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吸菸違反校紀校規,漢中市仁德學校讓初三學生小劉回家反省近一個月,家長稱返校時學校拒絕接收。對於學校做法是否違反《義務教育法》,勉縣教體局回應稱,小劉適應不了仁德學校,轉學是自願行為。
家長反映:學校讓孩子回家反省近一月 返校時拒接收
近日,勉縣的劉先生向華商報反映,他15歲的兒子小劉在漢中市仁德學校上初三,今年10月23日因為吸菸被學校發現,學校要求他將孩子領回家教育反省兩天。
兩天後,劉先生帶著兒子去學校上學,學校拒絕接收。「校方表示,具體啥時來上學,校領導還沒研究決定。」劉先生說,孩子正處於青春叛逆期,現在出現問題,學校就推給家長,變相逼孩子退學,仁德學校一年學費兩萬多元,學校也有責任將孩子教育好。
劉先生介紹,小劉從初一就被送進該校就讀,學習成績在班上屬中下水平。在家反省時,孩子給他作了保證並寫了檢討,也向學校寫了檢討,並保證以後不會再犯類似錯誤,但學校因為孩子違紀問題說不要就不要,讓他感到寒心,學校的做法也違反《義務教育法》。隨後他將此事反映給漢中市教育局以及勉縣教體局,均未得到解決。
教體局調查:學生適應不了學校 轉學系自願
劉先生稱,10月底,他帶著兒子再次找到學校,校方表示他的態度不誠懇,如果想讓孩子繼續就讀,要求家長在校外租房陪讀,如果發現小劉有一次遲到,則還是會被拒收。劉先生說:「這明顯是刁難我們,這些條件就是變相逼孩子退學,尤其是陪讀這一個條件就把我難住了,目前我妻子因為患病在西安治療,我一直陪床照顧,根本沒時間陪讀。」
11月20日,勉縣教體局基礎教育股一負責人表示,小劉的情況漢中市教育局曾轉來家長的投訴,責成勉縣教體局核實調查過。經核實,小劉因適應不了仁德學校教育環境,加之自制力差,總是違反校紀校規,學校曾多次和家長溝通,要求家長配合學校加強教育,但效果不佳,仍然違反校紀校規。
從10月23日反省至今近一個月過去,學校是否變相讓小劉退學?該負責人回應,仁德學校讓小劉回家反省,意在讓家長帶回家開展家庭教育,經教體局調查不存在勸退或開除的說法。此外,轉學是學生和家長自願行為,家長目前已聯繫小劉所在學區的公立學校,正在辦理轉學手續。
學校回應:想讓家校聯手共同教育學生 並未勸退
11月20日,華商報記者聯繫上漢中市仁德學校,該校招生辦王姓老師回應稱,小劉在學校不僅自己抽菸打架,還帶著別的同學一塊打架,去年還把另外一名學生打傷,屢次違反校紀校規。學校讓家長領回家,是想讓家長配合學校共同教育小劉,讓他從思想上轉變,能夠認識到錯誤並遵守學校規定。
王老師還說,小劉回家反省期間曾來過一次學校上學,但因為被老師發現又帶著其他同學吸菸,隨即又讓家長領回家教育。目前,小劉轉學一事是自發行為,學校從未勸退小劉。
11月20日,劉先生告訴華商報記者,轉學一事實屬無奈,學校不接收,而小劉處於初中升高中的關鍵階段,已經在家耽誤近一月,拉下的課怎麼辦,無奈之下才聯繫轉學。
律師觀點:學校做法明顯過激 違反《義務教育法》相關規定
陝西敏安律師事務所律師常敏安表示,學生雖然違反校規校紀,但畢竟是九年制義務教育的學生,學校的做法明顯過激,學生接受九年制教育是他的權利不能剝奪,學校有無條件對其教育的義務。
《義務教育法》第二十七條明確規定:「對違反學校管理制度的學生,學校應批評教育,不得開除。」從形式上看,該學生是「自願」轉學,但學校變相地「讓其自願轉學」明顯不妥,若學校使其一月不能入室聽課屬實,學校是應當擔責的。
網友看法:家長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
對此,一位網友表達了他的看法:孩子違反校紀,學校讓回家反省也是給家長一個教育孩子的機會,聰明的家長可能會利用好這個機會和孩子好好溝通。孩子為什麼會這樣,找到原因並幫孩子做出改變。
學校有教育孩子的義務,但家長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從這一點上說,教育好孩子對於父母來說更重於學校。 華商報記者 張映偉
編後 教育孩子 學校、家庭要合力
智慧型手機容易讓人上癮,別說孩子,就是成年人也對它愛不釋手。小編相信,禁止學生帶手機入校,學校也是出於無奈。但是,如果沒有家長的支持,這個規定恐怕也無法施行下去。
讓違反校規的學生回家反省,學校的初衷一定是希望學生能認識到錯誤並及時改正。但事實證明,這辦法未必行之有效。對於犯錯的學生,老師、家長應堅持正面教育,走進學生的內心,幫其找到錯誤的根源,學校、家庭形成一股合力,讓孩子認識到自身的不足,從而不斷改過自新。
來源:
華商網-華商報編輯:楊蓓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