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為什麼喜歡不適合自己的人事物呢?舉例說明適合的定義是什麼?我的理解 一類為接觸過的群體;一類為為接觸過的群體。那麼,所接觸過的群體也是你相對在安全領域裡所屬知的、容易把控的;那麼我們說說第二類對於未接觸的群體、我們作為普通人的基本反應是什麼呢,對,是防禦、不敢貿然行事、有的人也會選擇試探性的交談,但是這尺度適合,一定要把禮節性的試探 演變成窺探,否則會令對方產生反感,從而也會對你產生強烈的戒備之心。似乎我談論了這麼多,沒有切入主題嘛和喜歡沒有什麼關係啊~ 那麼、我們現在來回到第一個問題,你理解的合適是什麼? 比如說我買一雙鞋子很合適,因為它穿上去很舒服,在比如說我買了一件衣服很合適,因為它穿上很得體。我們就可以得出結論了,合適就是與我們自身的匹配度相適宜的,不討厭的。其實,就是這麼簡單。那麼我們是不是都很清楚自己適合什麼呢? 未必吧,其實 ,絕大多數我們都是普通人,並沒對自己有一個清晰客觀的認知、因為在人的大腦意識中,它會自動生一種優先選擇權 就是「我喜歡的」 這種東西叫什麼,我們稱之為需求、欲望。那麼這個需求一出來一定是彎道超車了,你的注意力一定是盯在了需求這件事上,而忘記了還有一個「我」,這個我就是客觀真實的自己,因為兩者之間已經不在同一頻率之上了,所以你無法做出一個平行且客觀的一個衡量了。那麼就會導致,我們盲目的會選擇不適合自己的人、事、物。包涵的太多了 交友、工作、買賣。我們都無法做到避免,但是在彎道超車的時候可以把速度控制的慢一點,那麼,我們就可以預留出給自己更多的思考的時間。不知道你們同意我的觀點嗎~ 歡迎留言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