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劉虎
到一審開庭的那一天,楊樹林依然沒有在筆錄上籤上一個字,庭上,他也一直辯稱自己無罪。
今年7月30日,四川遂寧近年來最大涉黑案宣判,主犯楊樹林因犯強迫交易、詐騙、聚眾鬥毆等10宗罪,獲刑25年,其餘28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至1年不等刑罰。
據大英縣檢察院披露,在偵查階段,楊樹林始終認為自己無罪,辦案階段幾乎「零口供」,至今仍未在筆錄上簽名。通過外圍人員調查,卷宗從100多卷增加到近700卷,作為有過多次服刑經歷的人員,他也從不直接參與具體犯罪活動,試圖以此方式將自己置身事外。
同時大英縣人民法院審理查明,2016年至2018年,楊樹林為了讓手上項目獲取更多利益,讓相關部門和企業滿足不合理的訴求,還帶領團夥成員與部分還房戶,先後到遂寧射洪住建局、房管局、國土局、人防辦等部門,聚眾靜坐、哄鬧,辱罵威脅甚至毆打工作人員,國土局更是在脅迫下為其樓盤項目辦理了不動產登記。
12月27日,封面新聞獲悉,日前遂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
警方抓捕涉案嫌疑人
在四川射洪,開勞斯萊斯的楊樹林名氣很大。
從多次入獄的服刑人員,到有一幫手下的「黑老大」,楊樹林的經歷在當地算得上「傳奇」。
楊樹林1966年出生,18歲時,因盜竊獲刑4年半。出獄後,他又因盜竊、販賣毒品罪獲刑,2006年出獄時,楊樹林已40歲,前半生有13年都在監獄度過。
上一次出獄後,楊樹林在射洪經營茶館,籠絡其他出獄人員,開始放高利貸。
最初,楊樹林並未在射洪成為知名人物,能迅速做大,源於對兩個樓盤的強佔。
2008年,射洪政府決定對射洪縣太和鎮何家橋社區內的「城中村」及危舊房進行改造。
2013年,塗某洪獲得射洪縣太和鎮何家橋社區6、7組棚戶區改造項目的建造資格,開發紫君花園項目,楊順林受邀前期拆遷工作。
拆遷過程中,楊樹林提出以佔三分之一乾股的形式進入紫君花園項目,塗某洪不同意。楊樹林為了達到強佔乾股的目的,以幫助拆遷為由強行進入該項目,並將籠絡的團夥成員帶入該項目。楊樹林進入項目後,強行控制紫君花園項目部,將塗某洪、塗某虎排除在項目管理之外,擅自決定項目工程分包、房屋銷售、資金使用等事宜,實際控制了整個項目。
後來,迫使塗某洪、塗某虎分別於2017年3月22日、6月22日,與他籤下承諾書、項目管理合同。楊樹林獲得了該項目的監督管理和收益權,進而在該項目上獲得巨大利益。
經審計及評估,紫君花園項目盈利4630餘萬元,未銷售房屋、商鋪、車位價值7901餘萬元。
警方繳獲的涉案車輛
在紫君花園不遠處,何家橋社區5組謝家院子棚戶區建造,正在修建南城金座項目。
由於南城項目投資人借貸糾紛問題,在楊樹林逼迫下,無奈同意其接手南城金座尾期工程的要求。於是,項目的合同、收款收據等被他帶走收走,電腦裡的合同和帳目也被刪除。
楊樹林接手南城金座尾期工程後,以收取房屋銷售尾款修建尾期工程獲利,採取不交付房屋、斷電、辱罵、毆打等威脅、暴力方式,迫使南城金座小區居民必須按楊樹林的要求交納不合理費用,自己從中獲取非法利益。
通過這樣的手段,楊樹林強佔了南城金座以及紫君花園小區,他還要求購房者將尾款提前付清,將資金投入到小區的後期建設中,以「空手套白狼」來獲取不法利益。
7月30日,一審庭審現場,楊樹林依然堅稱自己無罪。
對於接手兩個樓盤項目,楊樹林宣稱,是他的大力推動和運作,才能將紫君花園及南城金座項目繼續動工建設,購房者和主管部門,都應該感謝他接下爛攤子。
