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長沙訊 「我的退稅可吃頓火鍋」,也有網友需要補稅,很多網友在朋友圈曬出了自己個稅退稅的金額,從幾十元到幾千元不等,有人甚至收到了6000多元的退稅,也有網友直呼「退稅真香」。
4月1日,記者從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官網獲悉,湖南省自2020年3月31日起,為納稅人開通手機、網頁等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彙算遠程辦稅渠道。同時,為便於納稅人高效便捷、錯峰有序完成個人所得稅年度彙算,稅務機關已通知各扣繳單位和納稅人分批分期辦理年度彙算的時間,請納稅人儘可能按照通知的時間段辦理。
如確因工作繁忙等原因不便在此段時間辦理的,可在年度彙算期內,與稅務機關預約或通過網上稅務局(包括手機個人所得稅APP)辦理。申請退稅是權利,可以放棄退稅,無需承擔任何責任。納稅人需要補稅(符合規定的免予彙算情形除外),未依法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彙算的,可能面臨稅務行政處罰,並記入個人納稅信用檔案。需要補稅的請在2020年6月30日前補繳稅款。
因為新個稅法實施之後,單位每月代扣的個稅只是預繳,有可能多繳,也有可能少繳,一年終了要算總帳,再多退少補。依據新個稅法,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我國居民將迎來首次個稅綜合所得年度彙算清繳辦理。今年因為疫情,國稅總局之前暫停了這項工作。
此外,根據相關稅法規定,三種情形的個人可以不用辦理彙算清繳:納稅人需要補稅但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的;納稅人年度彙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納稅人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或不申請年度彙算退稅的。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的《關於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後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納稅人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可以不併入當年綜合所得,以獎金全額除以12個月的數額,按照綜合所得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以避免部分納稅人因全年一次性獎金併入綜合所得後提高適用稅率。
長沙市民小黎,2019年工資薪金總額240000元,年終獎36000元。如果年終獎單獨計稅,年終獎需繳稅1080元,彙算結果應補稅10元;如果將年終獎合併計稅,則需補繳4555元。顯然將年終獎單獨計稅更划算。
對部分中低收入者而言,如將全年一次性獎金併入當年工資薪金所得,扣除基本減除費用、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等後,可能根本無需繳稅或者繳納很少稅款。而如果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採取單獨計稅方式,反而會產生應納稅款或者增加稅負。同時,如單獨適用全年一次性獎金政策,可能在稅率換檔時出現稅負突然增加的「臨界點」現象。因此,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的,可以自行選擇計稅方式。
【來源:瀟湘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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