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近日印發《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總體方案》,其中公布了數字人民幣試點地區:在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及中西部具備條件的試點地區開展數字人民幣試點。據新華網消息,目前數字人民幣已經完成了頂層設計、標準制定、功能研發、聯調測試等工作,將先行在深圳、蘇州、雄安新區、成都及未來的東奧場景進行內部封閉試點測試。也就是說,如果順利的話,北京2022年冬奧會上也許能「一睹芳容」。
其實,央行早在2014 年便設立數字貨幣研究所,研究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的可行性;2017 年末,經國務院批准,央行組織工商銀行、中國銀行、浦發銀行等商業銀行和中鈔公司、上海票據交易所等有關機構共同開展數字人民幣體系( DC/EP)的研發,並於 2018 年 2 月,上海票據交易所數字票據平臺實驗性生產系統正式上線試運營; 2019 年央行在召開下半年工作電話會議時,要求加快推進我國法定數字貨幣( DC/EP)研發步伐 。
那麼,推出數字貨幣的背後原因是什麼?
本期的智能內參,我們推薦國海證券和新時代證券關於數字貨幣的兩份研究報告,揭秘數字貨幣的前世今生以及央行推出數字貨幣的背後邏輯。
本期內參來源:國海證券 新時代證券
原標題:
《央行數字貨幣的前世與今生:從理論到實踐》《央行擬推出數字貨幣的背後?》
作者: 靳毅張贏 鄭嘉偉
一、 數字貨幣的原理及發展歷程
1、數字貨幣原理及各國發展狀況
數字貨幣是貨幣體系不斷演進的必然結果,屬於貨幣 4.0 階段。 貨幣是人類發明除了文字之外的另一重要發明,在經歷了物物交換、金銀本位制之後,信用貨幣成為貨幣史上的重要跨越。其中,最初的以物易物便是一種去中心化的制度安排,但是由於交易效率極低,供需耦合難度較大,缺乏統一價值衡量標準,極大限制了人類的經濟活動和貿易範圍,因此逐漸被金銀等貴金屬所代替,這一交易體制在貨幣發展史上經歷的時間較為漫長,由於存在天然損耗、幣價不足額、缺斤短兩、以次充好、劣幣驅逐良幣等現象,以國家信用為背景的紙幣——純信用貨幣開始出現,紙幣不僅節約了發行成本,也克服了貴金屬貨幣攜帶不便等難題,極大促進了近代史的貿易發展,中央銀行貨幣政策操作也成為可能。
如果說紙幣實現了信用貨幣從具體物品到抽象符號的第一次飛躍,那麼建立在區塊鏈、人工智慧、 雲計算和大數據等基礎上的數字貨幣實現了信用貨幣由紙質形態向無紙化方向發展的第二次飛躍,數字貨幣並沒有改變貨幣背後的信用背書,而是改變了貨幣的存在形式,至此,貨幣完成了商品貨幣——貴金屬充當一般等價物——信用貨幣——數字貨幣的演進,因此貨幣存在形式的演進意味著貨幣體系運行成本更低、更安全、更高效,數字貨幣是貨幣體系從商品貨幣向信用貨幣不斷演進的必然結果。
數字貨幣不是電子貨幣的替代,根據發行者不同,數字貨幣可以分為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和私人發行的數字貨幣。 目前,關於數字貨幣(Digital currency)並沒有統一的標準和定義。按照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的定義來看,狹義的數字貨幣主要指純數位化、不需要物理載體的貨幣;而廣義的數字貨幣等同於電子貨幣,泛指一切以電子形式存在的貨幣,包括電子貨幣、虛擬貨幣和數字貨幣。
根據發行者不同,數字貨幣可以分為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和私人發行的數字貨幣。其中,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是指中央銀行發行的,以代表具體金額的加密數字串為表現形式的法定貨幣,它本身不是物理實體,也不以物理實體為載體,而是用於網絡投資、交易和儲存、代表一定量價值的數位化信息;私人發行的數字貨幣,亦稱虛擬貨幣,是由開發者發行和控制、不受政府監管、在一個虛擬社區的成員間流通的數字貨幣,如比特幣(Bitcoin)等。
廣義數字貨幣大致可以分為三類:一是完全封閉的、與實體經濟毫無關係且只能在特定虛擬社區內使用的貨幣,如虛擬世界中的遊戲幣;二是可以用真實貨幣購買但不能兌換回真實貨幣,可用於購買虛擬商品和服務,如 Facebook 推出的 Libra;三是可以按照一定比率與真實貨幣進行兌換、贖回,既可以購買虛擬商品服務,也可以購買真實的商品服務,如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是數字經濟的貨幣發展形態。 2020 年疫情以來,以「新投資、新消費、新模式、新業態」為主要特點的數字經濟已經成為推動我國經濟社會平穩發展的重要力量。根據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雖然第一季度 GDP 同比下降了 6.8%,而數字經濟領域呈現出較好的發展勢頭,其中,電子元件、集成電路產量同比增長16%和 13.1%,信息傳輸、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增加值同比增長 13.2%,電子商務服務投資同比增長 39.6%。
