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教師調薪方案出爐,基本工資上調10%,按職稱發工資合理嗎。
《教師法》有明文規定:「教師平均工資水平應當不低於當地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並逐步提高。」目前現狀是,公務員工資待遇水平是高於教師的平均水平,但隨著近年來國家教育的發展,教師的工資待遇也隨著提高。而且從目前國家發布的有關消息來看,因為教育部下達的教師工資收入不低於當地公務員平均水平政策,將於2020年底前全面落實,並且設立舉報平臺,從這一點來看,教師的待遇將是一個極大的提高。雖然目前物價不斷上漲,但教師具有職業穩定,只要不犯大的錯誤,也不會有失業的可能。因為在外人看來教師還是「鐵飯碗」。
今年是2020年,按照常理,今年應該是漲工資的一年。當然漲工資是好事,如何來漲工資呢?具體方案是怎樣的?據有關部門發布的消息,發現有關領導給出的最新方案,就是將中小學教師崗位工資標準提高10%,消息已經傳出,讓很多老師大快人心。基本工資主要指的是崗位工資,就是所謂的財政工資,具體包括崗位工資以及薪級工資這兩部分上調10%,這種上調工資方案其實是不合理的。因為崗位工資本質上來講還是職稱工資,也就是按職稱工資方案,比如高級職稱500元,中級職稱400元,初級職稱300元。所以有很多網友表示反對,高、中、初三級職稱有差距,所以三者職稱的工資差距也就越大。
給中小學教師增加工資,自然是好事。如果按照基本工資的10%增加,並不是合理的。因為基本工資還是職稱工資,歸根結底還是按職稱高低方發放。本來職稱評審就是很多教師的最為反感的,很多人都再呼籲取消職稱要求,自然晉級。但有一點,我們必須看到,目前國家有關部門都在努力提高教師工資待遇。比如增加鄉村教師補貼、增加其他福利性津貼等。國家這樣做的根本目的就是將提高教師的社會地位,讓老師安心紮根於教育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