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生態環境!宣化法院公開審理一起非法採礦案

2020-09-22 張家口中院

近日,宣化區法院公開審理公訴機關指控的被告人高某武等3人非法採礦罪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高某武、李某柱,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在未取得採礦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開採建築用砂石;被告人張某軍受高某武僱傭,協助管理某砂廠,領取固定高額工資,情節特別嚴重。三被告人的行為均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非法採礦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合議庭依法進行了法庭調查,控辯雙方當庭進行了舉證、質證和法庭辯論,就案件事實、證據、法律適用及量刑等充分發表意見,被告人依法進行了最後陳述。整個庭審依法進行,過程規範有序,案件將擇期宣判。

宣化區法院將繼續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依法懲治破產環境資源的犯罪行為,為維護生態環境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供稿:宣化法院

編輯:龔澤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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