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年末,2020年年初,
一場疫情打破了原來的生活節奏,
學生們也因此放了有史以最長的一次寒假。
如今個大中小學已陸續開學,
幼兒園自4月13日起,也開始根據家長意願,實行按需彈性入園。
不少家長對於幼兒園2020年春季學費該如何繳納都有疑問。
4月11日,鹽城教育局發布文件明確規定,春學期按照3個半月預收費,學期末根據文件規定按實際在園時間予以結算。
然而,今日卻有網友爆料「亭湖區寶立方幼兒園堅持全額收取學費+補違反教育局所發的紅頭文件」,
以下為爆料原文:
亭湖區寶立方幼兒園多次動員幼兒家長全額預交2020年春季學費,堅持全額收取學費3900元,理由是利用周六和暑假補足課,而教育局文件鹽教辦(2020)8號和鹽教財(2020)15號明確規定我市幼兒園2020年春季學費按照3個半月預收最後並按實際結算,我市幼兒園周六周日不補課,原則上7月18日放暑假!
根據網友提供的圖片,我們可以看到關於防疫期課時補足辦法,該幼兒園將利用周六周日、暑假補足課時,然而鹽城市教育局文件鹽教辦[2020]8號文件明確規定,幼兒園雙休日正常休息,暑期放假時間原則上安排在7月18日。
在第四項友情提醒中有這麼一段話「再次強調,幼兒入園屬於非義務教育,沒有國家強制性,保育教育成本需要家長自行承擔,所以家長有權自主自願決定自家幼兒是否入園求學。」可是難道因為不是義務教育,就連收費標準都可以不根據教育局規定了嗎?
根據《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
第二十一條 各級價格、教育、財政部門應加強對幼兒園收費的管理和監督檢查,督促幼兒園建立健全收費管理制度,自覺執行國家制定的幼兒園教育收費政策。
因此,小編建議:家長們若對幼兒園收費有異議,可以向教育主管部門的幼教科投訴,要求處理這種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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