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自然辯證法通訊》2019年第6期
作者:趙澤林 (華中科技大學哲學系)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專項資金項目「人工智慧背景下的馬克思主義哲學創新研究」(項目編號:2019kfyXJJS122)階段性成果。
在有關心靈、意識、思維與計算的哲學理論中,所謂「計算的解釋鴻溝(the computational explanatory gap)」,是指在用「計算」解釋人類心靈、意識、思維現象時,無法用「計算」從根本上說明物質性的低級神經活動是如何產生了精神性的高級意識活動。這一問題在當代的揭示主要源自萊文(Joseph Levine)以「疼痛是C纖維的燃燒」為例的論述。他認為,這個命題在生理學上可能是有效的,但它並不能幫助我們理解「疼痛的感覺」。後來,查默斯(David Chalmers)區分了意識的容易問題(easy problems)與困難問題(hard problem),將此發展為物理主義的反例,同樣認為在意識經驗與大腦物理狀態之間存在著無法逾越的解釋鴻溝。最近幾年,瑞傑(James Reggia)等人提出了關於「計算的解釋鴻溝」的三個新證據,並將這個命題更加細化為這樣的表述:即使我們承認可以用「計算」從整體上來解釋心靈、意識、思維的工作原理,但也面臨著低層次的神經計算網絡是如何可能產生高級認知現象這個鴻溝。本文將通過梳理瑞傑等人關於「計算的解釋鴻溝」的三個新證據,追溯「計算」的概念內涵,揭示「計算的解釋鴻溝」蘊含的「內部問題」,分析「計算的解釋鴻溝」的產生原因及其可能的消解路徑。
一、「計算的解釋鴻溝」的新證據
最近幾年,即使是人工智慧領域取得了出人意料的新進展,瑞傑等人也仍然認為,現有人工智慧研究並沒有提供一個令人滿意的人工意識方案,也沒有明確的證據表明人工意識最終將成為可能。這是因為,絕大多數研究意識的哲學和科學基礎的人,包括那些開發意識的計算機模型的人,都是功能主義者。瑞傑認為,他們把人工機器稱為計算機已經意味著一種功能定義:計算機是一種執行機械過程或算法的設備,不管它的大小或它的原材料。這本身就是一種隱喻的表達,而非事實的揭示。迄今為止,我們都只能將一個正在執行程序的計算機硬體的功能狀態看作是與大腦具有相似的精神狀態。如果從功能主義的視角看現在人工智慧進展,那就不是一個「質的飛躍」。因為,如今的人工智慧進展並沒有克服意識的「困難問題」。「容易的問題是理解意識的信息處理方面:行為的認知控制、信息整合的能力、注意力的集中、以及能力的體現……相比之下,意識的難題是指與意識相關的主觀體驗。即使科學最終解釋了所有容易出現的意識問題的信息處理機制,這也不能解釋為什麼這些機制或功能在沒有主觀意識的情況下不會發生,而是伴隨著主觀經驗或規定。換句話說,成功的功能、計算意識與伴隨意識而來的主觀體驗之間存在著解釋上的鴻溝。」[1]
機器仍然無法具有主觀體驗的意識「看起來」確實是「計算的解釋鴻溝」的最新證據。當代機器意識的研究策略主要有「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兩類。前者強調符號對物理現象的表徵,後者強調對神經元群模擬的重要性。自上向下的符號方法擅長建模高級認知任務。目標導向的推理、元認知、問題解決、決策制定、理解自然語言等,但它們在模式識別和低水平的運動控制方面的成功要少得多。它們相對成功地捕捉了高層次思辨推理和順序行為控制的各個方面,這些方面在人身上與有意識的、可報告的認知成分非常相近。