在經受住了疫情帶來的考驗之後,我國數字經濟進入了提速快速發展時期,亟需實現數據、技術、產業、商業、制度等協同發展,構建數字經濟新型生產關係,通過要素市場改革進一步激發數字生產力,而數字貨幣基於節點網絡和數字加密算法,是為了迎合數字經濟發展需要,是其具體的貨幣發展形態。數字貨幣建立在複雜網絡理論基礎,以區塊鏈技術為核心,充分體現了不可篡改和加密安全等特點,實現底層數字貨幣,中間層數字金融帳戶體系,覆蓋了央行支付體系、商業銀行、非銀機構等垂直化總分帳戶體系,同時實現了各國央行的支付清算系統的互聯互通,頂層數字身份驗證體系等,通過大數據和雲計算,實現傳統貨幣體系向數字貨幣體系的轉變。
最早數字貨幣的出現可以追溯到 1982 年,美國計算機科學家和密碼學家 DavidChaum 創立了 DigiCash,同時推出了兩種數字貨幣系統: E-Cash 和 cyberbucks,這兩種系統均基於 Chaum 的盲籤合約建立的,能保持用戶匿名且身份難以被追蹤。但當時缺乏足夠的技術支持,且不能做到完全匿名,最終得以失敗告終。
1996 年,著名腫瘤學家 Douglas Jackson 發起了有真正黃金的支持 E-gold,因此大受歡迎,甚至一度有希望在數百個國家吸引超過 500 萬個用戶。不幸的是,後來平臺持續遭遇黑客攻擊並且吸引了大量非法洗錢交易,該公司在 2009 年陷入了困境。 1998 年,一家莫斯科的公司推出了 Web Money 這一種通用數字貨幣,能夠提供廣泛的點對點的付款解決方案,涵蓋網際網路交易平臺。它也是少數倖存的尚未加密的數字貨幣之一。時至今日,該貨幣仍被數百萬人廣泛的使用和接受。與此同時,它也可以轉換為法定貨幣,如盧布,美元,英鎊,甚至比特幣。
2008 年 11 月,中本聰提出比特幣的概念,並發布著名論文《比特幣,一種點對點的電子現金系統》,文中首次出現區塊鏈,能在不具信任的基礎上,建立去中心化的電子交易體系。 2009 年 1 月 3 日比特幣正式誕生。比特幣是一種 P2P 形式的虛擬加密數字貨幣,採用開源的區塊鏈技術,將交易信息存儲在分布式帳本中,這使得破解網絡幾乎成為不可能;另外,其點對點的傳輸構建了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此後,比特幣系統逐漸成熟,官方又陸續發布了新版本,增加了很多特性。
2013 年,以太幣(ether)誕生,它基於以太坊技術衍生出的一種虛擬加密貨幣,是目前僅次於比特幣市值第二高的加密貨幣。以太幣以區塊鏈為基礎,跟比特幣類似,但使用的科技完全不同,是具有開源智慧合約(smart contract)功能的公共區段鏈平臺,雙方達成合約條款就能執行。 2010 到 2014 年間,比特幣多節點挖礦和點點幣( PPcoin)誕生,在採礦方面發揮了作用。 2013 年 8 月,德國承認比特幣的合法化。
以比特幣為代表的私人數字貨幣,雖本質上不具備貨幣職能,但已對現行的貨幣與金融體系構成了巨大挑戰,為應對這一挑戰,各國央行正在積極研發或推行法定數字貨幣。早在 2013 年 Shoaib et al.就提出官方數字貨幣的概念,英格蘭銀行( BOE)2014年發布的報告明確以分布式帳本技術( Distributed Ledger Technology,DLT)作為數字貨幣的分類標準,一類是加密數字貨幣,即運用分布式帳本技術生成的數字貨幣,並指出比特幣是史上第一個加密數字貨幣;
另一類是非加密數字貨幣,以瑞波幣為典型代表;隨後國際清算銀行下設的支付和市場基礎設施委員會( CPMI)將法定數字貨幣定義為加密貨幣,根據存在形式是否基於央行帳戶,將法定數字貨幣分為央行數字帳戶和央行數字貨幣。根據國際清算銀行( BIS)提出的「貨幣之花」模型,明確了央行數字貨幣的概念,即央行數字貨幣是一種數字形式的中央銀行貨幣,且區別於傳統金融機構在中央銀行保證金帳戶和清算帳戶存放的數字資金。
▲「貨幣之花」 模型
數字貨幣與政府的關係相當複雜,各國政府既恐懼又好奇。各國對於數字貨幣的討論、實驗和試點將持續進行,因為如果有經濟體開始使用數字貨幣,那將在全球產生溢出效應,因此各國經濟體都將越來越重視這種新的現象和新趨勢。
1、美聯儲 Fedcoin 項目 。這是一種零售型央行數字貨幣,可與美元進行等價兌換(即匯率是 1:1)。該貨幣協議與比特幣有諸多相似之處,區別主要體現在兩方面。一是在 Fedcoin 中,有一個用戶(美聯儲)擁有特殊權限,能夠隨意創建和撤銷帳簿使用權。二是發行數量不像比特幣那樣有一個事先定好的規則,而是可以像現金一樣調整發行量。
