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新聞很多人可能過分解讀了,對於擺地攤這件事,國家允許,但並不代表就是鼓勵
首先,老師擺地攤肯定是不違規的,而這位美女老師擺地攤更不違規,因為她只是一個培訓機構的老師。法無禁止皆可為,教育部門沒有任何規定說教師不能擺地攤,教師擺地攤也不會影響教師的教學質量。更何況,這位老師本身就是一個「編外」人員,並不能用中小學教師的要求來要求她。她不但可以擺地攤,還可以補課呢。
其次,受疫情影響,這位老師所在的培訓機構一直沒有復工,這位老師擺攤,也是為了生計。這也是為什麼很多地方放開擺攤限制,打造地攤經濟,以此來解決就業問題,據說僅成都一市,就通過放開流動攤位,解決了10萬人就業,所以,擺地攤,現在也不用東躲西藏防城管了。
最後,必須要強調的是,擺地攤只是應急之策,可以作為兼職,但不能當作職業來做。此前有朋友問,是否能辭職去擺地攤,我只能告訴他,千萬別做傻事。
我們就以這位女老師為例。日入1000元,很多嗎?並不多,就算商品利潤率30%算,她每天也才掙300元,即便一個月天天如此,也就9000元。在杭州這樣的城市,如果沒有其他收入,僅靠9000元,生活還是比較難的,更何況,這樣的收入恐怕也不是天天都有。
而且,這位女老師還有絕活,那就是英語特別好,能做其他人做不了的「跨國買賣」,此外,其所在的杭州,也是旅遊城市、發達城市,如果放到其他城市或者其他人來做,一天能收入幾十塊錢就不錯了。
所以,地攤生意人人都可以做,也確實可以解決一些生計問題,但決不能作為謀生的唯一手段。如果可以,還是應該多花一點時間,提高自己的業務能力,爭取能找一個更好更穩定的工作。拿高薪不比辛苦擺攤更香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