自上而下的方法通常也被發現是脆弱的。例如在複雜的上下文語境、小的意外事件或內容的小變化方面,自上而下的方法很難做到客觀表徵。相比之下,自下而上的神經計算方法的優勢和劣勢大致相反。它們在學習低水平模式分類的輸入任務和低水平控制的輸出任務方面非常有效,但在高級認知任務方面卻遠不如自上而下的方法有效。現有的神經計算系統已經被證明在學習程序性知識方面非常有效,而程序性知識對一個人來說,很大程度上是以一種無意識的方式進行的。與自上向下的符號人工智慧方法相比,神經計算方法在外部噪聲或存儲信息的大量隨機變化的情況下不那麼脆弱。瑞傑認為,「這兩種方法與其說是相互競爭的替代品,不如說是它們各自在情景處理方面的優勢互補。這也表明,堅持符號主義的人工智慧,無論是自上而下,還是自下而上,都還無法彌合計算上的解釋鴻溝。人工智慧領域在很大程度上仍然被分成兩個對立的陣營,部分是由於計算的解釋鴻溝的存在」。([1],p.162)
「計算的解釋鴻溝」的第二個新證據來自於神經科學對意識的研究。查默斯在2000年發表的一篇論文中認為,意識的神經關聯是一種最小的神經生物學狀態。它的存在足以產生相應的意識狀態。這種理解意識的方法確定了幾種可能的相關關係,如大腦電活動中廣泛存在的40赫茲皮質振蕩的特定活動模式、丘腦內氨基核的特定神經結構的激活、全球大腦激活等。然而,儘管有這樣的研究和一個多世紀以來大量的神經科學研究,我們對大腦中無意識信息處理的理解與有意識信息處理之間仍然存在很大的差異。考慮無意識的信息處理,比如走路時腿部運動的自動控制機制,或者長期記憶中儲存信息的機制。這些機制如今並沒有什麼神秘之處,因為我們可以識別神經迴路並能夠合理地解釋這些功能的計算。相比之下,對於與意識認知更緊密相關的高層次認知任務,如目標導向的問題解決和理解口語自然語言的意義,我們在神經計算方面相對而言仍很迷惑。儘管我們現在對高級認知和大腦有很多了解,已經有了宏觀層面對高級認知功能與腦區和微觀層面不同功能區神經迴路的理解,但是,我們目前尚不清楚如何將這兩種類型的信息結合起來。或者說我們仍不清楚大腦如何將這些高級認知功能映射到現有的低層次神經迴路的計算中。在此,我們再一次遇到了「計算的解釋鴻溝」。從認知過程到神經計算的映射仍然是如此的不透明。瑞傑認為「這裡的關鍵點是我們神經科學知識中,在宏觀和微觀信息處理水平之間,存在著關於如何聯繫這兩者的巨大鴻溝,至少在某種程度上,這也是潛在的計算的解釋鴻溝的體現。」([1],p.163)
「計算的解釋鴻溝」的第三個新證據來自於認知心理學。瑞傑認為,當我們考慮過去努力明確地區分描述人類意識和無意識認知信息處理的特性時,計算的解釋鴻溝也變得明顯起來。人類有意識的信息處理被認為是連續的,相對緩慢的,並且很大程度上被限制在一次只處理一個任務,試圖同時執行多個需要有意識方向的任務會導致幹擾和錯誤。無意識的信息處理是並行的,相對快速的,並且很容易同時涉及多個任務,此時任務之間的幹擾是有限的。有意識的信息處理似乎涉及廣泛的全球大腦活動,並且內部是一致的,而無意識的信息處理似乎涉及更多的大腦區域的局部激活,其內部一致性也有所不同。意識信息處理常常與內在言語聯繫在一起,在操作上被認為是可報告的認知。這裡的關鍵是,心理學家試圖明確地描述意識和無意識信息處理之間的差異,但卻隱含地,或許是無意地,發現了這種計算的解釋鴻溝。他們所揭示的無意識信息處理具有並行、高效、模塊化、非可移植性等特性,與神經計算匹配得相當好。不可報告性與神經計算模型的性質非常吻合。