同時,他籠絡的一批手下,大多是有過服刑經歷的社會人員。在他看來,他成立公司,招納這些人,是幫助他們就業,解決生活。背後,這批人員卻打著公司的名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更讓人意外的是,在紫君花園內,還有一塊石碑簡介。簡介寫到該樓盤項目規模大,施工難度高,在新居喬遷之時,大家銘記楊樹林團隊付出的全部心血,全體居民衷心感謝,特立此碑銘記,落款時間為2017年9月。據警方介紹,該碑實際並不是居民為感謝他所立,而是楊樹林「自我認可」,意圖製造自己的「好人」身份。
楊樹林在紫君花園立的簡介石碑
楊樹林被抓,跟他帶著團夥成員和項目上的還房戶「鬧訪」有很大關係。
2016年3月,建設紫君花園小區項目過程中,在為項目辦理各類證件時,為了讓相關部門和企業滿足不合理的訴求,楊樹林帶領團夥成員與部分還房戶,先後到射洪住建局、房管局、人防辦等部門,聚眾靜坐、哄鬧,辱罵威脅甚至毆打工作人員。
同年9月,為了讓射洪房管局減免紫君花園項目白蟻防治費,他安排人到房管局威脅、辱罵工作人員,要求立即辦理此事,不準工作人員離開、跟隨工作人員上廁所等方式房管局,造成房管局兩日如法正常工作。為了免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他3次前往人防辦,造成人防辦3個工作日不能正常工作。
受「委屈」、被「脅迫」的,還有國土資源局。
2016年12餘18日,因紫君花園未按合同約定繳納土地出讓金,國土局未給項目辦理不動產登記證書。
為了逼迫國土局,他用上了自己的老辦法——糾結人員到國土局靜坐,糾纏,在國土局工作人員解釋不能辦證原因時,他摔杯子、辱罵工作人員,最終,國土局被迫同意以射洪城市建設有限公司欠塗某洪的工程款,作為土地出讓滯納金的擔保,為其辦理了不動產登記。
除了到政府部門,在2016年至2017年,他還到射洪子昂金都酒店及射洪建設集團等地聚眾擾亂社會秩序,脅迫他人,以滿足自己的利益。
楊樹林案的部分卷宗
2018年9月12日,在四川省公安廳的指揮下,遂寧公安大規模聯合用警,在射洪市公安局專案組的配合下,共出動警力150餘人開展集中收網行動。當日,一舉抓獲該組織主要犯罪嫌疑人14人,團夥骨幹成員無一人漏網。
對於此案,法院審理後認為,從2010年左右開始,該組織在四川射洪市逐步形成了以楊樹林為組織者、領導者的人數眾多、骨幹成員相對固定、層級結構明確、較為穩定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該案涉組織內的犯罪事實共36起,其中強迫交易3起、詐騙1起、聚眾鬥毆1起、聚眾擾亂社會秩序5起、敲詐勒索5起、開設賭場1起、非法拘禁12起、尋釁滋事8起,涉及9個罪名;涉組織外的犯罪事實有敲詐勒索2起、故意毀壞財物1起、虛假訴訟1起,涉及3個罪名。涉案金額超1.85億元,成為遂寧市涉案金額最大的涉黑案。
今年7月30日,大英縣人民法院一審作出宣判,主犯楊樹林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詐騙罪、敲詐勒索罪、故意毀壞財物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等,數罪併罰,被判處有期徒刑25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其餘28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至1年不等刑罰,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或者罰金。
11月18日,遂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
【版權聲明】本文由作者封面新聞記者劉虎創作,獨家發布在封面新聞客戶端和今日頭條,未經授權,任何平臺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