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中央國家機關
政府採購電子賣場(以下簡稱「電子賣場」)正式上線運行,2018年信息類和空調協議供貨(除網絡存儲設備、網絡產品、網絡安全產品和視頻會議系統及會議室音頻系統外)以及中央
政府採購網上商城同步關閉。與此同時,中央國家機關政府採購中心(以下簡稱「國採中心」)發布《中央國家機關政府採購電子賣場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明確了供應商及產品管理、採購模式、履約評價和監測預警等四方面內容。
「出臺《暫行辦法》旨在規範電子賣場運行,讓
採購人和供應商快速熟悉掌握電子賣場的操作流程和交易規則,提高採購便利性,進而更好地落實政府採購政策功能。」國採中心相關負責人在接受《
政府採購信息報》記者採訪時說。
36類品目600餘家供應商
《暫行辦法》提出,國採中心根據集採目錄和採購需求,確定納入電子賣場交易的產品品目、配置標準、供應商入圍和評審辦法,並發布徵集文件。
「現行電子賣場品目範圍主要包括臺式計算機、可攜式計算機、印表機、複印機、
伺服器、空調、掃描儀、投影儀、多功能一體機等9類
集中採購目錄內品目,以及辦公用品、辦公設備等27類
集中採購目錄外品目。」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納入電子賣場交易的品目以集採目錄內的產品為主,但也包含了一些集採目錄外的採購量比較大的產品,
採購人自願選擇採購。國採中心也將逐步擴大電子賣場上線品目。」
據介紹,電子賣場供應商入圍方式採取資格入圍法,即符合資格條件、產品配置標準和服務要求的供應商均可入圍。前不久,國採中心完成了電子賣場供應商的徵集工作。該項目共分成11包:第1包臺式計算機及配件;第2包可攜式計算機及配件;第3包印表機及配件;第4包複印機及配件;第5包民用空調及配件;第6包
伺服器及配件;第7包投影儀及配件;第8包掃描儀及配件;第9包多功能一體機及配件;第10包臺式計算機及配件、可攜式計算機及配件、印表機及配件、複印機及配件、民用空調及配件、伺服器及配件、投影儀及配件、掃描儀及配件、多功能一體機及配件;第11包辦公用品、辦公設備、視頻音頻設備等。其中1-9包徵集生產廠商,10-11包徵集電商。共有679家供應商響應,經過初審後,最終581家供應商入圍。入圍的合格供應商與國採中心籤署《中央國家機關政府採購電子賣場框架協議》後,行使上架產品、報價和交易權利。
明確採購模式和限額標準
《暫行辦法》明確,電子賣場採購模式分為直購、比價和反拍三種。採購人採購同一品目產品,單筆訂單金額不足直購限額(50萬元)的,可在直購、比價或反拍模式下任選一種進行採購。單筆訂單金額超過直購限額(50萬元)的,應通過比價或反拍模式採購。
對於採購限額標準,國採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電子賣場
採購單筆採購金額上限為100萬元。對於政府
集中採購目錄內的品目,預算在100(含)-200萬(不含)之間的採購項目,須委託國採中心按照政府採購非招標方式單獨組織;超過200萬(含)的,須委託國採中心通過公開招標方式組織。
價格監測預警確保採購產品物有所值
根據《暫行辦法》,採購人應根據電子賣場採購合同規定的技術、服務要求對成交經銷商、電商履約情況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採購人按照合同約定方式向成交經銷商、電商付款。訂單完成後,採購人和供應商之間互相評價。如果在前期溝通和售後服務過程中有疑義,可隨時發起「爭議」。如「爭議」在10個工作日內未得到有效解決,則系統提示廠商和國採中心介入。
值得一提的是,國採中心對納入電子賣場交易的產品進行價格監測,根據交易數據生成參考價、中位價並定期公布,作為價格預警的依據之一。交易結束後一個工作日內,由系統將交易信息反饋給採購人所屬一級預算單位,並按照統一格式在電子賣場公示。當出現《辦法》規定的預警情形時,電子賣場系統向國採中心和採購人所屬一級預算單位發出預警提醒,供各部門對電子賣場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除此之外,為了保證採購人採購到物有所值的產品,電子賣場採取生產廠商錄入產品、代理商自主報價方式,同一產品按照價格由低到高的順序進行排序。一般來說,採購人在下單時更傾向於選擇價格較低的。下一步,國採中心會通過大量調研和綜合考慮交易數據,針對每種產品制訂一個合理的參考價,作為採購人和供應商在價格選擇方面的提示和指導。如果產品超出參考價百分比較大,將會被暫停交易。」相關負責人如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