驅逐那個鮑某某

2020-09-19 雲飛揚破萬裡浪

今天接連兩條關於鮑毓明的消息爆出,一條是公檢兩家聯合督導組通報,現有證據不能證實,鮑某某的行為性侵養女。

另一條是決定對美國人鮑某某驅逐出境。

先說說這個驅逐。為什麼是驅逐?

在我國司法體系中,驅逐出境是指,對在中國國境內違法犯罪的外國人或無國籍人,強制其離開中國境內。

細究起來,驅逐有兩種情況。第一,這個人犯罪了,那麼根據刑法第三十五條,可以獨立適用或附加適用驅逐出境。其中,獨立適用,一般都是犯罪情節比較輕微的情況。附加適用,比如和有期徒刑疊加在一起,在坐牢期滿之後再驅逐,一般就是重罪了。

第二種情況,是這個人違法了,但還不到犯罪的程度,那麼可以根據出入境管理法進行驅逐。

相關法條是第八十一條:

鮑某某的情況是哪一種呢,根據通報原文,無論是法條依據,還是做出決定的機構,妥妥都是第二種。

這也就是說,從目前認定的情況看,鮑某某雖然違法了,以至於要接受驅逐出境的懲處,但按照現行法律,他並沒有犯罪。

這個判斷,正好和聯合督導組的通報相印證。

***

通報說,「養女」韓某某實際出生日期是1997年10月,2015年3月,韓某某和父親通過虛假出生證明和證人證言,將戶籍登記的出生日期改為2001年8月,足足改小了將近4歲。

隨後,2015年9月,韓某某找到了在網上發布「收養」信息的鮑某某,10月10日,兩人見面,開始以「收養」名義交往,並發展為兩性關係。

如果按10月10日算,韓某某的實際年齡已經超過18歲,即便按照修改過的虛假年齡,也已超過十四歲。「與十四歲以下幼女發生關係一律視作強姦「的刑責,自然是躲過去了。

通報還說,經過調查,也沒有找到鮑違背意志、暴力脅迫、強行發生關係的證據,交往期間,韓某某行動自由。

在這種情況下,依據現行法律,不能認定鮑的強姦罪。

雖然通報也說了,鮑某某明知道不符合收養條件,仍以收養為名,與韓某某交往並發生關係,嚴重違背社會倫理道德和公序良俗,應當受到譴責。

但道德批判畢竟不能和法律懲罰畫上等號。

所以,在法律範圍內能對美國人鮑某某進行的,最有力量的懲處,有且只有驅逐出境。

雖然根據出入境管理法,被驅逐出境者十年不準入境,即便十年期滿,鮑某某料想也很難拿到進入中國的入境籤證。

但這和很多朋友料想的,鮑某某應當受到的懲罰的相比,還是太輕了。

***

如何看待這個結果?

我覺得,首先,它再一次提醒我們,法律不完美,即便法制不斷完善,也不能指望靠法律解決一切的問題,或者讓一切皆如所願。

有朋友推測,鮑就是抱著找幼女的心態,他是大律師,很懂法,所以刻意規避十四歲這個坎,韓某某改年齡對他來說是個意料之外,但並不足以減輕他的主觀惡意。

問題是,單憑「主觀惡意」,是不足以在法律框架內懲處惡人的。

還有朋友猜測,鮑某某利用自己強大的財力、知識甚至身體優勢,對韓進行了長期的PUA,加上熟人強姦本來就是取證困難,所以調查組無法找到暴力脅迫的證據。

那麼,在確實找不到證據的時候,能不能憑「優勢」定罪?

其次,它也提醒我們,世界很複雜。

這種複雜,找「收養」的鮑某某,改年齡的韓某某一家,都是有份的。

社會上這種打著「收養」旗號的畸形關係還有沒有?其實很值得關注和深挖。

最後,這件事鬧了很長時間,很多媒體、自媒體、乃至於參與討論的人,你和我,可能都說了話,表了態,上了價值,甚至站了隊。

回想當初,對鮑某某一片口誅筆伐,恨不得食其肉寢其皮,如今卻是一個無法認定犯罪的驅逐出境,這是反轉嗎,這是打臉嗎?

我覺得,既是,也不是。

說是,是因為在事情塵埃落定之前,過於輕易表態或者站隊,確實有信息不充分的問題,而且人與生俱來,會被集體情緒左右,過一些日子,新的過硬證據出來了,搞不好就會被動。

說不是,是因為我覺得,至少在大多數時候,表態甚至站隊,不應該是站鮑某某或者韓某某,不是站具體的人,而是站這個人的處境和位置,站這種言行所反映的價值觀。新的消息出來,他並非先前大家所想,倒也不妨礙保持立場。

只要不雙標就好了。

***

驅逐一個惡人,能讓世界變美好嗎?

