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2月22日電 (記者 陳溯)記者22日從中國水利部獲悉,為解決黃河流域水資源過度開發的問題,中國決定對黃河流域水資源超載地區暫停新增取水許可。
黃河是中華民族的母親河,在中國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安全方面具有重要地位。17日,水利部印發了《關於黃河流域水資源超載地區暫停新增取水許可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水利部水資源管理司負責人就《通知》相關問題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自1999年黃河實現統一調度以來,實現了21年不斷流,但黃河流域當前水資源開發利用率高達80%,遠超一般流域40%生態警戒線,部分支流仍然存在斷流或不滿足生態流量水量需求,部分地區地下水超採嚴重。
「究其原因,雖然有水資源短缺的客觀因素,但主要是部分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沒有以水而定、量水而行,超過了水資源承載能力。」該負責人表示,在黃河流域水資源超載地區暫停新增取水許可,是推動解決黃河流域水資源過度開發利用問題、促進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的迫切需要。
《通知》明確了黃河流域水資源超載地區,包括幹支流地表水超載13個地市(涉及6個省區)和地下水超載62個縣(涉及4個省區17個地市)。自《通知》印發之日起,對取自超載河流地表水、各超載類型地下水的取水申請,將分別暫停審批相應水源的新增取水許可。
考慮到保障民生需求和支撐高質量發展需求,《通知》提出,對合理的新增生活用水和脫貧攻堅項目用水需求,以及通過水權轉讓獲得取用水指標的項目,可以繼續審批新增取水許可,但需嚴格進行水資源論證。
「水利部將採取暗訪、抽查等方式,對政策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該負責人表示,對檢查中發現的執行不力、組織不力、監管不嚴等行為,將依法嚴格追究責任。
該負責人表示,解除水資源超載地區暫停新增取水許可的前提條件,是現有水資源超載地區經過治理轉變為不超載。水利部將每3年對黃河流域水資源超載情況組織一次系統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判定水資源超載地區。對現有水資源超載地區,通過治理後已轉變為不超載的,解除對其暫停新增取水許可;對仍然超載的,繼續執行暫停新增取水許可。(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