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文兒
2020年5月8日,我國《民法典》通過審議並將2021.1.1生效。其中對原來《婚姻法》中的「離婚制度」進行了重大變革。增加了一個離婚冷靜期,總體而言,離婚更難了。當時政策一出來的時候,大家都議論紛紛,大多數網友持反對意見。
然而,法律法規還是要如期施行。從進入十二月開始,看到很多省份發布了規定,2021年1月1日後就要實施新婚姻法了。上海聽說已經實施離婚冷靜期了。身邊很多朋友調侃,那這個12月會不會成為離婚高潮期?
離婚冷靜期具體指什麼?
離婚冷靜期是指夫妻打算離婚時,有關部門強制要求雙方暫時分開考慮清楚後再行決定是否繼續離婚,僅僅在政府機關實施。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夫妻的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只要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就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申請。如果30天內雙方都沒去撤回,那等到下一個30天之後,雙方可以協商好一起去領離婚證,如果有一方沒有去領證,就會被視為撤回申請。前後加起來一共60天。
2020年12月會不會爆發離婚高潮期?
對於這個問題沒有發言權,畢竟12月份剛開始,也沒有最終的統計出來。但我猜測,應該會有一個爆發期,因為據往常的數據統計,每年春節過後就是一個離婚高發期,這個新實施的新婚姻法,可能會加速有離婚想法的夫妻速度。
為什麼人們對這個離婚冷靜期並不買帳?
國家出臺離婚冷靜期本意是為了防止衝動離婚,讓當事人雙方充分理性思考。但為啥很多人並不買帳呢?
侵犯了人們的婚姻自由
本來婚姻自由,結婚自由,離婚自由,只要雙方在自願的基礎上。都是成年人,大家既然選擇離婚,肯定也是因為種種原因,婚姻太過痛苦,只要雙方同意,協商好,就應該有自由離婚的權利。為什麼在他們眼裡一個成年人不能為自己做出的決定負責呢。非要出這樣的政策,侵害自己婚姻自由不說,還插手自己的家事。而且冷靜期,並不一定能換來兩人的回心轉意,要是遇到一個人渣,或者一方鐵了心,這個冷靜期可能會變成更多的可能是進入地獄的緩衝期,一方更受煎熬,在支離破碎的婚姻中被迫相處,苦苦掙扎。
婚姻的基礎首先是感情,其次才是共同生活的願望等等。想著用理性的制度去維持感性的愛情,終究會落空。
離婚冷靜期治標不治本,只會加重人們對婚姻的恐懼
政府層面想通過這一政策,降低離婚率,維繫家庭關係,維護社會和諧。但從個體上來看,離婚難,更會加重人們尋找另一半,走入婚姻的恐懼。人們會更擔心,如果婚姻痛苦,到時候難離婚,還不如不結。政策與其在離婚上設置各種門檻,不如從源頭上,完善結婚制度,結婚前對男女雙方進行考核,別衝動結婚,這樣才能保證婚姻的穩定和質量,從根本上減少離婚率。
【話題討論:你對離婚冷靜期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