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
關於全國法院系統2020年度優秀案例分析
評選結果的通報
法辦〔2020〕39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解放軍軍事法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生產建設兵團分院:
由最高人民法院主辦,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承辦的全國法院系統2020年度優秀案例分析評選活動已全部結束。自2020年4月下發《全國法院系統2020年度優秀案例分析評選活動徵稿通知》以來,我院共收到由各高級人民法院初評並推選的優秀案例分析2745篇,涉及人民法院審判執行工作的各個領域。為確保評審水平和質量,我院組織30餘位資深法官和法學教授組成10個專家評審工作組,制定嚴格的評審程序和評審標準,實行一稿三評、獨立評審、同行評審,對各單位推薦符合評審條件的2627篇參評案例進行了認真評審。同時,為確保獲獎案例的評選質量,我院專門組織召開終評會議,對獲獎案例從裁判結果和法律適用正確、案例典型性和指導性、裁判要旨和案例註解撰寫等方面再次進行集體審議。最終,經複評、終評,共評選出案件辦得好、案例寫得好、社會效果好的獲獎案例477篇,其中一等獎案例12篇,二等獎案例98篇,三等獎案例163篇,優秀獎案例204篇。同時,根據各級人民法院本院報送的案例質量與獲獎情況,共評選出先進組織單位49家,其中高級人民法院12家,中級人民法院15家,基層人民法院22家。根據各高級人民法院轄區內人民法院的案例獲獎總量、獲獎等級等,共評選出來自10家高級人民法院的先進組織個人14名。為激勵先進,推動案例研究工作,決定對477篇優秀案例分析的編寫人、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等49家先進組織單位、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牛晨光等14名先進組織個人予以表彰。
現將評選及表彰結果予以公布。全國各級人民法院要以此次優秀案例分析評選為契機,繼續加強司法案例研究,深入挖掘人民法院審判執行案例中的法律精髓,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繁榮應用法學研究,推進人民法院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
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
2020年11月26日
全國法院系統
2020年度優秀案例分析評選活動
獲獎名單
(江蘇)
一等獎
江蘇蘇醇酒業有限公司及其關聯公司實質合併破產重整案
——實質合併破產重整的適用及重整期內試生產
編寫人:江蘇省睢寧縣人民法院 張志瑤、鄭韜、吳皓月
二等獎
許明法訴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職責及行政複議案
——舉報不作為案件中行政機關履責合理期限的確定
編寫人: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趙雪雁、周磊
張建華訴海安市人民政府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案
——行政補償案件適用變更判決的條件
編寫人:江蘇省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 殷勤
黃杰明、陶勝新等人犯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案
——長期利用微信朋友圈發布違法信息的行為認定
編寫人:江蘇省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 周光營
江蘇省濱海縣人民法院 欒海洋、吳堂勝
鄔斌訴佛山聚陽新能源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案
——真意保留的法律適用規則
編寫人:江蘇省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 朱庚、劉愛萍
江蘇省泰州市人民檢察院訴王小朋等59人生態破壞民事公益訴訟案
——非法捕撈引發的生態破壞公益訴訟案件中非法收購者責任認定
編寫人: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劉尚雷
江蘇省淮安市人民檢察院訴曾某侵害烈士名譽公益訴訟案
——英烈人格利益所體現的公共利益之司法保護
編寫人:江蘇省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 趙文、馬作彪
張美雲訴田禮芳、朱忠民財產損害賠償案
——對虛假訴訟行為人提起的民事賠償訴訟,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編寫人:江蘇省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孫守明
周慶榮、王豔芳訴海安市民政局收養行政登記案
——對收養登記行為的合法性審查應以實質審查為原則
編寫人:江蘇省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 高鴻、張娟娟
陳某某、陳某訴南京市國土資源局六合分局土地行政補償糾紛案
——行政機關提前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時應當依照法定程序正確認定估價期日和土地用途
編寫人:江蘇省南京市江北新區人民法院 夏文浩、李廣娟
鄭州曳頭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與丁曉梅、浙江天貓網絡有限公司等侵害外觀設計專利權先予執行案
——智慧財產權行為保全措施的反向適用
編寫人: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徐新
三等獎
新沂市人民檢察院訴袁侃等14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
——涉眾型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受案範圍的司法認定
編寫人:江蘇省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吳一冉
陳華平假釋案
——人民檢察院書面提出糾正不當假釋裁定意見的司法審查標準
編寫人:江蘇省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 姜麗麗
鄒有根等人擅自從事期貨業務非法經營案
——現貨交易中的行為性質辨析及量刑標準
編寫人:江蘇省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 範凱
邦納電子(蘇州)有限公司訴高飛競業限制糾紛案
——競業限制違約金的性質認定及調整方法
編寫人:江蘇省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姚棟財
石春球訴蘇州歐尚超市有限公司星塘店、蘇州歐尚超市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案
——網絡購物合同要約與要約邀請的認定對合同訂立的影響救濟
編寫人:江蘇省蘇州工業園區人民法院 費美娟
潘某某訴姚某相鄰損害防免關係糾紛案
——隱私權客體之私密信息的司法判定及保護
編寫人:江蘇省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 唐廣徵
江蘇省無錫市梁溪區人民法院 馮慶明
鎮江市金山地區人民檢察院訴馬柏華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
