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居民身份證掛失申報系統日前在哈市正式啟用。失主可持戶口到派出所辦理,此舉可減少或避免因身份證被冒用給身份證的真正主人帶來麻煩。
記者從市公安局戶政支隊身份證製作科了解到,過去沒有身份證掛失聯網系統,因此即使居民到派出所報告身份證丟失,派出所登記後也無法與其他地市聯網,及時更新信息,因此無法對身份證進行掛失。從7月1日起,哈市已啟動身份證掛失系統。居民發現身份證丟失後,可儘快持戶口到派出所,由警方第一時間將丟失身份證信息錄入全國聯網的公安系統,身份證被冒用的可能性將大大降低。但此系統現在只實現了公安系統的聯網,尚未實現與銀行、通訊營業廳等部門和單位的聯網。目前南崗區部分派出所可受理掛失業務,其餘區縣(市)也將陸續啟動。
據了解,目前的身份證技術無法像手機卡一樣,辦理新身份證後被掛失的身份證同時作廢,在身份證辦理掛失期間,丟失的身份證仍可以正常使用,而掛失申報則等於給予了失主一份「免責聲明」,並且在日後補辦身份證後,這份「聲明」依然有效。在掛失身份證後,居民可以申領丟失、補辦身份證,20個工作日可領取。如先辦理有效期為3個月的臨時證,當天上午申領,下午即可領取。
如果在掛失期間找到了身份證,該如何解除掛失?丟失人的掛失申報信息錄入系統後,若群眾撿拾到他人居民身份證,應主動把撿拾到的居民身份證交至就近的公安機關;丟失居民身份證的群眾可到公安機關查詢其居民身份證是否被撿拾,並按照相關規定解除掛失申報,拿回自己的身份證。
當掛失人的身份證件被找回,派出所會通過掛失人之前留下的聯繫方式,通知本人領回證件。和掛失申報不同的是,掛失人需要持戶口簿等相關證件到派出所,通過拍照驗證、信息查詢、證件核驗,並加上指紋核驗這幾個步驟,得到「居民身份證解除掛失申報回執」後,完成解掛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