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疫情,課程未能在約定時間內上完,能否退款?2020年初,疫情中斷了不少人原本的計劃,這其中就包括已經付款的培訓服務。長沙市民於先生與長沙縣星沙瑪利婭蒙特梭利早教中心關於託管學費的糾紛,快一年了,還未達成一致。「疫情屬於不可抗力因素,早教機構不退費卻要家長自行去轉讓課時,這太不合理了。」1月6日,於先生對記者說。
因疫情耽誤課時,但早教中心拒絕退款
於先生告訴記者,因家中無人照看2歲多的孩子,經朋友介紹,2019年11月10日他在星沙瑪利婭蒙特梭利早教中心為孩子購買了託班課程,當時該機構正好舉行雙十一活動,交6個月送1個月,於先生毫不猶豫的參加了該活動,並預交6個月費用24019元。合同約定早教託管班課程有效期為:2020年2月至9月。
2020年初疫情暴發,直到2020年4月10日,於先生才接到瑪利婭蒙特梭利早教中心老師的上課通知,5月才開始上課。
根據合同約定,孩子在蒙特梭利託管班2020年8月31日畢業。為了保證孩子正常的上學節奏,2020年8月初,他就給孩子找好了幼兒園小班,結束了在早教中心的課程後。想到因疫情原因導致預交多收了兩個半月託管費但並未享受到服務,於先生便找到瑪利婭蒙特梭利早教中心申請退款。
瑪利婭蒙特梭利早教中心拒絕了於先生退還兩個半月學費的訴求,但給出了三個解決方案:選擇順延託管班,或者更換早教課時,又或者家長自行找人轉讓課時。
這三個方案,於先生都不太接受。「小區上幼兒園的名額都是一個蘿蔔一個坑,好不容易爭取到了一個名額,順延課時會導致孩子不能報名參加幼兒園學習,耽誤孩子成長過程。換早教課時也沒有意義,送孩子去早教託管班的目的就是為了讓孩子提前感受一下集體生活,現在孩子都己經上幼兒園了。」至於第三種方案,於先生稱,自己曾嘗試去找人,但一直未找到合適的對象。
「疫情屬於不可抗力因素,早教機構不退費卻要家長自行去轉讓課時,這太不合理了。」於先生說。訴求沒有得到解決的於先生便於2020年11月在黑貓投訴平臺投訴了瑪利婭蒙特梭利早教中心。
但直到現在,於先生的訴求還未能解決。「問題到現在也沒有解決,事情就晾在那裡了。我在考慮轉讓課程,但找不到轉讓課時的人,想要早教中心幫助。」於先生說。
早教中心:合同約定優惠課程不退款
1月6日,記者聯繫上瑪利婭蒙特梭利早教中心,工作人員向記者證實,於先生的確購買了課程,並且該課程因為疫情原因,2020年5月才開始上課。工作人員表示,於先生購買的課程屬於「雙十一」優惠課程,瑪利婭蒙特梭利早教中心也說明了該優惠課程不退、不延期,且在合同裡也進行了約定,「當時於先生同意相關條件,並且在合同上簽字了。」
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接到於先生的投訴後,早教中心也多次通過社區與於先生取得聯繫,「因為疫情原因,雙方皆有損失。我們提出的解決方案,他之前是同意了的。我們能做出最大的讓步就是讓於先生把課時轉讓出去。」
律師:消費者有權要求退還未發生的費用
因為疫情原因課時延誤,導致約定時間內課程沒上完,消費者是否有權要求退還未發生的費用?
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律師易旭表示,消費者有權要求退還未發生的費用。由於新冠肺炎發生在春節前後,而這一時期履行的託管消費合同具有特定的時間要求,遲延履行沒有意義或無法實現,在此情形下任一方當事人都可以解除合同,且不承擔違約責任。託管機構作為商事主體,制定格式合同包括不能要求退款等解除條款,不合理地排除對方的主要權利,依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該條款應視為不成立。即算成立,亦會因違法公平原則而無效。
「不可抗力是民法的一個法定免責條款。」易旭表示,依據《民法典》相關規定,新冠肺炎疫情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屬於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同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妥善審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一)》第二條明確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涉疫情民事案件,要準確適用不可抗力的具體規定,嚴格把握適用條件。」
「鑑於此,於先生有權要求該機構退還未發生的款項。」易旭說。
瀟湘晨報記者李姝 實習生楊爽 金美霞
【來源:瀟湘晨報】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郵箱地址:newmedia@xxc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