2、 加拿大央行的 CADcoin 項目 。 這是一種批髮型央行數字貨幣。加拿大央行搭建了一個基於分布式帳簿的大額支付系統, CADcoin 是在這個系統中使用的貨幣。近日在卡爾加裡的內部介紹會上,加拿大央行展示了他們正在開發的電子版加元—CAD-Coin。這項代號為「Jasper」的創新初衷是幫助央行通過分布式總帳科技發行、轉移或處臵央行資產。多家加拿大主要的銀行,包括加拿大皇家銀行、 TD 銀行及加拿大帝國商業銀行均參與了該項目。
3、 瑞典央行的 eKrona 項目。目前,瑞典正在逐漸轉型為「無現金社會」。數據顯示,自 2009 年以來,瑞典紙幣及硬幣的數量已經下降了 40%,居民更傾向使用銀行卡、智慧型手機和電子錢包來處理日常的各種交易。隨著現金使用量持續減少,瑞典央行嘗試為民眾提供一種不通過零售銀行等中介的支付方式。瑞典央行要求, eKrona 必須能夠用於小額購買。由於目前尚未確定使用哪種技術, eKrona 有兩種可能的形式,一種是存款貨幣單位(即個人直接在央行開戶,而非在商業銀行開戶),另一種是零售型央行數字貨幣。
▲海外各國或組織數字貨幣的最新動態
每個國家的金融體系和貨幣政策體制不同,是否需要採用央行數字貨幣利率這一新型貨幣政策工具,必須具體情況具體分析。而海外各國又不想失去在數字貨幣佔得一席之地的機會,所以出臺的政策法規也是經常變換,時寬時嚴。
國際清算銀行。 2015 年 11 月,國際清算銀行發布《DigitalCurrencies》報告,詳細介紹了數字貨幣作為零售支付手段的影響等內容; 2018 年 3 月,國際清算銀行發布《中央銀行數字貨幣對支付、貨幣政策和金融穩定的影響》的報告,對中央銀行數字貨幣的發行進行了分析。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2017 年 6 月,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IMF)發布了一份關於金融科技行業發展的報告《Fintech and Financial Services : Initial Considerations》,針對如何有效監管分布式帳本技術( DLT)及以其為基礎的數字貨幣提出了建議。 2018 年,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 OECD 和 20 國集團 G20 共同發布一份中期報告《數位化帶來的稅收挑戰》,提出要對加密貨幣和區塊鏈技術形成的數字資產交易信息進行監管。
英國。 英國的財政委員會對加密算法進行了評估,認為他們目前不會對英國的貨幣或金融穩定構成風險。 然而,加密算法確實給投資者帶來了風險,任何購買加密算法的人都應該準備好丟掉所有的錢。
美國。 美國證監會( SEC)最新發布的《關於可能違法的數字資產交易平臺的聲明》,確認數字資產屬於證券範疇,因此交易所必須在 SEC 註冊或者獲取牌照。各州對數字貨幣的態度各有不同。紐約州對數字貨幣交易所實行嚴格管控,目前只有少部分交易所獲得了授權許可;華盛頓州於 2017 年 4 月頒布 5031 法案,該法案規定華盛頓州所有貨幣交易所,包括虛擬貨幣運營商,都必須申請牌照才可運營,目前許多在華盛頓州開展業務的交易所已獲得了相關牌照。其他州也都在美國證監會的規定下,積極採取措施,對數字貨幣交易實施牌照化管理。
日本。 日本作為全球最大的比特幣交易市場,日本政府對數字貨幣的態度可謂是非常積極。從去年開始,日本就免除了數字貨幣交易的消費稅,承認數字貨幣的合法性和貨幣屬性。 2017 年日本開始實施《資金結算法案》,承認數字貨幣作為支付手段的合法性。之後,日本金融廳( FSA)頒布《支付服務法案》,對數字貨幣交易所實施全方位監管。所有在日本境內運營的交易所必須獲得財政部與 FSA 的牌照授權。
新加坡。 在新加坡政府對金融科技「不尋求零風險,不扼殺技術創新」的原則指導下,新加坡積極發展區塊鏈技術,積極推動數字貨幣的發展,新加坡是亞洲區域內最支持數字貨幣發展的國家之一。由於新加坡的積極良好的制度環境,多家交易所選擇在新加坡開展業務,例如 WBF EXCHANGE 就與新加坡政府合作密切。
2020 年 3 月,新加坡金融管理局( MAS)正式公布關於支付服務經營牌照的豁免企業名單,名單上的實體已取得豁免期內的特定支付服務或數字貨幣相關支付服務的許可證和經營權,包括阿里巴巴、支付寶、亞馬遜等大型機構的新加坡實體均在名單之列。
關於數字貨幣相關支付服務的豁免許可,包括幣安、 OKCoin、 BitStamp、幣信、Coinbase、 CoinCola、 TenX、 Upbit、 ZB 等近 200 家公司均可在正式下達牌照前以豁免狀態合法運營。
