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抓捕楊順昌(戴頭套者)現場。綿陽市公安局供圖
2019年12月31日,在四川省綿陽市九州體育館搭建的大型臨時法庭上,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楊順昌等38人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鬥毆罪、強迫交易罪等罪一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
綿陽楊順昌案部分涉案黑財。綿陽市公安局供圖
該案的庭審,創造了綿陽政法領域的多項歷史:法庭容納500餘人旁聽,判決書長達數十萬字,案宗近800冊。而隨著該案的宣判,楊順昌等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的案情也隨之披露。
「這是綿陽市多年來十分罕見的大型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具有社會關注大、危害影響大、查處難度大的特點。」近日,綿陽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掃黑辦主任王忠雪告訴記者,正因如此,綿陽市公安局成立了「3·26」專案組,對前期掌握的楊順昌等人涉嫌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線索展開秘密偵查。該案很快被綿陽市掃黑辦列為重點掛牌督辦案件,也迅速被四川省人民檢察院和四川省公安廳列為掃黑除惡掛牌督辦案件。
楊順昌案庭審現場。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供圖
多年壟斷、控制綿陽商品混凝土行業 非法攫取數億元
楊順昌,在綿陽人稱「楊三哥」,自上世紀90年代起,便與李孝勇等人在綿陽城區以賭博、敲詐勒索、非法拘禁等手段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形成了較為固定的犯罪團夥。2000年以來,兩人招攬社會無業人員和刑滿釋放人員,逐步形成了以楊順昌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過後,綿陽市進入災後重建階段,有大量工程項目,他們瞅準了這個時機。」綿陽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政委喻焰斌說,當時該涉黑組織利用其在社會上的非法影響力,裹挾綿陽其他商品混凝土(商混)企業宣布成立綿陽市商混協會,由楊順昌出任會長。
同時,該涉黑組織通過該協會對綿陽商混市場進行「劃分蛋糕」,將利潤大的留給自己,利潤薄的扔給別人,直接壟斷和控制了綿陽商混行業的銷售和定價權。對於不服從其所謂「管理」的競爭對手,直接以打開路,依靠暴力違法手段排除對手,樹立權威。
喻焰斌介紹,該黑社會性質組織共有成員38名,其中楊順昌為組織、領導者,李孝勇、嶽永洪等6人為骨幹成員,楊洪、姜連桂等5人為積極參加者,另有藍劍、陳超生等26名一般參加者。除上述人員外,楊順昌還多次通過發放「出場費」的方式組織、召集多達數百名社會閒散人員參與違法犯罪活動,製造了「西園村工地聚眾鬥毆案」和「神州南都工地聚眾鬥毆案」等惡性案件。
經查,該黑社會性質組織自形成以來,在楊順昌的指揮策劃下,多次在綿陽城區有組織地實施故意傷害、聚眾鬥毆、尋釁滋事、妨害公務、強迫交易、敲詐勒索、妨害作證、包庇、窩藏等19類犯罪行為,瘋狂作案40餘起,受侵害群眾多達上百人,非法攫取的經濟利益達數億元之巨。
案件突破口:「海洋之心尋釁滋事案」
「楊順昌及其黑社會性質組織盤踞我市多年,社會關係錯綜複雜。」喻焰斌介紹,該案的偵查工作從一開始就面臨著許多困難——雖然前期掌握的線索均能反映出楊順昌是一個涉黑性質組織的領導者,但對這個涉黑組織其他成員的資料掌握不多,同時各類線索能直接成案的較少,絕大部分只能提供一個模糊指向。
喻焰斌說,調查時,有許多受害人、證人均不願作證,甚至不願透露案情,面對偵查人員的詢問基本三緘其口、語焉不詳,顧左右而言他。「而且許多積年舊案因案發時間久遠,證據難以收集或已經滅失,加上受害人當年又不敢報案,相關證人、知情人現如今難以查找,導致專案組前期的調查工作開展得十分艱難。」
2018年3月,綿陽市掃黑辦收到的一條匿名舉報線索,成為偵查楊順昌案件的突破口,這便是「海洋之心尋釁滋事案」。
2015年,建築商錢某在綿陽一工程中未使用楊順昌指定的商混產品,並拒絕其強賣商混的要求。隨後,楊順昌喝令錢某立即趕到綿州酒店,後指使10餘人在綿州酒店對受脅迫而來的錢某及其駕駛員賴某某進行毆打,導致錢某腦震蕩受傷住院,賴某某被人用刀捅成重傷後失血過多而昏迷。
「現場多人目擊楊順昌在場指揮毆打並叫囂『死了有人頂』,賴某某昏迷後被滿身是血扔在茶樓大廳,現場目擊群眾噤若寒蟬。」喻焰斌介紹,案發後,該案卻在轄區派出所立案偵查後久偵不破,後來被楊順昌「小弟」頂包。
公安機關開始以該案作為突破口。而當時,受害人賴某某已經收到楊順昌的封口費,對案情不願多談。關鍵時刻,專案組成員鍥而不捨,從案發現場一段模糊不清且僅有10餘秒的視頻片段裡,發現了不符合常理的關鍵細節——頂包「小弟」是賴某某重傷後才開車趕到,並未參與前期施暴。
