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教師組織參與辦班補課的問題,已經成為群眾舉報、投訴最為集中的問題之一,部分教師違規組織參與辦班補課的行為,嚴重影響了教育系統的社會形象,幹擾了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12月8日,長春市教育局發布通知稱,近期,在全市開展在職教師有償補課專項治理行動中,發現個別校外培訓機構存在違規聘用在職中小學教師參與有償補課的行為。此行為違背了教育教學規律,有損中小學生身心健康,加重了學生學業負擔和家長經濟負擔,對社會造成極其不良影響。雖經教育行政部門三令五申,但仍有少數培訓機構頂風而上,不收斂不收手。
《教育部等九部門關於印發中小學生減負措施的通知》(教基〔2018〕26號)明確規定「培訓機構必須有相對穩定的師資隊伍,從事學科知識培訓的教師應具有相應教師資格,並接受社會監督。嚴禁聘用在職中小學教師到培訓機構任教,一旦發現,堅決吊銷辦學許可證」。
通知中要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依法依規履行職責,持續推進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專項治理行動,規範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行為;暢通群眾反映渠道,對違規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的行為,實行零容忍,舉報一起查處一起,嚴格執法,一經查實,一律吊銷辦學許可證。
各校外培訓機構要依法依規辦學,嚴禁聘用在職中小學教師,誠信合法經營,接受社會監督。
小編希望吉林市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也儘快發布類似通知,堅決遏制在職教師從事違規辦班帶生等行為,還教育一片清朗藍天。
吉林市教育局行風監督舉報電話:0432-6203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