泰國。 為了更好的監管數字貨幣行業, 2018 年 6 月,泰國頒布了《數字資產法》,宣布為合規加密貨幣交易所頒發牌照,開始實行牌照化管理。
澳大利亞。 由於金融犯罪不斷增加, 2017 年 10 月,澳大利亞通過了《財政法案 2017 年修正案( 2017 措施 6)》, 2017 年底,正式通過了《反洗錢與反恐怖主義融資法案2017 年修正案》,明確了數字貨幣並不是貨幣資產,而是價值的電子表現形式。提供數字貨幣交易業務的機構,必須向澳大利亞交易報告和分析中心( AUSTRAC)提交申請,取得相應監管牌照與準入許可。交易所應根據反洗錢/CTF框架下的制度標準,對業務進行反洗錢和反恐融資評估。違規者將被判處兩年有期徒刑或 500 英鎊罰金,情節嚴重者,將被判處七年有期徒刑或 2000 英鎊罰金。
海外央行數字貨幣實踐的啟示 :
1、 央行應加強對數字貨幣的監管。 數字貨幣搭載在為更廣泛的金融體系服務的基礎設施上,從與現有金融體系的連結中獲得合法性的外表,這是其明顯的特性。在法律法規方面,中央銀行的監管應該加強, 將數字貨幣與實體貨幣相分離,確保數字貨幣沒有寄生在實體貨幣上。
中央銀行應與商業銀行合作,發揮「數字前線」的監管作用,禁止商業銀行做出充當「比特幣自動取款機」的不道德行為,同時,不允許這些數字貨幣與整個金融體系現有的基礎設施共存,以保障支付系統正常運行。
2、 技術方面需要加強。 應適當地採用數字貨幣的新技術,來改進國家的金融服務,尤其是在一些新興市場經濟體的支付方面。新興國家中央銀行可能會從區塊鏈和分布式帳本技術實施中獲得最大收益,主要是因為現有的財務流程和技術系統不是很高效,可以通過實施數字貨幣或其他基於區塊鏈的應用程式來實現更大的金融包容性,運用分布式帳本技術可以提高效率,減少消費(零售)和銀行間(批發)層面的跨境支付摩擦。而現金業務完全電子化之後,用戶轉場手機銀行 APP 等線上渠道,那麼銀行之前的硬體渠道建設也將面臨轉型的考驗。
3、做好應對衝擊的準備。 數字貨幣由於自身的缺陷,不可能取代傳統的貨幣,但其一旦全面發行,所帶來的影響和衝擊是難以預測的。因此,央行必須積極做好技術進步對金融衝擊的相關準備。同時,披著合法外衣的數字貨幣搭載在為更廣泛的金融體系服務的機構和基礎設施上,可能形成嚴重的金融風險,威脅金融系統的穩定, 中央銀行必須從公共利益出發做好數字貨幣帶來的各種風險應對工作,堅持公平競爭的原則,加強對數字貨幣的監管,規範和引導數字貨幣及相關技術的發展。
2、 國內數字貨幣發展歷程
人民幣作為中國通行流通的央行貨幣已經歷經 71 年。隨著計算機和網際網路技術的快速發展,人民幣已經逐步實現電子化,邁入 2.0 時代。流通在銀行等金融體系內的現金和存款早已通過電子化系統實現數位化,而支付寶、微信支付等第三方行動支付的大規模普及,讓流通中的現鈔比重逐漸降低。現在國人日常消費幾乎不需要使用現鈔。行動支付已經改變了人們生活的方方面面,帶來快速便捷的支付體驗。人們開始暢想未來的「無現金社會」,中國也成為最接近無現金社會的國家之一。
但中國的行動支付更多是商業驅動,是一種貨幣的電子化支付手段,而非真正意義上的數字「人民幣」。從貴金屬到紙幣替代貴金屬充當貨幣,再到未來的數位化貨幣,是經濟和科技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而隨著網絡通訊技術日益發達、社會交易活動日益頻繁與活躍,加上民眾購物消費習慣的變化及對貨幣流通安全性的考慮,人們越來越趨向於使用電子銀行、電子支付而不願攜帶紙幣,因此,由央行提供比紙幣更快捷、低成本的數位化貨幣媒介工具,是順應時代發展之必需。
中國人民銀行從 2014 年開始成立專門研究小組研究央行數字貨幣,至今已有五年。當前央行數字貨幣( DC/EP)為技術研發過程中的測試內容,數字人民幣體系在堅持「央行–商業銀行/-貨幣使用者」雙層運營、 M0 替代、可控匿名的前提下,本完成頂層設計、標準制定、功能研發、聯調測試等工作, 並遵循穩步、安全、可控、創新、實用原則,先行在深圳、蘇州、雄安、成都及未來的冬奧場景進行內部封閉試點測試,以不斷優化和完善功能。
▲我國數字貨幣發展歷程
當前我國對於法定數字貨幣處於內測階段, DC/EP 採取「中央銀行—商業銀行」的二元投放體系以及「一幣、兩庫、三中心」運行框架
「一幣」指的是央行擔保發行的 DC/EP,「兩庫」是指央行的發行庫和商業銀行的銀行庫:DC/EP 首先在央行和商業銀行間發生轉移,即 DC/EP 的發行與回籠,之後再由商業銀轉移到居民與企業手中。「三中心」則是 DC/EP 發行與流通的技術保障,包括登記中心、認證中心和大數據分析中心。
其中,登記中心負責記錄發行、轉移和回籠全過程的登記;認證中心負責對 DC/EP 用戶的身份進行集中管理,這是 DC/EP 保證交易匿名性的關鍵; DC/EP 的一個關鍵是在於反洗錢、反偷稅漏稅和反恐怖融資等做出較大改進,大數據中心通過對於支付行為的大數據分析,利用指標監控來達到監管目的:
▲「一幣、兩庫、三中心」運行框架
二、 央行為什麼要推數字貨幣?