可能不行,可能在很多人看來,反倒是放他跑了。

但,依然還是要驅逐,因為總是要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做點什麼。

也是因為,人類從童年時期開始,就有將惡人放逐於荒野的傳統。

只不過,只能將他放逐於美國罷了。

相關焦點

  • 鮑某某被吊銷律師執照驅逐出境,律師權威點評
    2006年,鮑某某取得外國國籍後隱瞞不報仍以專職律師身份執業,涉嫌向司法行政部門提供虛假材料,北京市司法局依法對鮑某某涉嫌違法違規行為立案調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條、第81條之規定,公安部決定對鮑某某驅逐出境
  • 決定對鮑某某驅逐出境,吊銷律師資格,網友:幹得漂亮,大快人心
    據悉,經司法行政部門調查,美國人鮑某某在華期間違反律師執業管理有關法律法規,情節嚴重,北京市司法局依法吊銷其律師執業證書。並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公安部決定對鮑某某驅逐出境。山東省煙臺市公安局依法執行對鮑某某驅逐出境決定。
  • 公安部發令驅逐鮑某某出境,是遲來的正義,還是另有隱情
    今日公安部發文宣稱將鮑某某驅逐出境,看到了相關部門出來的調查研究聲明,作者陷入了沉思,這就是遲來的正義還是另有隱情呢?,看完文章令人咬牙切齒,隨後在網上引起了軒然大波,網上討伐聲一片,鮑某某的身份也被查明,為某上市公司的高管,且為教育部認證高層次海外留學人才、國家外國專家局認證外國專家、全國十佳總法律顧問,兼有紐約長島商學院講師、西南政法大學研究員、中國行為法學會教授等教研經歷。
  • 鮑某某案調查結果公布!驅逐處境
    經全面深入調查,現有證據不能證實鮑某某的行為構成性侵犯罪。2020年4月以來,媒體網絡報導鮑某某性侵「養女」,引起社會極大關注。山東及江蘇、北京、天津、安徽等涉案地公安機關成立專案組,商請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對韓某某指控鮑某某性侵和媒體網絡反映的情況進行全面調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組成聯合督導組,對徹查該案工作進行全程督導。
  • 驅逐出境!鮑某某案,調查處理結果來了
    經全面深入調查,現有證據不能證實鮑某某的行為構成性侵犯罪。2020年4月以來,媒體網絡報導鮑某某性侵「養女」,引起社會極大關注。山東及江蘇、北京、天津、安徽等涉案地公安機關成立專案組,商請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對韓某某指控鮑某某性侵和媒體網絡反映的情況進行全面調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組成聯合督導組,對徹查該案工作進行全程督導。
  • 驅逐出境!依法吊銷鮑某某的律師執業證書
    經查,鮑某某於2005年5月由天津某律師事務所變更到北京市泰德律師事務所執業,長期在企業任職,2006年取得外國國籍後隱瞞不報仍以專職律師身份執業,涉嫌向司法行政部門提供虛假材料,我局依法對鮑某某涉嫌違法違規行為立案調查。
  • 驅逐出境!關於鮑某某案,通報調查處理結果
    經全面深入調查,現有證據不能證實鮑某某的行為構成性侵犯罪。2020年4月以來,媒體網絡報導鮑某某性侵「養女」,引起社會極大關注。山東及江蘇、北京、天津、安徽等涉案地公安機關成立專案組,商請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對韓某某指控鮑某某性侵和媒體網絡反映的情況進行全面調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組成聯合督導組,對徹查該案工作進行全程督導。
  • 鮑某某被驅逐出境:為什麼不敬畏人生的人,最後下場都很慘?
    在2015年和鮑某某見面的時候,她已經滿了18周歲,也就是說,她和鮑某某的相識,是自己與母親一同策劃的一場戲,這一次的博取同情,竟然也是為了錢。2019年兩人關係破裂後,為了讓鮑某某賠錢,李星星母女計劃通過告鮑某某「性侵幼女」,讓他坐牢賠錢。結果沒想到引起了全國人民的關注,李星星母女的計劃落空,自己的曾經篡改年齡的事實也被揭發出來。
  • 驅逐出境!關於鮑某某案,多部門發布調查處理結果
    經全面深入調查,現有證據不能證實鮑某某的行為構成性侵犯罪。2020年4月以來,媒體網絡報導鮑某某性侵「養女」,引起社會極大關注。山東及江蘇、北京、天津、安徽等涉案地公安機關成立專案組,商請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對韓某某指控鮑某某性侵和媒體網絡反映的情況進行全面調查。
  • 美國人鮑某某被驅逐出境,他將承受哪些後果?|給個說法
    important}引起巨大關注的「鮑某某性侵案」,最終有了結果。9月1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督導組通報鮑某某涉嫌性侵案調查情況。而經辦案機關調查,也未發現鮑某某違背韓某某意志,採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韓某某發生性關係的證據。因此,不能認定鮑某某的行為構成強姦罪。
