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龍巖兩級法院堅決落實「六清」行動要求,以「案件清結」、「黑財清底」為目標,因時制宜謀劃疫情防控常態化背景下的掃黑除惡制勝之策,統籌推進涉黑涉惡案件審理和黑財清底審判執行攻堅,全力衝刺收官戰、決勝戰。近日,龍巖法院組織開展第十九次集中宣判活動,集中宣判黑惡勢力犯罪案件3件19人,達成階段性成效。
長汀法院公開宣判龍巖市首例偷越國境開展網絡裸聊實施敲詐勒索的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
基本案情:
(一)敲詐勒索罪部分
2020年2月初,被告人黃某與劉某某等人商定以「裸聊」方式實施敲詐勒索,被告人黃某負責提供電腦、租賃「夜約」APP平臺、購買QQ號、從網上下載「話術」、租賃小車等;被告人劉某某負責日常管理並接送員工上下班。自2020年2月3日至3月9日,被告人黃某、劉某某先後糾集了曹某某、陳某某、林某某等人,在長汀縣策武鎮等地,以女性身份與男性QQ聊天,引誘對方裸聊,同時錄製視頻,然後通過木馬軟體竊取被害人通訊錄,以向通訊錄中人員發送視頻相威脅,對被害人王某等多人實施多次敲詐勒索犯罪,索取被害人錢款共計人民幣85395元。
(二)組織偷越國境罪、偷越國境罪部分
2020年3月初,被告人黃某以偷越國境至緬甸繼續實施敲詐勒索犯罪為目的,糾集被告人劉某某、陳某某及曹某某等人擬從雲南偷越國境至緬甸,並實施了安排行程、聯繫車輛等偷越國境的準備工作。同年3月12日,在被告人黃某的安排下,被告人劉某某、陳某某及曹某某等人從長汀分乘兩部車前往雲南省,並於3月15日到達雲南省臨滄市鎮康縣南傘鎮。在準備偷越出境時,被告人黃某等人被當地邊防警察當場查獲,被告人劉某某、陳某某等人成功偷越出境。
(三)傳授犯罪方法罪部分
2020年2月份,被告人黃某告訴溫某某其正在利用「裸聊」實施敲詐勒索的事情,並將操作的教學方法視頻發給溫某某。爾後,被告人黃某又通過QQ將淫穢視頻發送給溫某某,並傳授溫某某如何獲取他人通訊錄。溫某某按照被告人黃某傳授的犯罪方法在江西省瑞金市組織他人實施敲詐勒索犯罪。
審理結果
長汀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黃某、劉某某、陳某某、林某某、曹某某等人糾集在一起,利用信息網絡多次實施敲詐勒索犯罪,對網絡空間造成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社會秩序,有明顯的首要分子和積極參加者,多次實施惡勢力慣常實施的犯罪活動,構成惡勢力犯罪集團,並以敲詐勒索罪、傳授犯罪方法罪、組織他人偷越國境罪,數罪併罰判處被告人黃某七年有期徒刑,對其他被告人分別判處二年九個月至四年五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及追繳違法所得22.03萬元。
上杭法院公開宣判1件惡勢力團夥犯罪案件
基本案情:
2016年以來,被告人黃某某、巫某某、姚某某等人長期糾集在一起,逐漸形成以被告人黃某某為糾集者,被告人巫某某、姚某某等人為成員的惡勢力團夥,為牟取經濟利益,在上杭縣南陽鎮多次實施非法拘禁、尋釁滋事和開設賭場等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嚴重擾亂該鎮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審理結果
上杭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黃某某糾集被告人巫某某、姚某某等人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多次在上杭南陽鎮內實施多起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擾亂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構成惡勢力犯罪團夥犯罪,並以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數罪併罰判處黃某某六年有期徒刑,對其他被告人分別判處八個月至二年八個月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及追繳違法所得84.4萬元。
此次集中宣判,有力震懾了黑惡勢力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積極回應了社會群眾對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高度關切,彰顯了龍巖法院堅決打贏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信心和決心,為維護全市大局平安穩定,優化營商環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下一步,全市法院將繼續貫徹中央、省委、市委及上級法院的部署要求,深入開展「六清」行動,深化「打傘破網」、「打財斷血」,做到除惡務盡、打深打透,以更大力度、更實舉措,堅決打贏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攻堅戰」「決勝戰」。
來源:龍巖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