——環境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的拓展、區分與完善
編寫人:江蘇省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 肖雄
陶磊等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
——黑社會性質組織及其成員實施破壞生態環境犯罪後對生態環境修復責任的承擔
編寫人:江蘇省睢寧縣人民法院 王震
南京兆潤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訴王有斌等損害公司利益責任糾紛案
——母公司小股東、監事對子公司「董監高」損害子公司利益行為訴訟路徑的認定
編寫人: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曹廷生、程財
江陰建工集團有限公司申請江蘇泓海能源有限公司破產重整案
——破產法「民事和解」制度司法適用疑難問題解析
編寫人:江蘇省江陰市人民法院 朱行軍、王傑兵
徐工機械公司與西門子公司等案外人申請不予執行仲裁裁決案
——仲裁案外人權利的司法救濟
編寫人: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孫爍犇、陳亮
無錫東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訴劉劍鋒、吳吉破產撤銷權糾紛案
——破產撤銷權的司法適用及路徑選擇
編寫人: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李薦
江蘇省宜興市人民法院 陳豪
如皋市廣信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訴如皋市丁堰鎮人民政府要求履行行政協議案
——行政機關在招商引資中簽訂的獎勵條款應依約履行
編寫人:江蘇省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 張祺煒
嚴萬榮訴寶應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撤銷房屋行政登記決定糾紛案
——濫用職權的認定
編寫人:江蘇省高郵市人民法院 朱遠軍
睢寧縣人民檢察院訴睢寧縣環境保護局不履行環境保護監管職責行政公益訴訟案
——不履行跨行政區域傾倒危險廢物汙染環境監管職責的認定
編寫人:徐州鐵路運輸法院 孟源、王顯波
曹新華訴濮鳳娟著作權侵權糾紛案
——蘇繡製品的著作權侵權認定
編寫人:江蘇省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王燕倉、黃璟
優秀獎
倪菊葆等合同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再審案
——倪菊葆和其控制企業拆藉資金行為的定性分析
編寫人:江蘇省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蔣偉、馬亞龍
黃家輝、陳慶城等走私、販賣毒品案
——非醫療目的走私、販賣「聰明藥」等新型精神藥品的定性
編寫人:江蘇省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尹曉濤、許亮
原審被告人朱鴻娟等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偽劣產品、非法經營案
——競合情形「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應堅持客觀標準
編寫人:江蘇省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劉穎
胡必紅訴東海縣供銷合作總社生產資料公司天一分公司等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案
——農作物藥害情形下侵權因果關係及損害賠償數額的認定
編寫人:江蘇省東海縣人民法院 藺玉林
代喜訴江蘇佳銘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票據利益返還請求權糾紛案
——未記載「付款人名稱」的支票並不絕對無效
編寫人:江蘇省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 陳嫻、丁莉
戴華傑訴徐州市環球雅思培訓學校服務合同糾紛案
——論預付式消費服務合同中消費者的單方解除權
編寫人:江蘇省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王超、黃偉
王小進訴丁同俊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
——受害人體質對侵權責任影響的認定
編寫人:江蘇省東臺市人民法院 寇建東
江蘇溧陽城建集團有限公司無錫分公司訴無錫市政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
——實際施工人不得在總承包人破產情況下向發包人主張工程款
編寫人:江蘇省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 景鑫、杜鳳君
李某甲、李某乙訴李某分割賠償金糾紛案
——欠缺要件的收養行為的效力認定
編寫人:江蘇省揚州市江都區人民法院 李海渟、田魯敏
溧陽市愛爾森服飾有限公司訴殷曉翔等股東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責任糾紛案
——待繳股權轉讓情形下股東出資義務加速到期的司法適用
編寫人:江蘇省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 蔡利娜、王久榮
蘇峻訴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樓支行金融委託理財合同糾紛案
——金融機構違反適當性義務的認定及損失賠償責任
編寫人: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李劍
李曉鵬訴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樓支行信用卡糾紛
——銀行應採取合理措施向盲人履行格式條款的說明義務
編寫人: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羅正華
江蘇海鷹、南京海鷹兩公司實質合併破產申請複議案
——實質合併破產規範適用
編寫人: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王靜、蔣偉
紡中紡(蘇州)織造有限公司破產自行和解案
——破產自行和解的法律適用
編寫人:江蘇省蘇州市吳江區人民法院 郝振、章偉
徐小平、張嘉欣、張仕全訴南通市通州區交通運輸局要求確認行政行為違法並賠償案
——道路交通設施設置行為的可訴性及原告資格界定
編寫人:江蘇省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 高鴻、吳彩麗
伏長江不服灌雲縣人民政府徵收補償決定案
——行政徵收補償決定的可執行性認定
編寫人:江蘇省連雲港市中級人民法院 李季
湯如江等訴淮安市社會醫療保險基金管理中心行政給付案
——申請工傷保險待遇先行支付的條件及案件裁判方式
編寫人:江蘇省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 王伏剛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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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許瑤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