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 · 名字
出生後,姓名是我們每個人的第一張名片,它寄予了爸媽的愛與期望,存在於日常生活中的各種「場合」:身份證、戶口本、考卷、社交工具......
隨著網際網路時代的發展
每位爸媽取名的思路和腦洞也越來越新奇
取名參考了風水
參考了從事的工作、喜歡吃的零食
甚至是喜歡打的遊戲
據說:西安的一位父親把新生孩取名
叫做「王者榮耀」
並且成功上了戶口
當然也有「翻車」的情況
比如:河南周口的石女士
因叫「石便便」,給她帶來了一系列的尷尬
成家立業後下定決心去派出所改名
那麼,不滿意自己的姓名
能否在成年後修改呢?
是否申請僅改名不改姓?
在夫妻雙方離婚後
撫養方能否改變孩子姓氏?
今天,我們就來聊聊自然人姓名權這件事兒
【以下案例純屬劇情需要】
人物原型 | 電視劇《家有兒女》
劉梅與胡一統因三觀不合離婚,劉星(13歲)系劉梅與胡一統婚生子,離婚協議中約定劉星由母親劉梅撫養,父親胡一統支付撫養費。離婚後,劉梅與夏東海組建家庭。
問題1
劉梅改嫁夏東海,是否可以擅自將劉星換姓改名夏冰雹?
答案是否定的。《民法典》1084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父母雙方在決定子女姓氏上的權利是平等的,一般來說,子女出生後,其姓名經父母雙方協商一致確定,未成年子女姓名變更也應由雙方協商一致。所以父母離婚,任何一方無權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即使是子女隨其共同生活的一方。劉梅單方面改了未成年婚生子劉星的姓名侵犯了胡一統的命名權利。
問題2
若劉梅擅自更改劉星姓名,胡一統怎麼辦?
胡一統有權要求恢復劉星原姓氏。可向公安機關申請恢復子女原姓名;有權至法院起訴,請求法院責令恢復原姓名。
問題3
胡一統知道劉梅給劉星冠姓「夏」,火冒三丈,要挾劉梅不再給付撫養費。胡一統是否可以不再負擔撫養費?
不可以。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9條,父母不得因子女變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撫育費。
離婚後,劉星由劉梅直接撫養,胡一統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
問題4
劉星認為「劉星」「胡星」「夏冰雹」都太難聽了,是否可以改名為「福爾摩星」?
劉星為未成年人,其姓名更改,須由監護人協商決定。
子女原則上隨父姓或者隨母姓,但並非絕對不能選擇其他姓氏(即第三姓),若劉星成年後欲改變姓名,需有不違反公序良俗的正當理由,遵循以下規定:
《民法典》第1015條規定,自然人應當隨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選取姓氏:
(一)選取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養人以外的人扶養而選取扶養人姓氏;
(三)有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當理由。
少數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從本民族的文化傳統和風俗習慣。
劉星成年後,憑個人喜好隨意自創姓氏,會造成對文化傳統和倫理觀念的衝擊,既違背社會善良風俗和道德要求,也不利於社會秩序的維護。
那麼想要改名該通過什麼途徑和方法呢?
上海居民可至戶籍地派出所的
戶籍窗口辦理更名手續!
相關政策依據
《上海市常住戶口管理規定》第五十四條:本市常住戶口居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變更名字:
(一) 佛教教職人員出家的
(二) 在同一學校或者工作單位內姓名完全相同的
(三) 名字的諧音易造成本人受歧視或者傷及本人感情的
(四) 名字中含有國務院公布的《通用規範漢字表》以外的字
(五) 依法被收養或者收養關係變更的
(六) 父母離婚、再婚的
(七) 有其他正當理由的
申請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申請變更名字,應經監護人一致同意。
需要準備的材料
需要注意的事項
一、因出家、還俗申請變更名字的,提供加蓋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務委員會人事處印章的《佛教教職人員辦理姓名變更證明》。
二、因被收養變更姓氏(名),提供收養登記證及養父母《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三、因父母離婚選擇另一方姓氏的,提供父母《離婚證》或離婚調解書;父母再婚隨繼父(母)姓氏的,須提供《結婚證》。申請人為未成年的,還須提供生父母雙方協商一致的同意意見書。
四、在同一學校或工作單位內姓名完全相同的,提供學校或工作單位證明。
五、名字中含有國務院公布的《通用規範漢字表》以外漢字申請變更名字的,以國務院公布的《通用規範漢字表》為變更依據。
還需注意以下幾點
①申請人應如實填寫《申報戶口事項申請表》,並按要求提供證明材料原件。
②申請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辦理變更姓氏(名)戶口事項的,應當由所有監護人到派出所當場辦理,並提供所有人的《居民身份證》。
③學生集體戶、博士後工作站集體戶、中央各部委、各省市駐滬辦事處工作集體戶人員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籍貫、民族、出生地等戶口登記項目不予變更。
④本人因故無法親自辦理的戶口事項的,可以聘請律師或者採取公證的方式委託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代理人代為辦理戶口事項,也可以在公安機關當面填寫《戶口事項辦理委託書》,委託他人代為辦理。代為辦理的,需提供代辦人的《居民身份證》,通過公安戶籍平臺「相關人」認證的,相關人無需前往公安派出所當面確認。
⑤戶口事項涉及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應由監護人辦理,並提供監護關係憑證。(即:《居民戶口簿》,出生醫學證明,監護公證,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民政部門或法院指定監護人的證明等有效監護憑證)以及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
本期調查:你姓名的背後有故事嗎?
綜合來源丨上海市青浦區人民法院 「警民直通車上海」微信公眾號
責任編輯| 邱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