但是,即使神經網絡學會了非常成功地執行一項任務,該網絡學到的東西對外部觀察者來說仍是很大程度上不透明的,通常需要付出很大的努力才能完成象徵性地決定或表達。相比之下,與有意識的信息處理串行處理方式相關的屬性,如相對緩慢、整體、可移植性,則更好地匹配了符號的自上向下算法,卻與神經計算的特性不太匹配。瑞傑認為,「在這種背景下,意識認知和支持它的基礎神經計算之間無法解釋的鴻溝是顯而易見的。這是特別值得注意的,因為,認知心理學識別認知的意識和無意識方面的差異性,並不是一個主要的研究方向,而還只是無意中揭示了計算的解釋鴻溝的客觀存在。」([1],p.165)
據此,來自機器意識、神經科學、認知心理學的研究似乎都證明了一個事實,即哲學上提出的「計算的解釋鴻溝」問題不僅沒有消失,相反正在變得越來越明顯。這就如查默斯在上世紀90年代提出的意識的「困難問題」一樣,當我們試圖將意識、心理現象還原為物理解釋時,始終是忽略了一些「東西」。在查默斯那裡,這種還原忽略的是「主觀的經驗」。現在的問題是,如果我們承認心靈、意識現象的存在,承認心靈、意識就是「計算」,我們卻又無法用計算來「造出」擁有人工意識、人工心靈的機器。這就是一個悖論。這個悖論產生的真實原因就在於,我們依然無法解釋這些「主觀的經驗」如何可能產生,無法彌補心靈、意識、思維現象的計算解釋中的「鴻溝」。考慮到作為機器模擬的對象的大腦結構當然是相當複雜的,自上向下的人工智慧在建模高級認知方面,相對於神經計算方法來說在定性上可能是一種成功,但僅憑這種複雜性依然不太可能解釋心靈、意識現象的全部。瑞傑認為,「在當代哲學思想中佔主導地位的那些容易和困難問題,極有可能最終會被證明是完全相反的。換句話說,計算的解釋鴻溝實際上是更基本的、更難解決的問題。」([1],p.176)
二、「計算的解釋鴻溝」的「內部問題」
瑞傑等人所提出的「計算的解釋鴻溝」並不是對用計算解釋心靈、意識、思維的總體性否定,而是揭示了這種哲學立場在解釋心靈、意識、思維的「內部問題」。即我們可以承認心靈、意識、思維是「計算的」,但是我們卻無法通過人工計算系統來展示、揭示低層次的神經計算網絡是如何通過計算體現出了高層次的意識活動。瑞傑等人的觀點已經不同於以往「計算的解釋鴻溝」的論證。它不是對計算主義在解釋心靈、意識、思維問題的直接否定,而是通過揭示「計算」的「內部問題」來展示這種「計算的解釋鴻溝」,客觀上具有一種「間接的」特點。但無論如何,「計算的解釋鴻溝」都在客觀上質疑了心靈、意識、思維的「計算」解釋。因此,解決所有有關「計算的解釋鴻溝」問題,有必要從「計算」這個核心概念開始,對「計算」概念內涵進行必要的哲學解剖,究其根源,找出辦法。這種解剖應該既是歷史的,也是當下的,既是科學的,更是哲學的。
用「計算」解釋心靈、意識、思維,主要得益於當代「計算機器」的出現。早期的「計算」概念主要意指人們利用符號對事物的表徵,進行抽象的數學運算。它與機器、意識、心靈這些概念幾乎沒有多大關係。文藝復興之後,各種機械裝置的出現,促使萊布尼茨(Gottfried Leibniz)等人產生了一種「夢想」,即「他夢想對通用的人工數學語言和演算規則進行百科全書式的彙編,從而使任何一種知識都可以用這種數學語言表達出來,而演算規則將揭示這些命題之間所有的邏輯關係。最後,他夢想能夠製造出完成這些演算的人工機器,從而使心靈從創造性的思考中解脫出來」[2]。經過幾個世紀的努力,萊布尼茨的這種夢想在20世紀有了新的進展。這主要得益於圖靈設計的「計算機器(computing machines)」。這種機器可以利用打孔裝置完成數學計算。在此之前,人們普遍認為只有有思維能力、有意識的人才可能完成「計算」,「計算」只是「人的專利」。