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河南映象網
8月21日,陝西寶雞2歲半兒子遭父親酒後抱摔,孩子送醫後未能搶救過來。8月20日,一則男子兩次抱摔幼童的視頻在網上瘋狂傳播。警方通報稱,嫌疑人劉某酒後與女友因兩人所生小孩撫養問題起爭執,將小孩拋摔在沙發上,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此前報導:網傳男子摔打幼兒視頻,當地警方通報了!
8月20日,網上熱傳一男子摔打幼兒的視頻,引起熱議。
視頻顯示,一名男子兩次用力把兩三歲的幼童舉起後重重摔向沙發,孩子從沙發滾至地上,大聲啼哭。視頻環境顯示,事發地點疑為居民家裡,旁邊有人拍下男子摔人過程。
20日下午,陝西省寶雞市公安局金臺分局發布警情通報,嫌疑人劉某已被刑拘。
警情通報顯示:
2020年8月19日22時許,接報警稱金陵灣小區發生一起傷害案,受害男童正在醫院接受治療。
經調査,犯罪嫌疑人劉某酒後與女友馮某因兩人所生小孩(兩歲六個月)撫養問題發生爭執,將小孩拋摔在沙發上,致小孩受傷 。
目前犯罪嫌疑人劉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辦理。
律師說法:男子或涉嫌多個罪名
對此,陝西恆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認為,如果摔娃男子系幼童的監護人、看護人,其行為構成虐待,屬於故意侵犯幼童生命、健康的傷害行為,且造成幼童身體多處受損、衰竭的生命危險,同時構成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罪和故意傷害罪。《刑法》第260條規定:「對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殘疾人等負有監護、看護職責的人虐待被監護、看護的人,情節惡劣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23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根據幼童傷情程度,對該男子予以量刑。趙良善認為,遇到這種事情,第一時間應該報警,同時應及時制止,盡最大努力保證孩子安全。考慮到體格差異,拍攝者的意圖或許是取證,但也不排除有其他原因。
網友怒評:誰拍的視頻?為何不阻止!
此事在網上傳播後,網友義憤填膺。
「畫面太殘忍,這還是人嗎?這麼對待一個寶寶??」
「視頻是誰拍的?咋能這麼看著娃受傷害?為什麼不阻止?」
「錄視頻就不能上去阻止嗎?不愛也不用這樣吧!簡直禽獸!」
不少人認為,為人之父如此對待自己的親生孩子,實在是有悖人性,就算是警情通報的「酒後」,也不能成為男子的擋箭牌。也有網友認為,拍視頻的人也有推脫不掉的責任。男子對孩子下死手,不管是誰在旁邊,都應該全力去阻止,「這個時候拍視頻真不知道是咋想的」。對於網傳孩子媽媽為拍攝者的說法,記者沒有得到證實。此外,該視頻是如何流傳開的,警方沒有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