我國央行選擇推出數字貨幣具有重要的突破性意義,可以說,央行選擇推出數字貨幣不僅是順應貨幣演進規律的必然選擇,也是保護人民幣主權地位的重要舉措。具體來看:
1、 順應數字經濟時代的發展浪潮 。 由於紙幣的發行、運輸、存儲等各個過程均耗費人力和物力,而隨著移動網際網路時代的到來,貨幣無紙化可以節省貨幣的發行和流通成本,給人們的生產生活方式帶來便利。
另外,傳統紙幣不記名的特點使得監管機構無法掌握紙幣的使用流通情況,利用紙幣進行偷逃稅、洗錢等經濟犯罪是現實中無法避免的黑洞。央行數字貨幣可以實行可控匿名,在保證公民合法私有財產不受侵犯的同時,當發生違法犯罪事件時,數字貨幣的來源可追溯。因此,能夠有效打擊洗錢、逃漏稅等違法行為,提升經濟交易活動的透明度。
數字貨幣具備的快速流通性、便捷性、高安全性等特質均是傳統紙幣所不能比擬的。正如紙質貨幣最終替代了金屬貨幣一樣,貨幣無紙化也是大勢所趨,是貨幣不斷演進的必然結果。目前支付寶、微信、銀聯支付等已經實現了 M2 範疇的貨幣無紙化,而央行推出數字貨幣替代傳統的紙幣,可以實現 M0 範疇的貨幣無紙化,順應了數字經濟時代的發展浪潮。當然,所有事物的發展都不是一蹴而就的,貨幣無紙化也將是一個逐步發展的漫長過程,這也是央行在起初可能只選擇推出部分數字貨幣,替代部分紙幣的重要原因。
2、 降低全球美元貨幣體系的不利影響 。 20 世紀 70 年代布雷頓森林體系瓦解後,貨幣發行以國家信用為基礎,美國憑藉強大的軍事、經濟能力使美元成為全球最主要的儲備貨幣。但美元在執行世界貨幣職能的過程中,美國獲取了諸多經濟利益的同時,也可能給其他國家經濟造成各種負面影響,最明顯的例子即美國可以通過發行美元向世界徵收通貨膨脹稅。
而且,當今世界的三大金融系統 SWIFT、CHIPS、Fedwire 均被美國一家獨攬,不論是美元、歐元、日元還是人民幣,美國都可以實時獲取各國貨幣的資金交易信息,美國利用該金系統對許多國家和企業進行制裁的行為屢見不鮮,歐洲與其他國家怨聲載道。目前,除了中國之外,歐盟、日本、俄羅斯等國家都在研究如何構建數字貨幣支付網絡,以推動「去美元化」進程。
3、保護貨幣主權,推進人民幣國際化 。 2019 年 6 月,Facebook 發布 Libra 白皮書,試圖打造一種超主權的「世界貨幣」。Libra 以區塊鏈技術為基礎,以一籃子銀行存款和短期政府債券為儲備資產,為Libra 穩定幣增信,最大限度地降低幣值波動風險,其使命是「建立一套簡單的、無國界的貨幣和為數十億人服務的金融基礎設施」。其中,一籃子貨幣中美元佔50%,歐元佔 18%,日元、英鎊和新加坡元分別佔 14%、11%和 7%,但是沒有人民幣。
由於 Facebook 在全球擁有 23 億的用戶,若 Libra 成功被廣泛使用,Libra 跨境資金流動將不受限制,這也意味著在非儲備國家可以隨意使用 Libra 進行支付,那麼,非儲備貨幣國家的貨幣主權地位勢必會受到影響。對於中國而言,人民幣和外匯管理均會受到衝擊,人民幣國際化的進程也將受阻。因此,中國必須未雨綢繆,我國央行發行數字貨幣便是應對 Libra 的重要舉措。
三、 數字貨幣的主要應用場景
1、 大額支付端
目前各國都在積極開展數字貨幣批發端大額支付系統,大多基於區塊鏈技術。歐洲和日本央行實行 Stella 項目,分布式帳本技術( DLT)在金融市場基礎設施中得以應用;加拿大的 Jasper 項目,試驗基於區塊鏈技術的大額支付系統;新加坡的Ubin 項目,評估在分布式帳本上以數字新元的代幣形式進行支付結算的效果;此外,中國香港的 LionRock 項目、泰國的 Inthanon 項目等均是試驗基於區塊鏈技術。
批髮型央行數字貨幣目前已有幾個項目正在推進,原因之一是部分央行的大額支付系統已進入技術生命周期的衰退階段,所使用的計算機語言和資料庫設計已經需要淘汰。基於區塊鏈的新型支付系統用於大額支付,在技術上是可行的,參照Ubin 項目的數字存託憑證模式,無需藉助類似網聯支付平臺這樣的中間渠道,各家支付機構和商業銀行可以通過在金融專網中構建對等網絡的方式,以統一的區塊鏈網絡連接起來,開展支付清算。考慮到目前區塊鏈技術的交易性能還在演進的過程中,清算業務宜在批發層面展開。
2、 現金數位化
商業銀行與央行間流通的準備金和貨幣市場的現金一直是流動性的關鍵,如今,數字貨幣重點在「兌換」,解決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煩。自上而下來看,為保證數字貨幣發行和回籠且不改變央行貨幣發行總量,商業銀行存款準備金和數字貨幣之間有等額兌換機制:在發行階段,中央銀行扣減商業銀行存款準備金,等額發行數字貨幣;在回籠階段,中央銀行等額增加商業銀行存款準備金,註銷數字貨幣。
商業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再向市場以類似的方式來發放和回收數字貨幣,同時銀行間和市場間也可以進行數字貨幣的兌換。若從自下而上的角度,我們不難發現,數字貨幣不是被某一機構「發行」出來的,而是公眾在用手裡的現金「兌換」出來的。