圖靈計算機器的出現使人們逐漸產生了一個疑問,即機器是否能夠思維?這種想法集中反映在圖靈1950年的論文中。在這篇論文中,「計算」與「思維」、「意識」、「心靈」這些表達人的精神、心理現象的語詞有了緊密聯繫,發展出「心靈的計算理論(the computational theory of the mind)」等哲學思想,並逐漸成為當代人工智慧、機器意識研究的重要哲學基礎。另一方面,圖靈計算機器的出現,「計算」不再僅僅意指人所擁有的數學演算能力,還意指與人相似的「計算機器」。因此,今天所說的「計算」實際上包括了兩類實現裝置,即人和機器。前者是「純粹的自然產物」,而後者是「人工產物」。如果把具有計算能力的「裝置」看做一個系統,則今天的「計算」就有自然計算系統和人工計算系統兩套系統。人是自然計算系統的代表,而人工智慧機器則屬於人工計算系統。
從功能上看,任何一個計算系統都應該能夠完成計算。此時,「計算」則意指數學演算的功能體現。這對於今天的自然計算系統和人工計算系統並不是一件難事。如果不做更為細緻的「內部」區分,而只是觀察「結果」,圖靈的計算機器與人並無二致。把自然計算系統和人工計算系統這種「功能」視為第一解釋原則的功能主義就並不關心計算的過程,而只關注計算結果的功能體現。因此,如果人這個自然計算系統因為有心靈、意識而能夠完成計算,則人工計算系統只要能夠體現計算功能,我們就能認為人工計算系統具有心靈、意識。同時,我們也可以認為心靈就是一個物理計算系統或裝置,它有許多可能的內部狀態,這些狀態通常存在於由一系列可能的外部狀態組成的環境中。外部狀態可以誘導這種設備內部狀態的變化,而這些內部狀態的波動,會導致隨後的內部變化,並決定這個物理裝置的公開的功能性外部行為。功能主義的解釋主要是外在的,而非內在的。但是,如果只強調「計算」的這種外在功能屬性,並不能完全揭示心靈、意識、人的思維的奧秘。迄今為止我們所製造出的人工計算系統也並沒有完全體現人這個自然計算系統的功能。亞倫?斯洛曼(Aaron Sloman)認為,這是因為「現有人工智慧系統所能完成的計算只是形式化的計算。它所忽視的問題是把非常複雜的計算過程看成了顯而易見的功能體現」[3]。這就是說,即使我們關注的是計算系統的外在功能,也面臨著解釋功能是如何實現的問題。因此,我們必須去關注計算的內部過程。
斯洛曼所說的「複雜的計算過程」實際上是指計算的「內部過程」。這種「計算過程」的充分揭示,既是揭示人的心靈、意識、思維奧秘的必要,也是製造人工計算系統的前提。如果只能在功能體現上理解「計算」,只是根據輸入輸出,而不去揭示輸入和輸出的內在關聯,就會得出這樣的結論,即我們可以根據功能性的結果,把人的心靈、意識理解為一種計算,自然也可以把能夠完成計算的人工計算系統理解為另外一種心靈。如此,功能主義者自然會滑入泛靈論的窠臼。另一方面,如果人的心靈、意識、思維過程確實是「計算」,我們至今還沒有揭示自然計算系統「計算過程」的奧秘。當然,我們也就無法製造出能夠完成如人一樣執行「計算過程」的人工計算系統。這就像塞爾(John Searle)所提出的「中文屋(chinese room)」一樣,僅憑「計算結果」來理解並不是充分的。科普蘭(Jack Copeland)認為,中文屋論證的最大貢獻在於啟發我們進一步去思考過去對計算的理解中,我們所忽視的計算功能體現的內部過程。科普蘭把這個「計算過程」理解為一種「算法」。他認為,「計算就是執行一個算法。更準確地說,一個設備或器官能夠計算,是說存在某種特定類型的建模關係和一個算法的正式規範和支持架構」[4]。要理解這個過程,就涉及到我們對「計算」的「條件追溯」。
