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語中的「律師」稱謂多種多樣
除了最常見的lawyer
還有solicitor、barrister
advocate、attorney、counsel等
這些詞有什麼區別?該如何使用?
一起來看看吧!
不論在英國英語還是在美國英語中,lawyer 都是律師的總稱,指有資格當律師、在法律事務中代表別人的人。在美國,lawyers 不僅可以準備訴訟而且可以代表當事人出庭。『I have nothing to say,』 I told him, 『until I see my lawyer.』「我無可奉告,」我告訴他:「等我見了我的律師再說。」在英國,a solicitor 準備法律文件,如遺囑和合同,並且準備法庭審案的訴訟。solicitors 可以在某些法庭上代表當事人,但不能在最高上訴法庭上上訴。在美式英語中,solicitor 只用於政府某些法務官員的頭銜,如Solicitor General(司法部副部長)。
barristers 有資格出席英國高等法庭進行辯護。在英國高等法庭,雙方的辯詞一般都由barristers 陳述。
出庭律師可動用反對權,更換七名陪審員。
advocates 代理當事人處理法律事務、出庭辯護。在蘇格蘭,人們通常把a barrister 稱為an advocate(律師或辯護人)。
根據美國的法律制度,an attorney 是有律師資格的人,並在法律事務中當別人的代表。
No one wanted to accept the position of defense attorney.在美式英語中,attorney 較 lawyer 正式,尤其用於職務頭銜,如district attorney(地方檢察官)。
counsel 為正式的法律用語,指代表當事人出庭的律師:
counsel for the prosecution控方律師
總結
lawyer 律師
律師的總稱
solicitor 事務律師,訴狀律師
英式英語,代擬法律文書、提供法律諮詢等的一般辯護律師
barrister 出庭律師,大律師,辯護律師
在英格蘭和威爾斯有資格在高等法庭出庭辯護
advocate 辯護律師;出庭辯護人
在蘇格蘭barrister稱作advocate
attorney 律師;法律事務代理人
美式英語,比lawyer更正式
counsel 法律顧問;律師
正式法律用語,代表當事人出庭
以上內容摘自「柯林斯COBUILD英語語法叢書」《易混淆詞》、《牛津高階英漢雙解詞典》(第9版),更多實用表達等你解鎖!收錄185000餘條單詞、短語、釋義;
標註牛津3000核心詞、學術詞彙;
釋義簡明,義項劃分清晰;
提供系統的語法信息,如搭配模式、用法說明框等;
提供插圖及主題圖片,直觀釋義。
增收700多條新詞新義,6000餘項修訂;
新加情景表達、聯想詞等用法說明內容;
新加牛津口語指南,詳解日常及應試等場景會話用語;
配套光碟中提供iWriter 和iSpeaker互動式寫作和口語指導學習程序;
書末增加本詞典詳細用法,為讀者使用詞典提供清晰的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