「我們據此順藤摸瓜,找到了當年案發後受楊順昌指使,主動到轄區派出所投案自首的犯罪嫌疑人系假冒頂包的關鍵證據,從而打開了突破口,並最終以摧枯拉朽之勢攻破此案。」喻焰斌說,隨後,專案組查明了犯罪嫌疑人楊順昌指使該涉黑組織成員李孝勇、嶽永洪、藍勇、毛金全等20餘人,在綿州酒店茶樓內對受害人毆打並捅成重傷的犯罪事實,並一連破獲楊順昌等人為掩飾隱瞞案情,妄圖逃避打擊而隨後實施的妨害作證、包庇、窩藏等一系列衍生案件。
深挖楊順昌背後「保護傘」 徹查背後「關係網」
楊順昌及其黑社會組織成員在綿陽市橫行多年,牽扯多起刑事案件,與其背後的「保護傘」密不可分。
據專案組介紹,尤其是發生在2011年的「西園村工地聚眾鬥毆案」中,楊順昌組織300餘名社會閒雜人員手持木棒強行進場施工,毆打當地村民。在轄區公安機關接警趕到後,多名民警竟被犯罪嫌疑人暴力毆打,數名民警被毆打至昏迷送醫院急救。該案在案發後,有未成年人受指使主動投案頂包,不僅毆打村民的兇手沒有找到,甚至毆打民警的犯罪嫌疑人一個都沒有受到法律追究。
「專案組在不放過蛛絲馬跡,不斷深挖積案的同時,同樣高度重視收集『打傘破網』方面的線索和證據。」喻焰斌介紹,專案組按照程序將偵查工作中發現的數十條相關線索及時移交有關單位,最終挖出了多年來隱藏在幕後的涉黑組織「保護傘」。
對此,綿陽市紀委監委第六紀檢監察室主任徐克堅介紹,專案組為防止外部幹擾,推動案件順利辦理,兩次變更羈押場所,經過長達八個月的綿陽、北川、眉山三地輾轉作戰,順利獲取了大量關鍵、實質、有效的證據材料。
最終查明,楊順昌涉黑集團為掩蓋「西園村工地聚眾鬥毆案」及「海洋之心尋釁滋事案」等案件中的犯罪行為,行賄綿陽市涪城區公安分局原局長嶽兵等人操縱案件的同時,又通過涪城區公安分局原副局長鄧承雙的介紹認識拉攏腐蝕一大批涪城區公安分局民警,順利逃脫法律制裁。
此外,令專案組沒想到的是,楊順昌案還涉及綿陽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原政委王萬濤。經查,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期間,王萬濤主動向楊順昌透露案件偵查情況,並為其出謀劃策應對公安機關偵查。
徐克堅介紹,調查王萬濤的過程中,專案組將王萬濤留置於資陽市,將王萬濤妻子付小玲留置於綿陽市,第一時間斬斷了王萬濤夫婦與「遂寧幫」的信息渠道。這一策略極大出乎王萬濤意料,成功攻破了他的對抗心理,留置第一天便交代部分違紀違法事實,並最終促使其主動檢舉「遂寧幫」成員譚策中、劉學等使用暴力等手段攫取工程、聚眾鬥毆等違法犯罪情況,坐實「遂寧幫」涉惡問題線索,有力助推了公安機關對「遂寧幫」違法犯罪的偵查工作。
據統計,在楊順昌案件中,專案組共處理黨員領導幹部及相關涉案人員124人(認定為楊順昌涉黑「保護傘」14人、「關係網」50人),其中,立案審查調查47人(含非國家工作人員2人),採取留置措施7人,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9人(縣處級5人);進行誡勉談話、書面檢查等組織處理47人;進行「一案雙查」開展同步問責30人及7家單位。
庭審長達11天 「黑老大」被判刑25年
「該案件涉及人員多達113人,違法犯罪事實跨度達10餘年之久,涉嫌14個罪名,證據審查和事實認定均存在很大難度。」綿陽市檢察院第一檢察部主任肖偉介紹,從2019年3月23日至10月1日的六個多月時間裡,檢察機關堅持「5+2」「白加黑」,審查卷宗接近800冊、光碟400餘張,案件形成的審查報告2200餘頁114萬餘字,入卷的審查報告700餘頁37萬餘字。
「哪些人員涉黑,哪些人員不涉黑,審查起來非常困難。」肖偉表示,對此專案組秉持客觀公正,依法準確認定,嚴格把握證據標準,有效引導偵查取證,突破關鍵口供、全面客觀收集證據並完善部分瑕疵證據,追加認定涉黑成員7人,追訴涉黑成員漏罪15起,做到追查徹底,被告人無遺漏,保障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2019年10月8日,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此案,11月25日至12月5日,經11天連續審理,2019年12月31日公開宣判。一審法院認為,楊順昌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李孝勇、嶽永洪等37名被告人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該38名被告人在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同時,另犯聚眾鬥毆罪、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等14項罪名,數罪併罰,對楊順昌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李孝勇、嶽永洪、吳志、宋朝鋼、牛小明、藍勇等積極參加者分別判處十九年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對其餘被告人均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審宣判後,楊順昌等人上訴。2020年8月6日,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維持原判,判決生效。2020年9月23日,該案移送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