當前,我們並不知道自然計算系統的心靈、意識、思維是否真的就是「計算」。但是,我們在人工計算系統中卻發現,一個人工計算系統至少包括硬體、符號表徵和語法三個基本部分。一個現有的人工計算系統是如何完成了計算工作呢?表徵起到了關鍵性的作用。迄今為止的人工計算系統可能具有的表徵屬性主要有兩種方式:一種是由於它自身的活動使之具有表徵屬性,另一種是因為外在其它因素將表徵屬性強加於它。人類的思維具有表徵屬性,至少部分是由於它自身的活動。相反,書中的文字完全是通過它們與我們的語言習慣的聯繫來表徵的。這本書對構成詞的表徵屬性並沒有貢獻。豪格蘭德(John Haugeland)、塞爾等哲學家通常用原始的意向性(original intentionality)和派生的意向性(derived intentionality)來區分這兩種表徵的不同。[5]但是,貝奇(Tyler Burge)認為,「即使我們承認人的大腦是表徵的,我們也不能認為人的大腦自己就能夠完成應有的所有表徵活動」[6]。普特南(Hilary Putnam)認為,對「計算過程」的「內部解釋並是不充分的」,因為外在的物質和社會環境,在決定精神狀態的表徵屬性方面同樣起著很大的作用。[7]這就說,表徵對於計算是必要的,但卻不是充分的。擁有了表徵,還需要將表徵聯繫起來,這就是句法。
普特南等人認為,計算不僅依賴於表徵,還依賴於句法,而且句法描述是多重可實現的:具有廣泛異構物理屬性的物理系統可能滿足給定的句法描述。由於句法描述是可實現的,它比硬體描述要抽象得多。查默斯認為,「句法狀態是通過它們之間的特徵關係以及計算輸入和輸出來區分的」[8]。在查默斯的論述中,語法描述在事實上規定了一個因果拓撲結構。因此它限制了物理基礎與抽象表徵的因果結構關係。他認為,「如果系統的因果結構反映了計算的形式結構,那麼系統就會實現計算」。([8],p.323)這確實是一個很好的論證。根據查默斯關於語法與計算的論述,在日常計算實踐中,我們通常將計算分解為基本的句法操作,並將句法輸入轉換為句法輸出。這也與計算機這個人工計算系統的工作原理是一致的。計算機等這種人工計算系統的語法描述以層次結構組織,從邏輯門到機器代碼,再到彙編代碼,再到高級程式語言。當我們提升層次結構時,我們逐步描述的是語法處理的更抽象的方面。查默斯這種觀點其實質是認為「計算」是在不同層次的因果結構中完成的。這一點已經被許多學者所證明。這也提醒我們,我們對「計算」的理解也不能忽視這種對應的不同的「層次性」。貝茨(Bates E.)指出,在語言學中,功能主義常常被認為是語言理論的自然替代,語言理論假定結構和功能能夠分離,或描述結構事實,而不涉及語言的對象和目標或人類信息處理的能力。他認為這是一種誤解。從語言學的角度看,「語法反映了認知內容和認知過程之間的相互作用;形式與功能之間存在符號性和指數性關係;形式與功能之間的映射是多對多;語法映射本質上是概率性的;功能主義在生物上具有可信性;功能主義應該主張在不同層次上進行」[9]。因此,對「計算」的不同層次理解應該成為判斷心靈、意識、思維是否是計算的重要立場和方法。
三、對「計算的解釋鴻溝」的辨正
