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晚同在一桌酒席上舉杯暢飲散局以後前後2分鐘,倆人一同被查?……還有取保候審期間無證駕駛?這些「酒司機」膽子也忒肥了!
4月4日21點左右,龍遊交警大隊湖鎮中隊執勤民警在卡點檢查時發現,小型轎車駕駛員吳某渾身散發著濃濃酒氣,民警當場對其進行了呼氣式酒精檢測,酒精含量為135mg/100ml,達到醉酒後駕駛機動車標準(80mg/100ml)。
2分鐘後,另一名「酒司機」韋某也被交警逮個正著,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韋某酒精含量為110mg/100ml,同樣達到醉酒後駕駛機動車標準。
最巧的是,這兩位「酒司機」當天一同在好友家吃飯喝酒,結果分開後沒多久,又一同因酒駕被交警先後查獲。
4月8日,兩名酒司機的血液檢測結果出爐,韋某血液酒精含量為168mg/100ml,吳某血液酒精含量為151mg/100ml,系醉酒駕駛機動車。
目前,韋某、吳某已被龍遊公安採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當中。
根據公安部統一部署,3月20日起,浙江開展周末夜查統一行動,截至4月6日,衢州公安交警共出動警力1415人次,檢查車輛24400次,設置執法點157個,查處酒駕184起,醉駕56起。
在這些「酒司機」中,有人在取保候審期還無證駕駛,並造成事故;也有人在眼看等了5年,終於可以在今年8月重新考取駕駛證之際,卻因酒駕被查,得繼續等5年再考……
取保候審期間,無證駕駛發生事故
3月21日19點54分左右,方某因酒駕在百匯路被交警查獲。後經衢州市公安司法鑑定中心檢驗鑑定,方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94mg/100ml,達到醉駕標準(80mg/100ml)。經調查,2007年11月19日,方某曾因交通肇事逃逸被吊銷駕駛證。
醉駕+無證駕駛!
衢州公安對方某涉嫌危險駕駛罪一案立案偵查,並對其採取取保候審的強制措施。
你以為這就結束了?還不止……
在取保候審階段,方某又一次無證駕駛,且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受傷。
4月2日下午,方某駕駛小型轎車在三衢路與衢化路路口右轉時,與兩輛電動車發生碰撞,致使兩人受傷。
4月5日晚,方某(中)被拘留
因違反取保候審相關規定,市公安局在4月5日依法對其變更強制措施為刑事拘留。
本來今年就可重新考取駕駛證,沒想到……
3月26日22時25分左右,廖某駕駛小型普通客車,在書院東路與另一輛小型轎車發生碰撞事故。事故發生後,廖某並沒有停車,繼續行駛。最終,被撞車輛開車上前將廖某攔停,並打電話報警。
交警在現場發現,廖某滿身酒氣,便當場對其進行了現場呼氣式酒精檢測,並帶至醫院抽血。最終,經衢州市公安司法鑑定中心鑑定,廖某血液酒精含量為165mg/100ml,系醉酒駕駛機動車。 經調查,廖某在2015年8月18日就曾因醉駕被吊銷駕駛證,五年內不得申領。本來今年8月後,廖某就可以重新考取駕駛證了,這樣一來,他只能在2025年3月31日後才能重新申領。
市公安機關對廖某實施駕駛證被吊銷期間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給予罰款1900元的處罰;對廖某實施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違法行為給予罰款1400元的處罰;對廖某駕駛證吊銷期間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行為,五年內不得再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目前,案件已移交至柯城法院。 別以為連續三周的周末夜查統一行動結束了交警蜀黍說:別僥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