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4日20時09分,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經開大隊接警稱,雲谷路與青龍潭路交口往濱湖方向700米左右,一輛轎 車撞到電動車,人員受傷嚴重, 轎車現場逃逸,沿著雲谷路往濱湖方向逃逸。值班民警立即趕到現場勘查。 傷者經醫院搶救無效,已經宣布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死亡。
經調查,該男子系肥西縣人,剛剛今年才20周歲。系一位剛剛學校畢業,正在經開區一一家企業上班,出事時正下班回家路上。 案件民警在現場通過詢問目擊證人得知,發現了一條重要線索:肇事車輛應是一輛白色越野車。 經過偵查,民警初步認定陳某應該具有重大嫌疑。然而陳某堅稱根本不知道什麼交通事故的事,自己車輛也送去維修。然而在修理廠,民警發現該車輛的車型、顏色、車輛所遺留碰撞痕跡、損壞的部位等特徵與肇事車輛高度一一致。同時,事故民警還細緻的發現,該車輛裝有車載行車記錄儀,而前部的行車記錄儀鏡頭已被拆卸,USB 接口處,有明顯的減灰層,應該是人為取走的痕跡。 專案組通過社會機構技術支持,成功在存儲卡內恢復出肇事視頻,此案至此已經鎖定了皖AU281V號小型普通客車就是11月4日晚肇事車輛,同時也鎖定了該車主陳某就是駕車現場逃逸的駕駛人。
隨後,專案組立即在辦案中心對陳某進行審訊,在大量詳實、充分、有力的證據面前,陳某承認了所有違法犯罪事實,陳某供述其11月4日晚,因單位聚餐與同桌同事喝了大量白酒,之後一一個人獨自駕車發生事故。通過對當晚同桌几位同桌也印證了事實。同日,陳某被依法刑事拘留。至此歷時近40個小時,「11.4 較大道路交通事故逃逸案」終於成功偵破,水落石出。
目前,交警部門以涉嫌交通肇事逃逸,對該陳俊刑事拘留7日,合肥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其作出逮捕處理,現羈押在合肥市看守所。
來源:新安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