辦公軟體工具,已經取得初步成效。
比如,最早涉足行業信息的必智軟體們,致力團隊協作系統的阿爾法們,遠在成都創業的張智鑫們,都是令人尊敬的行業先行者,還有我們法和科技與瀛和系。
但是受制於人才、資本、經驗、市場規模等原因,致力於提升效能且有大夢追求的律所或團隊,他們的需求遠遠沒有被滿足。可以說,當前行業在線化的主要矛盾是他們日益增長的對美好軟體的需求與行業內信息化落後現狀的矛盾!
在線辦公,這對於厭倦了整日呆在辦公室,苦惱於通勤時段擁堵的人來說,工作方式更加靈活,時間變得自由支配,平衡了家庭生活與志趣。
疫情期間,有合伙人開玩笑說,在家辦公的前提條件,你得有一幢像西方精英律師一樣的大HOUSE,否則,孩子與家居生活讓你很快失去效率與樂趣,由新奇變得無趣。作為社交型人格的人來說,在家封閉則是一場噩夢。
值得一提的是,組織及法律服務工作者的在線化,是雲端律所的第一步,供給端首先在線化。這就像是淘寶,剛開始發展時,必然是先完成供應商家B端在線化,從線下賣場轉型網際網路集市,消費者才會大面積轉到使用在線購物,是一個道理。
在線律所需要客戶的在線化
這個應該容易理解,客戶的信任建立的方式、溝通互動方式、籤約與支付、服務或產品的交付,是否能完成在線化,這直接決定著在線律所在客戶層面的服務上深度與廣度。
作為一名獨立董事,筆者本周在線參加了一個進入申請IPO階段的集團董事會例行會議,會議有一大摞文件需要籤署,雖然會議可以在線召開,但是文件籤署仍然需要幾位董事拿到寄送的紙質材料後在線下簽署。
電子籤名雖然合規有效,證券法律或法規對此沒有效力性要求,為穩妥起見,董事的籤字仍然需要紙質籤署。雖然技術成熟,但客戶在線化因為種種原因沒有完成,就能以形成閉環操作。
隨著電子籤名在各個行業的有效推廣,越來越多的合同文件實現了在線籤署,比如疫情期間法大大就向全國用戶免費贈送了1000萬份電籤合同,也就是節省了客戶1000萬人次線下活動(包括籤約與快遞)。
法律服務的供給端、需求端,在技術支撐下能同時在線,閉環就形成了。
筆者在此前公眾號文章《律業觀察 | 新冠黑天鵝後的律師服務業走勢》中指出,未來凡是依賴面對面服務的商業模式,大部分都會受到衝擊,反過來能夠線上化、內容為王、流量為王,有導流場景的模式會崛起。疫情只是加快了趨勢,加速了舊模式的衰亡。
值得指出的是,在線律所無論如何發展,線下辦公空間的功能從中短期看仍然會需要,也許功能會有所變化,之前高端甲級5A商務辦公樓是承載著客戶建立信任、合伙人榮耀的場景(這與早期銀行機構為了建立信譽,會租用或選購最核心地段最高端的商務樓一樣)。
如果雲端律所被客戶接受,律所的合伙人空間也許會大大壓縮,而公共空間與功能會放大,留給客戶與律師必須的會面交流,也許就是為了愜意地一起喝杯咖啡。
比如全球最大的美國AXIOM虛擬律所,他們的辦公空間主要留給IT與後臺管理人員使用,大部分合伙人與律師要麼在家辦公,要麼在客戶現場,據了解,律師在客戶現場辦公時間一年平均下來有9個月。
瀛和律師機構創始合伙人梁迪隨團訪問AXIOM。圖片提供:張從容
因此,虛擬律所的成功與否,與客戶在線化程度,以及客戶對創新服務模式的接受度,緊密相連。但是律所線下辦公,仍然是長期的「交易場景」,不可替代,也許未來與客戶交互的不是資訊,而是感情與信任。
在線律所需要市場與營銷的在線化
此次在線內容營銷一下子迸發出來,各家律所與眾多律師,在線創作法律文章研判疫情對客戶的影響文章。在線視頻舉行各類講座、培訓、互動活動,面向行業內外傳遞專業品牌。甚至某家平臺集合行業大咖14門課就募捐了近百萬,將課程打賞的費用捐助災區。
律師開始寫知乎,刷抖音,玩短視頻,上頭條,觸網滲透率大大提高。這是一場生動的在線營銷釋放,雖然在線的知識教育,只是長期觸達客戶有效手段之一,並不能為律所與律師直接帶來律師費收入。
以上只是解決了MARKETING品牌問題,仍然沒有解決律師的SALES銷售問題。營銷的自動化、陌生化、批量化,是在線化營銷客戶的核心要素。
那麼,請問律所的線上流量在哪裡?