根據對「計算」及其當代人工計算系統的「內部解析」,我們基本可以明確什麼是計算,明確人工計算系統的「計算功能」是由不同層次的「計算要件」來實現的。瑞傑等人所說的「計算的解釋鴻溝」也沒有否認這種觀點。瑞傑等人同樣承認人工計算系統具有層次性,計算系統硬體基礎對於人工計算系統體現心靈、意識、思維現象是必要的。可見,問題的分歧不在於是否需要硬體,而在於實現「計算功能」的過程性解釋。瑞傑等人認為,「在確定相關意識的計算相關性方面,目前的主要困難是建立相關的關聯」。([1],p.175)更為具體地說,「計算的解釋鴻溝」的產生是因為「目前缺乏對如何將高級認知信息處理映射到低級神經計算的理解」。換句話說,我們可以承認心靈、意識、思維是計算的,但是我們必須解釋低層次神經活動如何產生了高級意識經驗。因此,消解「計算的解釋鴻溝」的實質就是要對計算系統做出更為明確的「內部解釋」。這表明,瑞傑等人對所提供的「計算的解釋鴻溝」的新證據的理解,並不是去徹底否定以「計算」的觀點理解心靈、意識與思維,而只是強調以計算的觀點來理解心靈、意識、思維還沒有揭示的難點問題而已。這意味著,「計算的解釋鴻溝」是否能夠成立,不在於命題本身,而在於我們在何種程度上理解「計算」並如何解釋「計算」的「內部過程」,其實質與關鍵在於對「計算」的「內部問題」的破解。
在已經出現的對心靈、意識、思維的「計算解釋」中,經典的計算主義解釋認為,大腦執行的計算與圖靈機器執行的計算相似。聯結主義者使用神經網絡來闡釋我們如何通過輸入層、隱藏處理層和輸出層構成的神經網絡產生心靈、意識和思維。無論是在人工計算系統,還是在自然計算系統,硬體、表徵與句法都是二者的共有概念。在硬體方面,包括瑞傑在內的所有質疑者基本上都不否定「硬體」對於計算功能顯現的必要性。每個人都同意一個完整的計算系統的表述應該包括詳細的硬體描述。剩下的就是表徵和句法。當表徵概念被引入哲學之後,傳統的哲學家幾乎都強調表徵能力是心靈、意識、思維最重要的特徵之一。知覺、運動控制、決策、語言習得、問題解決以及許多其他核心心理活動,都至關重要地涉及表徵性心理狀態。例如感知、知覺狀態就是對外在環境一種特定的表徵方式。它們表徵了獨立於意識體驗者遠端對象的形狀、大小、顏色、位置和其他屬性。即使反表徵理論不斷提出新的論證,也還沒有令人信服的證據表明「表徵」是沒有意義的。我們需要注意的是,心靈、意識、思維活動的句法描述在對自然計算系統的解釋中同樣發揮著重要的作用。福多(Jerry Fodor)認為,心理計算操縱著從思維語言中提取出來的項,這是一種心理表徵的內部系統。因此,心理計算對形式句法敏感,但對表徵不敏感。心理表徵的句法處理確保了心理計算在表徵心理狀態之間的適當過渡。[10]遺憾的是,這一點好像並沒有得到哲學家們足夠的重視。
不過,我們還是能夠發現人工計算系統與自然計算系統在使用「句法」對「計算」進行「內部闡釋」時的差異性。這表現為,句法描述在人工計算系統的表徵描述和物理構建之間起著至關重要的中介作用。在人工計算系統中從硬體到表徵再到句法,句法是表徵與物理硬體之間的橋梁。卡特(Matt Carter)就認為,「我們的大多數語言活動是受句法規則控制的,因此可從計算上予以實現,儘管我們對這些規則是無知的」。[11]與此相反,許多對人的心理計算的過程描述多是有效地使用表徵術語,而不是句法。大多數哲學家,對表徵的重視要遠遠高於對句法的重視。在自然計算系統中從大腦到表徵到句法,哲學家更多地強調了表徵的重要性,費勁腦力用表徵揭示心靈、意識、思維為何能夠把心靈、意識、思維之外的存在物當作其有效關聯的對象。卡明斯(Robert Cummins)認為,「是否應看作是表徵……似乎取決於它們怎樣被利用,即取決於它們的功能。……實際上就是它究竟是否被用作是表徵」[12]。但是,表徵之用究竟何以可能被用,這一點還需要深入探討。另外一個差異是,哲學家並沒有嘗試建立一個計算系統。相反,他們試圖去直接解釋預先給定的人腦這個計算系統中的內部活動。需要特別指出的是,構建一個人工計算系統與理解一個預先給定的計算系統是完全不同的。現有規範的句法描述促進了設計和構建人工計算機的實際任務,但並沒有證明它促進了理解給定計算系統的解釋性任務。