因此,傳統上實物貨幣受制於印鈔造幣環節的問題得以解決,數字貨幣的「印鈔造幣」可以瞬間完成,使得交易環節對帳戶依賴程度大為降低,有利於人民幣的流通和國際化。同時數字貨幣可以實現貨幣創造、記帳、流動等數據的實時採集,為貨幣的投放、貨幣政策的制定與實施提供有益的參考。
▲數字貨幣的傳播路徑
3、 不同種類數字貨幣的實際應用
目前市場上流動的數字貨幣有很多種,不同種類的數字貨幣在實際應用中具有不同作用。
▲各種數字貨幣的實際應用
四、數字貨幣對貨幣政策的影響
數字貨幣對基礎貨幣的影響:改變貨幣結構,將導致基礎貨幣數量減少和存款準備金增加。 數字貨幣的發行,將會代替流通中的現金,導致基礎貨幣 M0 中的現金減少,如果數字貨幣完全替代現金流通,那麼流通中的現金將會消失,屆時基礎貨幣數量將會下降,居民將更多資金存儲商業銀行,那麼將會增加商業銀行法定存款準備金數量,也會計提更多超額存款準備金。因此,數字貨幣將導致基礎貨幣數量減少和存款準備金增加。
數字貨幣對貨幣乘數的影響:數字貨幣對貨幣乘數的影響比基礎貨幣影響更大,將會顯著放大貨幣乘數。 由於數字貨幣降低現金漏損率,不同層次貨幣轉化更為便捷,使居民現金持有的意願進一步降低,將更多貨幣用於收益率較高的資產,持有現金和活期存款數量顯著下降,這樣根據廣義貨幣乘數的公式,短期將會放大貨幣乘數,隨著數字貨幣的普及,貨幣體系運行效率更高,廣義貨幣供給量將會顯著增加,對貨幣乘數有放大效應。
數字貨幣對貨幣流通速度的影響:不同層次資產轉化速度加快,加快貨幣流通速度。根據電子貨幣目前對貨幣流通速度的影響,我們發現,數字貨幣的發行將會對流通中貨幣形成替代效應,會使流通中貨幣減少,由於數字貨幣更加便捷攜帶、支付交易成本低,貨幣流通速度將會顯著快於傳統現金,而且避免了現金漏損和沉澱,隨著數字貨幣普及,數字貨幣將會佔據貨幣使用種類主流,貨幣流通速度將會更快。
數字貨幣對常規利率政策的影響:數字貨幣將會提高央行公開市場操作的精準度。目前我國央行主要操作對象是以商業銀行為主的銀行間金融機構,通過調整公開市場操作利率 OMO 或者 MLF,引導商業銀行 LPR 報價發生變化,因此數字貨幣的發行將會使得央行利率決策機制更加精準,通過降準等數量型貨幣政策工具將會進一步讓渡給價格型貨幣政策工具,公開市場操作利率調控將會常態化,在貨幣政策中的作用將會更加凸顯。
數字貨幣對非常規貨幣政策的影響:數字貨幣發行為負利率政策實施創造了條件,也使量化寬鬆政策更加精準。數字貨幣發行後,居民的資金大多以帳戶形式存在,無法通過持有現金的方式規避負利率的影響,從而不會影響貨幣的信用創造過程,因此,法定數字貨幣使央行不再陷入「流動性陷阱」,在一定程度上為負利率政策的實施創造了條件;同時央行對數字貨幣金融帳戶有較強的把控,央行有能力通過對帳戶分析,對特定行業、企業和特定區域個人實施差別化利率政策和結構性寬鬆政策,使得央行量化寬鬆政策更加精準,數字貨幣也為央行其他非常規貨幣政策工具創新打開窗口。
五、 數字貨幣對金融監管的影響
數字貨幣有助於打擊詐騙、腐敗、反洗錢、偷稅漏稅、恐怖組織融資等違法犯罪行為。 由於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依託區塊鏈技術,具有安全性高、有限匿名、可追索,因此對於傳統現金而言,一旦脫離金融機構,將難以追蹤和監測,在詐騙、販毒、走私、逃稅、洗錢、行賄、資助恐怖活動等非法交易時成為首選,隨著數字加密技術和算法在數字貨幣上的應用,貨幣的來源、去向、支付原因、支付金額及頻率、甚至數字貨幣本身均具有可以分析,一旦發現異常交易,將可以追溯,對於一些政府人員收入可以做到定期核查,警惕權力尋租和腐敗行為發生,有助於打擊地下經濟。
數字貨幣可以提高金融監管效率,使得宏觀慎重監管更好的發揮作用。 數字貨幣的流通和支付,彌補了金融監管制度的空白,有助於維護金融穩定,尤其是網際網路金融整治過程中,產品設計複雜,存在資金池等問題,容易產生監管空白,增加了金融監管難度,數字貨幣很好的克服了網際網路金融的多重風險:一是資金損失風險;二是客戶信息洩露風險;三是局部金融風險向系統性風險蔓延,從而金融監管效率。同時央行–商業銀行的發行流通體系,由於數字貨幣存在,化解了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不足等難題,甚至協助宏觀慎重政策的實施。
數字貨幣將會提高監管的透明度。 傳統貨幣體系下,存在貨幣傳導效率不高,甚至資金流向房地產、兩高一剩等領域,增加了調控難度,但是數字貨幣體系中,貨幣流動性被記錄,有助於實現垂直化支付,首先便是財政資金的專款專用,其次監控商業銀行資金投向,避免流向房地產和兩高一剩等行業,第三,對於中央撥款,也會提高使用效率,養老金和社保實現全國一體化管理,企業補貼和低息貸款也能流向更多中小微企業,從未提高監管透明度,提升資金使用效率。
六、 數字貨幣對商業銀行的影響
1、 數字貨幣發行對信用擴張影響
央行向商業銀行投放央行數字貨幣的過程。 央行數字貨幣作為 M0 的一種新形態,構成中央銀行的負債,不參與商業銀行的貸款創造過程。商業銀行須向中央銀行上繳 100%的準備金,同時中央銀行從央行數字貨幣發行庫向商業銀行庫轉移相應金額的 DC/EP。
