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走著走著就散了
有的東西用著用著就丟了
作為國家一級丟東西選手
你知道身份證丟了要怎麼辦嗎
接下來蜀黍為大家介紹
關於身份證的那些事兒~
身份證號碼是我國為每個公民
從出生之日起
編定的唯一的、終身不變的身份代碼
被盜或丟失後儘快去派出所開證明
如果身份證因被盜、被搶而丟失,應儘快到案發地派出所報案,開具報案證明。
如是因為自己不慎丟失,應馬上前往派出所補辦,開具補辦證明。另外登報聲明也可以作為證明身份證作廢的輔助憑證。
如發現身份證被冒用,並且帶來麻煩時,可出示報案證明、補辦證明或報紙聲明。
補辦過身份證之後
就可以高枕無憂了嗎?
目前,我們所使用的身份證屬於二代身份證,二代身份證裡面都含有機讀晶片,晶片裡儲存了個人信息,一旦丟失,一般情況下只能掛失,不能註銷。
當個人身份證重新補辦後,丟失的身份證若還在有效期內,那麼,這張身份證仍然可以使用。
丟失的身份證一旦落入不法之徒手中,會讓自己的財產安全、徵信記錄等統統陷入「裸奔」的危險境地,甚至「被」違法犯罪而成為嫌疑人或被告人。嚴重的話可能被用來註冊公司、辦信用卡、虛開增值稅發票,甚至是從事各種違法犯罪活動。
身份證丟失之後發生的冒用,本人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但從實際情況來看,掛失之後仍然被冒用所遭蒙受的損失,要想追回,付出的代價極高。
提醒:撿到他人的身份證,一定要第一時間交給警察蜀黍,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是萬萬要不得的,不能因貪圖小利而走上歧途。
《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三款明確規定:偽造、變造、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常見的辦理身份證的問題
異地辦理身份證業務辦理流程:
1、居住地受理: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手裡申請表》,繳納證件工本費。其中,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
2、戶籍地籤發:異地受理點受理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申請後,及時將受理信息傳送至申請人戶籍地公安機關,戶籍地縣級公安機關及時審核籤發。
3、居住地製作和發放證件:居住地公安機關接到經審核籤發的制證信息後,在法定時限內完成製作與核驗發放,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到受理點領取證件。換領證件的,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異地辦證只能受理證件到期換證和證件丟失、損壞補領,首次辦證只能在戶籍所在地辦理。)
省內居民補辦換領身份證:
省內居民到期換領身份證只需要提供舊身份證即可
省內居民補辦身份證需要帶戶口本,沒有戶口本可用護照或者駕駛證代替。
辦理地點:部分派出所不辦理!建議去各區公安局戶政中心!(蜀山區去蜀山區分局)
臨時身份證:
異地不能辦理臨時身份證,只能異地到期換領,丟失補辦。
但是火車站高鐵站等可以辦理僅限乘車當天有效的臨時身份證,只需要提供身份證號碼即可。
來自合肥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