這表明,我們對人工計算系統與自然計算系統的理解已經出現了一種不對應性,即句法對於人工計算系統具有足夠的重要性,而這一點在我們對自然計算系統的解釋中體現得並不充分。我們沒有理由認為,抑制自然計算系統的表徵性和硬體特性的說明,會促進我們對計算系統的研究。但我們也沒有理由不認為,規範的句法描述會給心理計算的表徵性和神經描述增加解釋價值。任何計算機等人工計算系統都是自然計算系統設計的,而自然計算系統卻不是由任何人工計算系統設計的。這就是為什麼語法描述是我們理解人工計算系統的核心,而不是理解自然計算系統的核心,也是我們對自然計算系統的解釋常常忽視其句法解釋的深層原因。「計算的解釋鴻溝」正是表明了,當前已有哲學闡釋較好地解釋了心靈、意識、思維計算的表徵,但卻還沒有充分解釋心靈、意識、思維計算的句法方面。這既涉及到如丹尼特(Daniel Dennett)所說的不同意向立場,也涉及到不同身份的描述問題。又或許是哲學家更加習慣於關注用計算解釋心靈、意識、思維時的「整體的、外部的」問題,而不太關注用計算解釋心靈、意識、思維的「局部的、內部的」問題。對「計算」及其內部結構及其邏輯關聯的哲學分析表明,注重從「整體的、外部的」視角理解心靈、意識、思維的計算,而不注重從「局部的、內部的」句法關係理解心靈、意識、思維的計算,是我們至今仍然無法解釋從低級認知現象上升為高級認知現象的邏輯關聯的重要障礙,也是「計算的解釋鴻溝」依然存在的重要哲學根源。
綜上,「計算的解釋鴻溝」的新證據不在於「計算」是否能夠解釋心靈、意識、思維,而在於哲學家與科學家是否能夠將自然計算系統與人工計算系統的概念內涵、內部結構與邏輯關係對應起來,而不是出現「錯位理解」。當代「計算機器」的出現確實給理解心靈、意識、思維提供了方便。不幸的是,我們太過急於從人工計算系統中推斷自然計算系統的「內部計算過程」。這種急於求成的重點在於表徵,而極大地忽視了句法。句法在人工計算系統的設計和構建中扮演著重要的實用角色。正是它幫助我們將期望的表徵描述轉換為實際的物理機器操作,但句法在我們對自然計算系統的理解中卻往往未得到足夠的解釋。實際上,對自然計算系統中精神活動的句法描述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否則,表徵性精神活動和實現它的神經處理解釋將走向空泛而無序的抽象。如果我們仍然相信「計算性解釋是認知科學中眾多解釋的一種形式,其獨特之處在於它在機械解釋中的作用及其普遍性」[13]。如果人工計算系統與自然計算系統的支持者都承認硬體、表徵、語法構成了「計算」的「內部三個層次」,那麼,我們需要強調的是,句法在人工計算系統的表徵描述和心理計算的物理實現之間起著不可或缺的橋梁作用。我們需要重視句法操作在人工計算系統中所起的關鍵作用,並在此基礎上提出自然計算系統的心理句法。在心理計算的句法描述中強調具有某種因果性、解釋性或形而上的優先性,這是非常有價值的。更多的去揭示心靈的句法計算,這是破解「計算的解釋鴻溝」的努力方向,而不只有表徵。總之,在心靈、意識、思維的計算解釋實踐中,如果我們能夠闡明表徵與句法的「共變機制」,必然能夠提出更加引人矚目的關於心靈、意識、思維的計算理論。到那時,「計算的解釋鴻溝」也可能自然就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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