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日報訊 為進一步恢復和提振消費市場信心,激發旅遊市場活力,促進旅遊消費,按照《恩施州關於推動文化旅遊產業恢復振興的措施》規定,州人民政府決定發放1000萬元旅遊惠民消費券,用於州內所有景區門票和景區內的二次消費。
據悉,第一期消費券將於7月30日至8月28日發放,7月30日上午10時開搶。消費券有效期為30天,面額分別為10元、20元、50元、100元,面向社會公開發放,大家可以通過「恩施發布」「恩施文旅號」兩個微信公眾號領取。
該活動將持續到10月底,共計1000萬元旅遊惠民消費券將投放市場,助力我州生態文化旅遊產業恢復重振。
關於發放恩施州旅遊惠民消費券的公告
為進一步恢復和提振消費市場信心,激發市場活力,促進旅遊消費,按照《恩施州關於推動文化旅遊產業恢復振興的措施》規定,州人民政府決定公開發放1000萬元旅遊惠民消費券,用於全州範圍內所有景區門票和景區內的二次消費。現將發放活動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活動時間
本次活動共分三期進行,每月一期:第一期活動時間為7月30日至8月28日,消費券發放時間為7月30日上午10時;第二期活動時間為8月29日至9月27日,消費券發放時間為8月29日上午10時;第三期活動時間為9月28日至10月31日,消費券發放時間為9月28日上午10時。本次消費券採取「公開發布、先到先得、搶完為止」原則,優惠券有效時間為30天。
二、活動內容
(一)消費券類型
本次發放的消費券為電子消費券,共四種面額,單張面額分別為10元、20 元、50元、100元,每單消費滿30元可抵扣10元,每單消費滿50元可抵扣20元,每單消費滿100元可抵扣50元,每單消費滿300元可抵扣100元。
(二)發放規模
本次發放消費券總面值為1000萬元,分三期投放:
第一期投放8.4萬張總面值300萬元,其中10元1.5萬張、20元3萬張、50元3.3萬張、100元0.6萬張;
第二期投放11.2萬張總面值400萬元,其中10元2萬張、20元4萬張、50元4.4萬張、100元0.8萬張;
第三期投放8.4萬張總面值300萬元,其中10元1.5萬張、20元3萬張、50元3.3萬張、100元0.6萬張。
(三)使用範圍
本次投放的旅遊惠民消費券只能在恩施州域內合法經營的景區(含A級、非A級景區)使用,可用於景區門票和景區內二次消費(含景區內交通車、其他收費項目、餐飲、住宿、特色商品購買)。
(四)使用規則
1.搶券人員。當前地理位置定位為恩施州內的所有用戶均可搶券。
2.搶券數量。每位參加活動的用戶每期每個面額消費券限搶1張,同一手機號碼均視為同一用戶。
3.生效日期。消費券領取成功即刻生效,有效期為30天,過期無法使用。超時未使用則自動過期,過期時間以券面顯示時間為準,過期不補發。
4.消費規則。單筆支付僅限使用1張消費券,消費券不設找零,不可重複使用,不可拆分使用,不能轉讓、轉售、轉贈,不兌現,偽造或變造無效,嚴禁惡意刷單套現,一經發現,依法依規處理。
5.線下使用。本次發放的消費券僅限線下使用。在指定景區或景區內商戶消費時,先掃描恩施州旅遊惠民消費券支付專用碼牌進行核銷,再使用其他方式(微信、支付寶)支付抵扣後剩餘金額。
6.退單處理。使用消費券交易時,如遇退單或退款情況,僅支持消費當日全額退款,消費券將退回用戶帳戶中,可繼續使用該消費券;若非消費當日發起的退款及非全額的退款,消費券不退回用戶。
(五)領取入口
1.方式一:關注「恩施發布」微信公眾號,點擊頁面底端「微政務—恩施旅遊消費券」進入領取頁面。
2.方式二:關注「恩施文旅號」微信公眾號,點擊頁面底端「硒遊微網—恩施旅遊消費券」進入領取頁面。
恩施發布
微信公眾號二維碼
恩施文旅號
微信公眾號二維碼
(六)承辦機構
根據相關規定,本次活動承辦機構為恩施農村商業銀行,轄內8家縣市農村商業銀行及轄內137家支行參與發放。
活動解釋權歸恩施州文化和旅遊局所有。
恩施州文化和旅遊局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