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醫藥行業各有關單位:
根據《關於印發〈廣東省醫藥行業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價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粵人社規〔2019〕31號)和《關於做好2020年度職稱評審、初次職稱認定工作的通知》(江人社發〔2020〕208號)要求,現就2020年度我市醫藥行業中初高職稱評審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地點、聯繫電話
(一)申報醫藥行業中、初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須經單位審核同意後再按要求報送申報材料到各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中、初級受理申報材料時間為9月30日-10月25日。
(三)各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受理申報材料並審核無誤後需將材料報送到各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審核。待各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後再由各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統一報送江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二、相關政策
(一)職稱評審
1.學歷、資歷、評審範圍及條件按照《廣東省醫藥行業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價改革實施方案》標準執行。相關學歷可參照《國家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專業參考目錄》。
註:申報各級別職稱的學歷、資料、業績成果條件可在「江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職稱評審—資格條件」欄目查看。
2.職稱對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條件不作統一要求。資歷年限條件計算截止為2020年12月31日。申報初級職稱不需要提供繼續教育,申報中級職稱需提供現職稱後任意一年的繼續教育合格證明。
3.申報材料的時效截止至2020年8月31日,其後取得的業績成果、學術成果、學歷(學位)等,不作為評審的有效材料。
4.根據《關於做好2020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
(江人社發〔2020〕208號)要求,受理評審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論文只需提交在具有CN、ISSN刊號上發表的為第一作者的論文1篇以上(含1篇)或提交未發表的獨立完成的本專業論文2篇以上(含2篇,不超過5篇)。申報人的專業技術報告和論文(未發表),必須提交列印件(規格為A4),並由申報人本人籤名。發表的論文必須提供原件。
5.專業技術人員取得相應國家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的,可視同其具備我省對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並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申報高一級職稱時,資歷自職業資格評價通過日期起算(具體對應系列及層級詳見《關於做好2020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
(二)初次認定
有關資格條件按照《廣東省初次職稱考核認定規定》標準執行。也可在「江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職稱評審—資格條件」欄目查看。
(三)其他相關要求
1.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工作的港澳臺專業人才,可按自願原則申報所有專業的職稱。具體辦法按《關於做好2020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有關要求執行。
2.申報人應根據自己的專業技術崗位,對照國家、省的職稱政策及相應資格條件,如實填報並一次性提交全部申報材料。提交申報材料時,一併提交與個人工作經歷相同的連續半年以上的社保憑證。
3.按省人社廳要求,申報職稱時專業技術人才應通過《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進行申報(網址:
http://www.gdhrss.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並正確選擇相應的方式(即評審或考核認定)。紙質版相關申請材料可在:江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網址http://www.jiangmen.gov.cn/szdwzt/scjdglj/)—職稱評審—「表格下載」欄目下載。申報時,須正確選擇申請類型(考核認定申請或評審申請)。
首次開展職稱評審、認定申報的單位,須設置用戶帳號方可進行網上申報,有關要求可參照《關於做好2019年醫藥行業職稱評審網上申報工作的通知》(見附件1)有關要求執行。
(九)公務員及離退休人員不得參加職稱評審、認定。
三、申報流程
(一)申報人填寫紙質材料
申報人根據自己的專業技術工作情況,對照有關條件要求,客觀、認真、如實填寫申報材料。
(二)評前公示
申報人所在單位要對職稱評審申報材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5個工作日(星期六、日不計)。要按規定將申報材料,特別是《專業技術資格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和單位的投訴受理部門及電話,同時在單位顯著位置張榜和單位網站首頁進行公示。其他申報材料放置在單位會議室等公共場所,以供查驗。
(三)單位審核
按屬地管理原則,申報人所在單位要認真審查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申報單位管理人員應認真核對申報材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資格條件要求,相應欄目是否已加具意見並蓋章。各單位人事部門須核對提交複印件的原件,並在複印件籤署核對人姓名、註明日期、加蓋公章方為有效。
(四)報送申報材料
