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郴州9月17日電(通訊員曾野 李舒婷)近日,湖南省宜章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李某偉、曹某佳、姚某邑等8人涉惡案收到法院判決,以聚眾鬥毆罪、非法拘禁罪、詐騙罪對李某偉等8名被告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至五年九個月不等的刑罰。
2019年初以來,被告人李某偉、曹某佳、姚某邑等人結拜為異姓兄弟,以「私人會所」作為組織名號,並為組織編寫「戰歌」在網上大肆宣傳。他們幾人經常糾集在一起,在宜章縣一六鎮、巖泉鎮及周邊多次實施聚眾鬥毆、非法拘禁、詐騙、毆打他人等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學生,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2019年12月,李某偉因與歐某海(另案處理)多次在網上發生言語衝突,雙方約架鬥毆。李某偉糾集曹某佳等人攜帶砍刀、棍棒等工具前往約架地點,歐某海一幫人受勸阻後放棄鬥毆,在回程路上,被李某偉一夥圍追堵截,遭到幾人毆打。隨後,在李某偉的指揮下,姚某邑等人將歐某海一方中2人拖至車內,帶至一六鎮「光明頂」再次進行毆打辱罵。該團夥因此戰一戰成名,從此,一發不可收拾,2019年6月至2020年3月期間,李某偉等人多次因和他人發生言語衝突,便糾集組織中人員與對方約架互毆。該惡勢力團夥還實施了詐騙等犯罪活動。
「我就是和他們一起去助了一下威,而且只輕輕踢了一腳或者打了一拳,怎麼就成為被告人接受審判呢?」對於部分被告人的困惑,檢察官普法:被告人李某偉團夥實施的一系列違法犯罪行為,嚴重踐踏了社會秩序,損害了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相對於單獨的個人犯罪或一般共同犯罪而言,惡勢力違法犯罪的社會危害性更為廣泛和嚴重。
來源:正義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