  • 鮑某某性侵案現驚天大反轉
    9月1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督導組通報了鮑某某涉嫌性侵未成年養女韓某某案調查結果,最終結論是兩者實際上是以收養為名義而發展的兩性關係。在通報裡我們可以了解到以下幾點信息:1、韓某某主動在網上發布求收養信息,在看到鮑某某發布的收養信息後主動聯繫並達成共識,但並沒有辦理收養手續;2、鮑某某同其父親提供了虛假出生證明和證詞,實際1997年出生,更改成2001年出生,所以和鮑某某聯繫時已經成年;3、在此之前,韓某某因感情問題多次向公安機關報案,但兩人和好後又申請撤案;4、在被「收養」期間,韓某某還和多名男性交往,和同學家人正常通訊交往,沒有被控制
  • 驅逐出境!關於鮑某某涉嫌性侵案,多部門發布調查處理結果
    經全面深入調查,現有證據不能證實鮑某某的行為構成性侵犯罪。2020年4月以來,媒體網絡報導鮑某某性侵「養女」,引起社會極大關注。山東及江蘇、北京、天津、安徽等涉案地公安機關成立專案組,商請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對韓某某指控鮑某某性侵和媒體網絡反映的情況進行全面調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組成聯合督導組,對徹查該案工作進行全程督導。
  • 鮑某某,吊銷律師執業證書!官方連發通報→
    曾經在網絡上被熱議的鮑某某涉嫌性侵案今天有了最新結果↓鮑某某性侵不成立吊銷執業證書驅逐出境!最新官方後續通報↓公安部決定對鮑某某驅逐出境下午15時許,山東省煙臺公安也對鮑某某案進行後續通報:經司法行政部門調查,美國人鮑某某在華期間違反律師執業管理有關法律法規,情節嚴重,北京市司法局依法吊銷其律師執業證書。
  • 揭開鮑某某性侵案下的黑幕
    督導組通報:現有證據不能證實鮑某某的行為構成性侵犯罪。北京市司法局通報:依法吊銷鮑某某的律師執業證書。煙臺市公安局通報:公安部決定對鮑某某驅逐出境,山東省煙臺市公安局依法執行對鮑某某驅逐出境決定。事已至此,該案的處理暫劃上了一個句號,但其中涉及了不少法律問題值得深思,性侵犯罪比如強姦罪如何認定?合法的收養關係如何認定?
  • 關於鮑某某案,最高檢、公安部聯合督導組通報來了!公安決定對鮑某某驅逐出境
    經全面深入調查,現有證據不能證實鮑某某的行為構成性侵犯罪。2020年4月以來,媒體網絡報導鮑某某性侵「養女」,引起社會極大關注。山東及江蘇、北京、天津、安徽等涉案地公安機關成立專案組,商請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對韓某某指控鮑某某性侵和媒體網絡反映的情況進行全面調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組成聯合督導組,對徹查該案工作進行全程督導。
  • 鮑某某以「收養」名義獵豔:無罪,亦無恥
    作者 |沈彬之前,企業高管、律師鮑某某被指性侵「養女」案,引發社會輿論關注。在改完年齡的2015年9月之後,韓某某在網上看到鮑某某發布的「收養」信息後,主動與鮑某某聯繫,之後,兩人以「收養」名義開始交往並發展為兩性關係。之後,兩人因感情等問題曾多次發生矛盾,韓某某多次以被強姦為案由報案、撤案、對外尋求幫助,將報警作為與鮑某某博弈的施壓手段。
  • 性侵不成立、吊銷執照、驅逐出境!鮑某某案調查和處理結果來了!
    2020年4月以來,律師鮑某某涉嫌性侵「養女」一案經媒體報導,引起社會極大關注。新聞回顧:最高檢、公安部出手,聯合督導鮑某某涉嫌性侵案9月1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督導組通報鮑某某涉嫌性侵韓某某案調查情況。經全面深入調查,現有證據不能證實鮑某某的行為構成性侵犯罪。
  • 惜字宮·23|鮑某某性侵養女案有了結果
    據最高檢、公安部聯合督導組通報:經全面深入調查,現有證據不能證實鮑某某的行為構成性侵犯罪。北京市司法局也公布了對鮑某某及相關律所違法違規問題的調查處理情況,認為鮑某某在2006年取得外國國籍後隱瞞不報仍以專職律師身份執業,涉嫌向司法行政部門提供虛假材料。
  • 性侵不成立、吊銷執照、驅逐出境!「鮑某某涉嫌性侵養女案」調查結果公布
    見鮑某某時年滿18周歲。②兩人實際同居,現有證據不能證實鮑某某的行為構成性侵犯罪。鮑某某被驅逐出境山東省煙臺市公安局情況通報:經司法行政部門調查,美國人鮑某某在華期間違反律師執業管理有關法律法規,情節嚴重,北京市司法局依法吊銷其律師執業證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條、第八十一條之規定,公安部決定對鮑某某驅逐出境。
  • 熱點輿評丨從鮑某某案看政法機關如何「破局」
    經全面深入調查,現有證據不能證實鮑某某的行為構成性侵犯罪。隨後,北京司法局、山東煙臺市公安、安徽太和縣也對相關問題分別做了通報表態。該案從曝光之初的疑點重重到調查結果塵埃落定,可以看作是政法機關不偏不倚,走出質疑「困局」,依法回應社會關切的輿情應對典型。本文通過對輿情脈絡的梳理、輿情反饋的分析以及對輿情應對進行點評,看政法機關如何「破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