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9日凌晨4:40左右,在長沙市天心區湘江路一橋南匝道路口南往北方向發生一起小型客車與行人事故,事故造成老人重傷,後經搶救無效死亡,肇事車輛逃離現場。
現場圖片
事故發生後
一位路過市民撥打了122報警電話
出警民警到達現場後
立即對現場進行勘查
並配合醫務人員搶救傷者
收到案情匯報後,天心交警大隊值班領導立即趕赴現場指揮調度,並啟動事故處理應急預案,成立「10.9」事故專案組,安排警力分組開展調查。
6時30分,根據報警人提供的少量信息--隱約看到車牌有3還是6,專案組民警再通過大量視頻對比鎖定嫌疑車輛可能為湘N**306號小車,經過視頻一路追蹤,發現該車最後消失在長沙縣某片區。
嫌疑車輛信息已鎖定
專案組另外兩組辦案民警火速前往長沙縣
一組搜查嫌疑車輛
另一組搜捕駕駛人
7時50分
民警在長沙縣一小區小區地下車庫找到嫌疑車輛
嫌疑車輛及碰撞痕跡
9時25分,在長沙縣交警及小區物業的配合下,民警在該小區某房間找到肇事駕駛員全某。
經調查,全某今年24歲,在酒吧上班,10月9日凌晨下班後駕駛車輛回家,發生交通事故並逃離現場,在對全某血液酒精濃度檢查時結果顯示127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
全某因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事故逃逸,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制裁。
至此,長沙交警用時5小時
成功破獲該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偵辦當中。
交通肇事逃逸相關法律知識
0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規定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02
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酒後駕車相關知識和違法成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條規定: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
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酒後駕駛電動車
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如果經鑑定後駕駛人駕駛的電動自行車屬於機動車標準的,將按照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處罰。
來源 | 長沙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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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長沙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