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X168財經報社(北美)訊 周一(9月28日),華為高管孟晚舟回到溫哥華法院,她的律師稱,美國以欺詐指控引渡她的請求應該被否決,因為美國當局在針對她的案件上誤導了加拿大法院。
聽證會一開始就很混亂,法官希瑟·霍姆斯(Heather Holmes)女士因為媒體電話線路上反覆出現的音頻中斷而一度停止程序。由於新冠預防措施限制了旁聽席的座位數量,因此設立了這條電話線路來監聽會議進程。
10分鐘後,審判繼續進行,但孟晚舟的律師斯科特·芬頓(Scott Fenton)不得不重複他的開場白。
孟晚舟的律師在一份提交的材料中表示,美國當局對此案的記錄漏掉了孟晚舟在2013年向滙豐(HSBC)駐香港一名銀行家提交的一份PowerPoint演示文稿的關鍵細節,該演示文稿涉及華為在伊朗的商業交易。
芬頓在法庭上表示,此案的美國記錄存在「根本的不可靠性和不準確性」。他補充稱,美國沒有盡到「坦誠的責任」。
這一演示文稿構成了美國對華為財務長、創始人任正非之女孟提起欺詐指控的依據。美國當局聲稱,她在華為與伊朗的交易上對滙豐撒了謊,導致滙豐面臨違反美國對伊朗制裁的風險。
但她的律師表示,孟晚舟沒有對這位被稱為「滙豐證人B」的銀行家撒謊;相反,美國當局忽略了她在陳述中描述她與一家名為星通(Skycom)的附屬公司的商業關係的部分內容。美國方面聲稱,她試圖掩蓋這種關係。
「(孟)向滙豐陳述的絕大多數內容都沒有包括在概要中……由於疏忽,概要嚴重誤導了人們,」芬頓指出了兩點。他說,首先,孟晚舟告訴證人B星通是華為在伊朗銷售電信設備的商業合作夥伴;其次,孟晚舟明確告訴證人B,星通與華為的關係是「正常的、可控的商業合作」。
該書面陳述的結論是:「請求國未能履行其在申請人案件中的義務,法院必須介入,以保護申請人的自由……(在本法院面前的)誤導性和不完整的記錄,使(美國)喪失了繼續這些程序的資格。」
有關美國涉嫌疏漏的爭論將持續到周五。48歲的孟晚舟自今年5月以來首次出庭。她否認了對她的指控。她於2018年12月1日在溫哥華機場被逮捕。她的被捕使中國與美國和加拿大的關係陷入混亂。
不久之後,中國逮捕了加拿大人康明凱(Michael Kovrig)和斯帕沃爾(Michael Spavor),並指控他們犯有間諜罪,但西方普遍認為中國扣押人質是為了報復孟晚舟的被捕。
孟晚舟在溫哥華仍被部分軟禁,住在她在該市擁有的兩套價值數百萬加元的房子中的一套裡。
她的引渡程序預計將持續到明年,但上訴可能會將這一過程拖得更久。
孟晚舟的律師在提交的意見書中表示:「請求國在陳述其要求本法庭依據的事實方面不勤勉、不誠實或不準確。」
「請求國在申請人對滙豐銀行的陳述、陳述的背景以及對滙豐銀行的影響方面誤導了法院。」
意見書中接著說:「由於沒有任何其他補救辦法能夠充分解決對申請人的損害並維持法院審理程序的完整性,因此應中止審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