各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設置職稱評審、認定申報受理點,負責轄區內單位申報人的申報資料收集和初審工作。申報人應到相應的受理點遞交申報材料。
四、材料要求
(一)申報評審需交材料
申報人員申報材料,須對應相應資格條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報材料(過期不補)。材料包括:
1.《送評材料目錄單》一式1份(貼材料袋封面);
2.《廣東省職稱評審表》一式1份;
3.《( )級職稱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一式2份(紙質版和電子版各1份);
4.《證書、證明材料》一式1份(學歷證、資格證原件及複印件各1份,驗證後退回原件);
5.《業績、成果材料(獲獎材料)》一式1份;
6.《貼職稱證相片、身份證複印件頁》一式1份;
7.《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評前公示情況表》一式1份(由申報人所在單位負責填寫);
8.《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聘任期滿)考核登記表》(如單位有對專業技術人員做年度考核的,直接提供該考核表的複印即可,並將各年度考核結果準確填入《評審表》相應欄目處,如單位無進行年度考核的,請單位出具相關證明);
9.《( )年度報送評審人員名冊登記表》一式2份(紙質版和電子版各1份)
10.任現職以來的專業技術工作報告1份(不少於3000字,列印件,單位審核並加蓋公章),主要對取得現資格以來專業技術工作情況進行總結(未取得職稱資格的,可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以來情況進行總結,下同),一般應包括:基本情況(姓名、學歷、取得現專業技術資格名稱及時間)、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及取得業績成果情況、專業特長及經驗體會、今後努力方向等;
11.學歷(學位)、非學歷教育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複印件及繼續教育證明原件貼在《證書、證明材料》相對應位置,社保憑證原件貼在《證書證明材料》中「其它證書證明」位置(憑證或證明需具有社保經辦機構或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業務用章);
12.任職以來的論文材料按我市當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要求提交。
註:提交上述材料複印件須經本單位驗證、審核,加蓋單位公章,經辦人籤名,並註明核實的年月日,表格需要雙面列印的必須雙面列印,並進行裝訂。
(二)申報初次認定需交材料
1.《送評材料目錄單》一式1份(貼材料袋封面);
2.《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考核認定申報表》一式1份;
3.《證書、證明材料》一式1份(學歷證、資格證原件及複印件各1份,驗證後退回原件);
4.《業績、成果材料(獲獎材料)》一式1份;
5.《( )年度報送認定人員名冊登記表》一式2份(紙質版和電子版各1份);
6.專業技術工作報告1份。
五、報送須知
為規範材料報送和整理,請申報人員整理評審紙質材料時一律用不易破損的牛皮紙檔案袋(不使用硬紙殼、塑料殼檔案盒)密封,並加蓋騎縫章。檔案袋底部用白色紙條列印申報人申報專業和職稱(如藥學主管藥師、醫療器械工程師)、姓名,並粘貼牢固;如材料較多,則按順序在姓名後用數字標識,如共有3袋,要標註3-①、3-②、3-③。
凡是下列情況之一的申報材料,不予受理:
1.所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本資格條件規定的質量、數量要求的。
2.填寫表格不符合規範要求,必填欄目空白或填報材料不真實的。
3.不按規定時間、程序申報呈送的。
4.未按要求整理裝訂申報材料的。
5.申報評審材料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六、評審收費
按照《廣東省物價局關於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費標準的復函》(粵價函[2006]629號)規定,申報職稱評審的,需按要求繳納評審費,評審費統一納入財政收支兩條線管理。標準如下:中級評審(認定)費450元/人;初級評審(認定)費280元/人。
繳費方式:審核通過後按通知到受理部門繳交(註:繳費後不代表已通過評審或認定)。
七、審核要求
(一)單位審核
1.申報人所在單位要認真審查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並做好評前公示工作(認定除外)。對不符合申報條件的材料,應及時退回並向申報人說明原因。
2.單位要按規定將申報材料,特別是《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和投訴受理部門及電話,在單位顯著位置張榜和單位網站首頁進行公示。其他申報材料放置在單位會議室等公共場所,以供查驗。評前公示時間不少於5個工作日。受理信訪主要由單位人事(職稱)管理部門負責,接受單位紀檢、監察部門的指導和監督。經查實存在弄虛作假或其它違規行為的申報材料不予報送,並按有關規定處理;對舉報問題一時難以核實的,應如實註明,評審材料先行報送,待核實後結果及時報送相應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
(二)主管部門審核
主管部門要認真審核申報材料。對不符合申報條件和程序、超出評委會受理範圍或違反委託評審程序報送的申報材料,應及時按原報送渠道退回。對申報人提交的學歷、學位、職稱證書等原件,驗證並加蓋「原件與複印件相符」印章後將原件退還給申報人。對符合條件並受理,分別匯總《( )年度報送評審人員名冊登記表》《( )年度報送認定人員名冊登記表》後再報送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八、其它注意事項
(一)有多家分店的連鎖企業,所屬單位從業人員的工作單位可按實際填寫(與購買社保的單位名稱一致),並統一蓋江門市總公司(總部,下同)公章。網上申報只須建立1個總公司帳戶,以總公司名義進行申報,並向總公司所屬市(區)市場監管局申報。
(二)各申報人員在填寫《廣東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等相關表格時認真對應專業分類表填寫申報專業,確認無誤方可上報。
本通知未盡事宜,應按照國家和省現行職稱政策執行。工作過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調整,按新的政策規定執行。
附件:
1.《關於做好2019年醫藥行業職稱評審網上申報工作的通知》
2.市醫藥行業職稱申報受理聯繫電話一覽表
江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