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沸沸揚揚的苟晶高考頂替案終於水落石出,但是網絡熱度並未冷卻,事情的焦點已經從公眾對高考頂替的憤怒轉化為對苟晶行為動機的批判。
關於苟晶高考頂替案的真相,可查閱山東省紀檢委、教育廳、公安廳的聯合調查報告(見山東省教育廳官網)。
報告很長、內容很細,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內容:
還原了苟晶當年兩次高考成績的真實情況和志願填報情況;還原了邱印林替女兒邱小慧冒名頂替上學的操作過程;通報了對當年參與邱小慧冒名頂替上學操作所有違法亂紀工作人員的處罰。
15名參與冒名頂替操作的違法人員都得到了應有的懲罰,實在是大快人心。
因為冒名頂替案並沒有對苟晶造成實質性的人生傷害,而且她客觀上也起到了一定的維護高考公平性的作用,因此調查結果既沒補償她也沒處罰她。
但是,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縱觀苟晶案的整個過程,苟晶在事情的發酵過程中明顯存在誇大事實、欺騙大眾、賣慘裝迫害、質疑高考公平性的嫌疑。
從報告可以看出:
一、苟晶完全不是她自己所描述的學霸,兩年高考成績都是在高中中專線上下游離,連大專線都沒上。第一年她本人沒有填報中專學校的志願,第二年按正常錄取程序被湖北黃岡水利電力學校錄取。因此冒名頂替事件並未對她的人生造成任何傷害。
二、由於1997年苟晶並沒有填報中專志願,因此邱印林鑽了個空子,讓邱小慧冒名填報中專志願並最終被錄取去了北京煤炭工業學校。
這個冒名頂替和陳春秀被冒名頂替上大學的案子完全不是一回事。陳春秀被頂替上大學那是真正的人生被竊取,個人人生道路完全因此而改變,對她造成的傷害終身無法彌補。
雖然邱印林的冒名頂替確屬違法事件,但對於邱印林和苟晶雙方來說,事情的本質類似於苟晶當年扔了個垃圾,邱印林一看這垃圾有用,於是就偷偷撿起來當寶貝利用了,現在事情過去了二十幾年,苟晶又突然來主張這個垃圾所有權了,可不可笑?
一個人冒著撒謊和欺騙的道德風險去做一件事,而且損人而不利己,你說她純粹是為了維護高考的公平嗎?估計沒人會相信她的動機。
那麼她為什麼要這麼做?因為她是一個月銷量700萬的電商,需要更多的流量,因此需要博出位吸引眼球,正好某些別有用心的媒體想搞事情、帶節奏,因此,苟晶事件才被炒到了如此烈火烹油的熱度。苟晶案一出,真正受到巨大傷害的陳春秀頂替案反倒喪失了關注度。
山東省教育廳的調查報告發布後,事情發生了反轉,很多網友覺得自己滿腔的正義受到了愚弄,於是紛紛質問苟晶,苟晶是這樣回懟的:就算我誇大其詞了,你們又失去了什麼?
那麼根據苟晶的邏輯,我也很想問一句:邱小慧冒名頂替你了,你苟晶損失了什麼?(當然我是堅決贊成對苟晶案15名涉案人員的處理的)
雖然,法律沒有追究苟晶以欺騙謊言製造輿論混亂、質疑高考公信力的行為,但是還不允許善良、正義的網友道德譴責嗎?真是豈有此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