商業銀行向客戶發放央行數字貨幣的過程。 客戶需要用自身現金或存款進行兌換,同時對應央行數字貨幣的歸屬將會由商業銀行發行庫轉換為客戶(商戶)的數字錢包。值得注意的是,央行數字貨幣不能直接使用商業銀行傳統帳戶,因為傳統帳戶存取轉帳商業銀行需要調用帳戶所有者真實信息,無法完成匿名要求,但央行數字貨幣的推廣需要商業銀行現有的基礎設施。因此要設計數字錢包,並嵌入在商業銀行的傳統帳戶體系基礎中。嵌入的數字錢包不構成商業銀行的負債,將成為商業銀行新的託管業務。
特定的發行方式和全額準備金政策控制信用擴張程度。 在數字貨幣領域, 100%的準備金就意味著,每一枚數字貨幣背後都有一個實物背書,比如 Tether 公司發行的 USDT 和委內瑞拉政府發行的「石油幣」。 Tether 公司承諾嚴格遵守 100%的準備金保證,每一枚 USDT 代幣背後都有 1 美元資金背書;而委內瑞拉政府也承諾將以 50 億桶原油為石油幣背書,一枚「石油幣」等價於該區一桶原油。數字貨幣類似金本位時代的黃金,以數字貨幣作為法定貨幣,實際上意味著金融系統的制度安排將從部分準備金制回到完全準備金制。
為了保證央行數字貨幣不超發,商業機構向央行全額、 100%繳納準備金。 也就是說,發行時,人民銀行先把數字貨幣兌換給銀行或者是其他運營機構,再由這些機構兌換給公眾。雙層運營體系不會改變流通中貨幣債權債務關係。 央行的數字貨幣依然是中央銀行負債,由中央銀行信用擔保,具有無限法償性。因此,數字貨幣在我國特定的發行方式下,不影響現有貨幣政策傳導機制,也不會強化壓力環境下的順周期效應,這樣就不會對實體經濟產生負面影響。
但需要注意的是,單純地全額繳納準備金只是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信用擴張。 數字貨幣進入信貸市場,仍然會出現貨幣派生和貨幣乘數,因此,這依然有可能出現貨幣超發的情況。
目前央行數字貨幣處於設計數字錢包的試點環節,具體的形式和內容尚未定型,因此數字貨幣的應用對商業銀行的影響有一定的利好,但同時也存在不確定性,具體未來是怎樣的設計央行還有很大的操作空間。
2、 商業銀行是數字貨幣發行載體
央行數字貨幣設計目標是實現M0數位化,發行一款具有央行信用的電子貨幣,實現全面替代現金。從數字貨幣設計完成,到被民眾普遍接受,再到完成替代是現金的目標,央行數字貨幣的如何推廣則是一個很關鍵的問題。在這一過程中商業銀行扮演重要角色。商業銀行具有成熟的信貸網絡基礎設施、支付網絡基礎設施以及較為完善的 IT 服務系統,能夠為數字貨幣的推廣提供載體。
一方面,經過幾十年的發展,我國商業銀行基礎設施比較成熟,網點分布較廣。目前,已有 23 萬銀行網點數遍布全國各地,存款信貸網絡密布,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銀行、城商行各個層級的商業銀行對應客戶群體開始分化,具有較高的專業化程度。
另一方面,商業銀行在網際網路應用及服務體系上不斷發展,金融科技方面持續投入大量資本,人才儲備持續擴充。以電子支付為例, 2019 年銀行系統電子支付業務規模達到 2233.88 億筆,同比增長 27.51%;電子支付業務金額達 26070400億元,同比增長 2.65%。其中行動支付規模達到 1014.31 億筆,同比增長 67.57%;行動支付金額達 3471100 億元,同比增長 25.13%。 央行可利用現有商業銀行在資源、人才、技術、 IT 基礎設施等方面的優勢,令其承擔重新重複建設、另起爐灶、缺乏經驗的成本與風險。
▲電子支付業務量逐年增加
▲電子支付金額逐年增加
3、 數字貨幣可能給商業銀行帶來的利好
大銀行帶動數字貨幣和錢包的推廣,客戶黏性被提高。 銀行通過建立開放平臺,聚集合作夥伴,讓最終用戶可以通過不同介質、渠道,在日常的生活和消費中使用到銀行的服務。對於銀行來說,發展數字貨幣如果和其他支付方式並存,也許會影響一部分銀行卡持卡客戶。但是銀行卡收入和收單收入佔總收入比例並不高,不是銀行強依賴的一部分收入。而數字貨幣可以延伸到更多的零售場景中,並在一定時期內或僅開放給商業銀行,商業銀行可以抓住該機會獲得活躍流量,增加客戶數量,發展開放銀行服務。同時,因為技術路線的開放性,商業銀行可以在適合的場景中將智能合約和數字貨幣相結合,為客戶創造更高層次的服務網絡。
數字貨幣減少了紙質貨幣在流動過程中的成本,提高了銀行的運營效率。 傳統上央行通過控制 M0 來管理流動性,數字貨幣是 M0 的替代,增加多少央行數字貨幣將減少多少的 M0,這意味著商業銀行的現金管理的成本將大大降低。另外,數位化的央行數字貨幣脫離了物理實體,減輕了商業銀行在現金整點調運以及保管環節的人力物力支出,包括每日票幣整理、綑紮和封裝,損傷票幣識別、挑選、上報、對調運車輛運行維護和押運人員培訓,以及業務庫建設開支,安全系統配臵與維修,守庫員管庫員薪資培訓等。央行數字貨幣以加密數字串的形式出現,因此沒有折舊、不需要物理空間儲存,也不需要空間上的調運,將會極大減輕商業銀行日常經營成本,提高商業銀行經營效率。
