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換人生28年案開庭,「醫院不該給個說法嗎」

2020-09-12 杭州檢察

來源:澎湃新聞

9月11日9時,「28年前錯換嬰兒」案在河南省開封市鼓樓區人民法院開審。國內近十家媒體旁聽了庭審。

9月11日,河南省開封市鼓樓區人民法院,「錯換人生28年」案開庭。澎湃新聞記者 忻勤 圖

澎湃新聞此前報導,1992年6月,姚策在河南省開封醫專第二附屬醫院(現河南大學淮河醫院)出生。2020年3月,姚策確診肝癌。「母親」蔣明麗(化名)計劃割肝救子,意外發現姚策非其親生兒子。2020年4月,蔣明麗找到親生兒子郭威。後者的「父母」杜新枝夫婦,則與親生兒子姚策認親。

庭審中,姚策方要求醫院支付精神損害金、誤工費、醫藥費等賠償270多萬。庭審焦點在於:錯抱究竟是如何發生的;醫院錯抱及醫院未給姚策注射B肝疫苗的醫療行為,與姚策患病是否有因果關係,如果有關係,醫院責任多大等。

歷經5個多小時的庭審後,審判長宣布休庭。

姚策生父母。

姚策父親當庭要說法

9月11日8時30分,鼓樓區人民法院外,聚集著眾多媒體記者。

提到姚策,其曾經的「母親」蔣明麗、如今的母親杜新枝,均止不住流淚。蔣明麗說,養育28年的孩子,突然發現不是自己的,打擊太大,她都快&34;了。

庭審9時正式開始。姚策方共提起兩起「侵權責任糾紛」訴訟。

第一起,原告是姚策及其親生父母郭希寬、杜新枝。起訴書稱,河南大學淮河醫院在對新生兒日常護理中,存在重大過失,使姚策脫離親生父母監護,親子關係遭受嚴重損害,使郭希寬夫婦撫養非親生子長達28年。對此,要求醫院支付精神損害賠償金60萬/人、尋親路費1193.5元、郭希寬誤工費11946元。

另一起,原告是姚策。起訴書稱,河南大學淮河醫院曾對杜新枝進行B肝檢查,明知其是B肝攜帶者。因姚策在醫院被「錯抱」,導致其未得到B肝加強治療,年僅28歲就罹患肝癌。要求醫院支付已產生的醫療費743229.54元、誤工費99999元、營養費41000元等,共計916947.81元。

庭審前,姚策方代理人周兆成律師介紹,原本他系接受兩個家庭6人的共同委託,因蔣明麗夫婦遭受巨大精神傷害,情緒接近崩潰,他們退出了訴訟,但會作為證人出庭。此外,姚策因還在治療,實在無法出席庭審。此前,姚策曾表示:就算躺在擔架上也希望參加庭審,不願稀裡糊塗地死在病床上。

通過第一起訴訟的庭審,澎湃新聞獲悉,1992年6月16日,杜新枝在醫院產下男嬰姚策。同日,與其同產房的蔣明麗產下男嬰郭威,兩人出生後均被抱到醫院嬰兒室照管,後被「錯換」。

距開封市幾百公裡的河南省駐馬店市人杜新枝,系因有宮外孕史等,慕名來到河南大學淮河醫院。江西省九江市人蔣明麗,是因父母在開封,為方便照顧,應父母要求到開封生產。

庭審中,周兆成律師指出,今年4月,眾多媒體關注後,河南大學和開封市衛健委宣布聯合調查「錯換嬰兒」事件。然而,至今調查結果沒有出來。

對此,醫院代理律師承認,1992年,醫院普遍實行母嬰分離護理,直到1995年,才實行母嬰共同護理。醫院此前接受媒體採訪,已經表示過歉意。醫院也非常想調查清楚錯抱是如何發生的,曾請求公安機關調查,但因時間久遠,公安機關也無法查清。所以只能說,抱錯發生在醫院,但不排除其他原因。