說起律師的在線營銷,真是一段辛酸史,過去相當長一段時間,對律所或律師來講,在線上有效獲取客戶的來源非常單一,無非是百度引擎營銷(簡稱SEM),Newsletter,社交媒體,官網獲客,知識在線分享等等。
百度SEM的成本近年來一直攀升,十年前,律師在百度的投放廣告成本與收入比還在1:5至1:8左右,現在關鍵詞價格不斷攀升,而且投入產出比遠不如從前,有的律師坦言在百度投入廣告已經成為雞肋。但是,除此,律師在線獲取案源的機會也越來越少。
其實,SEM只是律師或律所單一營銷渠道,而在線系統性行銷,一定是成熟的套裝化工程,繁雜而漫長,向客戶點、線、面的做立體的多點觸達,通過最終目標是讓客戶沉澱下來。
這套在線工程至少包括郵件營銷、微博微信發表、社交監控、在線教育、聯繫人管理、搜索優化、客戶生命周期管理、合作渠道內容合作、行業內部在線交易市場建立,甚至還要藉助SAAS與AI智能,且整合業務操作界面與客戶關係管理軟體模塊。
當然,在線營銷往前走一步,就是營銷智能化,這不是一家律所或團隊能勝任的,需要藉助第三方智能營銷解決方案提供商。如在全世界排名第一第二的自動化營銷供應商Hubspot、Marketo,以及中國的Ehub,已經非常成熟,為全世界的五百強企業提供智能化營銷服務。
當然,中國律所能否支付得起頂尖公司的營銷方案服務費,那就另論了。
在線律所需要整個生態的在線化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線律所的建成,需要整個法律服務生態體系的在線化完成。
近日,筆者在聽前阿里巴巴集團CEO、知名投行專家衛哲,在線分享企業在線化相關話題。他說由新零售到新經濟轉型的四個核心指標就是:員工在線、客戶在線、產品客戶、管理在線。
衛哲認為產品與服務在線固然重要,而首先完成員工在線是第一步。當年非典疫情中,阿里就是倒逼員工在線,在線營銷,在線辦公,在線客服,在線產品開發,在線協同管理。最終實現四個在線,才能完成新經濟的轉型。
這對筆者啟發非常大,在線律所若要建成,依賴的必然是內外部基礎設施的數位化升級,即從簡單的在線化向全面的數位化升級。
過去幾年,在產業網際網路的趨勢推動下,以及國家數位化戰略部署下,各行各業都將數位化轉型視為未來發展的邏輯與方向。在新冠疫情衝擊下,企業數位化會成為中國經濟穿越疫情,觸底反彈的重要基石。
按照行業通識,數位化致力於利用網際網路新技術新應用對傳統產業的全方位、全角度、全鏈條的改造,鍛造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提高全要素生產率,釋放數字對經濟發展的放大、疊加、倍增作用。
現在很多企業,把在線化與數位化並稱作為企業戰略。但是我認為這兩個概念位階與內涵有很大不同。在線化是我們二十年前就提的網際網路概念,公司在線化,一定是數位化的首要前提與基礎,而數位化應該既偏重在線化升級的過程,又代表著在線的最終系統集成結果。
法律服務業,所需的ABC(Ai、Blockchain、Cloud)外部技術設施已經成熟,其他行業的數字成功轉型經驗可供借鑑,面對80、90年代成長起來的網際網路原生代客戶對創新服務模式的接受度提高,司法在線的率先突破,在線律所的完成是值得期待的。
這樣看來數位化是更高級的物種,將比在線化更具有革命性的特徵。在線律所不是簡單的公司資源、業務、客戶、管理的在線化,而是會誕生出另外一個新物種。
活在當下讓我們腳踏實地,而明天思維會決定我們十年後的生存狀態。對於數位化的行業未來,我們拭目以待。
【責任編輯 劉耀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