負利率的數字貨幣推動商業銀行淨息差的提升。 商業銀行的收入方面,如果數字貨幣計息為負,將打通負利率政策由貨幣市場到借貸市場的傳遞,從而改善商業銀行淨息差水平。在 DC/EP 基本完成對實物現金替代,大額實物現金持有受到限制的場景下,客戶無法將負利率銀行存款轉換為零利率紙幣,只能繼續持有,並向商業銀行支付費用。因此商業銀行資產端準備金的負利率損失得以從負債端客戶存款處彌補,從而改善商業銀行淨息差水平。
拓展商業銀行業務,促進銀行業發展。數字貨幣中心化管理模式下,商業銀行可新增表外業務,包括代理央行數字貨幣發行、數字貨幣錢包託管等業務。 目前已經頗受關注的數字貨幣,一旦被允準應用, 則會帶來很多流量。在更多的使用流量下,銀行可將支付作為流量的入口,有利於銀行推廣更多的增值服務,帶動銀行的現有服務。類比支付寶的發展路徑,將支付作為基石,圍繞支付提供花唄、借唄等金融服務,同時還具備餘額寶、基金銷售等理財功能。
疫情期間,抗擊疫情和經濟的穩增長需要大量信貸資金的支持。 目前,央行再貸款再貼現的規模合計達到 8000 億元,其投放的都是基礎貨幣量 M0。數字貨幣「雙層經營」體系具備可追溯、不可更改的特質。從運送方式來看,物理運送變成了電子傳送;從保存方式看,央行的發行庫和銀行機構的業務庫變成了儲存數字貨幣的雲計算空間;銀行機構向流通領域投放現金後,社會公眾持有流通貨幣的介質由實物現金變成了數字貨幣。未來如果央行推出數字貨幣,央行就可以通過數字貨幣形式投放再貸款再貼現的信貸資金,來密切跟蹤資金的流向,監控信貸資金確保其發揮充分功效。商業銀行也會與之密切聯繫和合作,來獲取更多的業務機會。
▲實物貨幣的出入庫和投放與回籠
▲數字貨幣的出入庫和投放與回籠
商業銀行可藉助數字銀行進行信息化系統改造。 短期來看,數字銀行的生成、發行、投放、存儲和安全必備的金融基礎設施建設,能夠形成生成系統、發行系統、央行對接接口、記帳系統、數字錢包、安全晶片解決方案、身份認證、加密傳輸、大數據分析系統等。其主要建設方央行、商業銀行,銀行 IT 服務商、安全廠商、大數據技術商將有望提供服務。在 DC/EP 發行預期下,銀行 IT 系統改造、聯盟鏈建設、認證改造、支付清算環節也有望更新受益。長期來看 , DC/EP 或用於創新的場景和設備中,商業銀行可以連接各行各業,打造開放銀行場景,在必要條件下嵌入智能合約,因此銀行可形成一個巨大的生態系統。
4、 數字貨幣的發行可能給銀行帶來的挑戰
數字貨幣付息將會將會惡化商業銀行淨息差水平,推升銀行業資金成本。 如果數字貨幣計息為正,持有 DC/EP 將會產生利息收益。批發端方面,數字貨幣的利率有可能超過存款準備金利率成為新的利率走廊下限,因此商業銀行批發端可能會提升商業銀行資產投放的最低收益率;而在零售端,數字貨幣計息將會導致客戶傳統存款比例下降,從而迫使商業銀行提高存款利率推高資金來源成本。綜合來看,由於存在存款準備金利率,資產端最低收益率的提升將會小於負債端自己成本的提高,因此惡化商業銀行淨息差水平。
商業銀行的彈性可能會降低,抵禦風險能力差。 數字貨幣對商業銀行的傳統經營模式造成衝擊,且因其安全性高於銀行存款,可能對銀行存款形成一定的競爭。一方面,如果大量存款從商業銀行帳戶轉移到央行的數字貨幣,銀行存款會不可避免的下降,銀行的低成本業務比例下降。而商業銀行業務中,存款業務是負債業務中最主要的組成部分,負債業務優勢資產業務開展的基礎,商業存款的下降,使得銀行的放貸能力減弱,銀行的盈利能力下降,銀行將不得不通過提高利率來爭取存款。
因此,數字貨幣對商業銀行存款的爭奪,明顯會對傳統經營模式下商業銀行產生致命性的打擊,使銀行失去其信用中介的職能。另一方面,如果數字貨幣提供更便宜的國內和跨境交易費用,支付費用收入更可能會減少。由於數字貨幣帶來的盈利能力下降,同業競爭將會加劇,商業銀行抵禦經濟衰退的能力下降。如果銀行尋找收益率更高(風險更高)的資產來取代虧損的盈利能力,如果那麼很可能會對金融穩定造成負面影響。
商業銀行的地位可能會大受影響。 傳統的商業銀行能夠通過儲蓄和放貸,並利用部分存款準備金制度,可以行使貨幣創造的職能。但如果數字貨幣大規模投入使用,銀行的儲蓄和放貸都將大幅削減,加之數字貨幣所依賴的區塊鏈技術使得商業銀行無法實行部分準備金制度,商業銀行將失去其貨幣創造的職能,其在市場上的地位也將會被撼動。這不僅對商業銀行自身,也對整個經濟的發展都產生深遠的影響。
智東西認為, 全球國際貿易、金融領域一直都在執行以美元為核心的貨幣體系。數字貨幣一旦實施,可以通過這種虛擬貨幣的方式,在一定程度打破美元的壟斷地位。數字貨幣在更多國家之間進行流通,可促進和加強國際之間貿易、金融方面的交流,這有非常大的戰略意義。從國內環境來看,當前我國經濟發展重心轉向以內循環為主、外循環為補充。在疫情之後經濟恢復取得先機的條件下,通過推動數字貨幣實施,有利於降低消耗,提升更多支付清算效能,促進市場整體發展。另外,依託數字貨幣的應用,還會帶動其他產業的發展:一方面可以帶動更多產業創新升級,開發更多應用場景,刺激產業發展,滿足多樣化的金融需求;另一方面,央行貨幣的數位化有助於提升央行的貨幣支付功能,在宏觀層面調控市場資金交易流動,提高央行貨幣政策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