對此,姚策父親郭希寬情緒激動,站起來痛哭質問醫院代理律師。

「醫院不應該給一個說法嗎?光說在醫院抱錯的,醫院去查了嗎?當年的醫生、護士,就算退休了,只要沒死,難道不能去問話嗎?」郭希寬說。

郭希寬表示,他和妻子不會要一分賠償,賠償都會用來給孩子治病。

2020年4月30日,姚策與親生母親相認。澎湃新聞記者 朱遠祥 圖


丟失的檢查報告單和防疫本

在第二起訴訟庭審中,周兆成律師提交的證據——杜新枝生產姚策時住院病例中的河南省開封醫專第二附屬醫院臨時治療單顯示,該院曾對杜新枝進行B肝兩對半表面抗原檢查。周兆成律師指出,蹊蹺的是,病例中卻未見該檢查的報告單。這說明,當時醫院明知杜新枝是B肝攜帶者。

對此,醫院代理律師在庭審中表示,該檢查報告單丟失了。對「病例是分開存放還是整體存放?為何單單該檢查報告丟失?」,該醫院代理律師表示,醫院不會故意隱匿病例,他們非醫務人員,具體還需諮詢醫院。

第二起訴訟起訴書稱,我國於1987年已經成功研製B型肝炎血源疫苗,並對B肝表面抗原陽性孕婦的新生兒,使用高價疫苗(目前暫定為30微克/劑量),免疫3針的免疫劑量治療方法。其中,第一針要在出生24小時內注射。根據我國1991年發布《全國B肝疫苗免疫接種實施方案》規定,我國自1992年1月起,在全國推行新生兒和學齡前兒童B肝疫苗免疫接種工作。此外,1988年開封市已推行相關政策,要求醫院對新生兒接種B肝疫苗。

起訴書指出,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庭審中,姚策曾經的「母親」蔣明麗出庭作證說,自己和家人均非B肝攜帶者,在醫院,其未聽醫生或護士說給姚策注射過B肝疫苗,但從醫院出來後,按照社區要求,他們帶姚策做了各種防疫。兩歲三個月時,讀幼兒園體檢的姚策,被檢查出是B肝攜帶者。此後,便開始治療,直到28歲確診肝癌。

姚策的舅舅出庭作證說,姐姐杜新枝在到河南大學附屬醫院生產前,就被檢查出是B肝攜帶者,所以,在防疫站工作的他,多次囑咐杜新枝要給孩子打B肝疫苗,做阻斷。杜新枝也按他要求的做了。而被錯抱的郭威,雖然一直是母乳餵養,至今非常健康,非B肝攜帶者。

醫院代理律師表示,目前沒有證據證明,醫院當時對姚策進行了第一針B肝疫苗注射,因為當年的疫苗本已丟失。其還表示,不清楚姚策家屬稱如果及時注射B肝疫苗的阻斷成功率數據是否來自權威方面,即使是B肝患者,也不必然罹患癌症。其還強調,當年的政策是逐步推進的,推廣率並非100%。姚策出生前可能已經在子宮內感染了B肝。

醫院代理律師表示,已經向法院申請就醫療行為與姚策患病的因果關係進行專業司法鑑定。審判法官表示,是否批准鑑定,此後將向原、被告方表明。

周兆成律師當庭指出,鑑於檢查報告單、防疫本丟失,很可能導致鑑定得不出客觀結論。而這些材料丟失,醫院應承擔不利法律後果。

周兆成律師當庭表示,鑑於姚策的治療費用多系其曾經的「父母」蔣明麗夫婦所出,而且後者出庭作證時,表示今後或對此單獨起訴醫院索賠,他們對這部分放棄索賠,只對姚策花費的醫療費照常起訴。

兩家人的「全家福」。澎湃新聞記者 朱遠祥 圖

澎湃新聞注意到,9月9日,雙方在法院交換證據時,法院曾組織雙方調解,但分歧很大,沒有成功。9月11日的庭審中,周兆成律師提出,鑑於姚策的病情嚴重,以及醫院的過錯,希望儘快結束本案。若醫院願意,仍可調解。對此,醫院代理律師表示,他們沒有調解授權,要回去諮詢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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