歃血為盟本意是指古代舉行盟會時,
微飲牲血,以示信守誓言的誠意行為。
而在現實生活中,
這種充滿了儀式感的行為
更多的被黑社會性質組織所利用,
成為他們拉攏小弟、聚攏人心的手段。
2001年,修水縣社會無業青年桂某夥同熊某生、陳某、龔某元、吳某為、「正伢」、「鬼崽」等7人,採用「喝血湯」的方式結拜為兄弟,桂某排位老大,並立誓 「相互照應」。就此,開始了其團夥組織在修水長達十幾年的「混世」之路。
「老大」桂某自初中畢業後,便在修水縣城城南地區「打溜」,多次受到治安處罰、刑事處罰,並逐漸在社會上「打」出了名氣,特別是2000年4月,桂某夥同楊某、吳某為、朱某峰將修水城南混得最有名氣的王某平砍傷,因其心狠手辣,該黑社會性質組織就此在社會上「聲名鵲起」。
「2000年04月23日晚,桂某帶著三名「兄弟」與王某平等十幾人發生械鬥,王某平被持刀砍傷,受傷部位有右手前臂,左手中指,頭部,後背,其中右手前臂被砍斷,頭部顱骨骨折。」辦案民警介紹,這場械鬥在社會上引起了極其惡劣的反響,普通老百姓見了他們都避而躲之。
自此以後,為了擴大組織規模, 桂某大肆籠絡一大批兩勞前科人員和社會閒散人員,組成了實施違法犯罪的「攻守同盟」,該惡勢力組織以暴力為依託,在交通運輸、礦產資源、農貿市場等行業有組織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牟取經濟利益,逐漸發展壯大為黑社會性質組織。
「該組織成員大部分都是有前科的,都很能打,有些是在武校練過的。」辦案民警說。
隨著組織規模的逐漸壯大,該組織也越發猖狂,頻繁實施各類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危害當地群眾的人身財產安全。
2007年12月,修水縣寧紅大市場物業管理部潘某水等人在收取物業費時,因收費雙方發生爭執,潘某水打電話給桂某,桂某趕到後,與店主發生爭吵,桂某拿起木棍打砸店內商品。隨後打電話給熊某生和陳某,該二人攜帶鋼管帶領一伙人將店鋪的電視機、高壓鍋砸爛後,揚長而去,桂某、熊某生和陳某等人的行為嚴重擾亂了社會公共秩序。
該組織連路邊擺攤的小販都不放過,通過收取所謂的「擺攤費」進一步斂財。2010年至2018年7月份期間,該組織成員梁某喜在修水縣鑫隆蔬菜批發市場門口及兩邊人行道、非機動車道向菜農收取擺攤費,費用自5元至幾十元不等,菜農們因為怕被報復,也只能乖乖就範。
同時,該組織還以威脅恐嚇的方式強迫在自家鋪面內擺攤的楊某等人每個月交納300元錢的費用,否則的話就將楊某的刀、秤收繳不讓他們繼續在做生意。楊某迫於威脅,只能按他們的每月上繳。截止至2018年5月份,桂某等人共向楊某等人收取費用5萬餘元。
該組織通過欺壓群眾,收取保護費等方式謀取非法利益,也為其組織下一步發展做好鋪墊。為了謀取更多的經濟利益,該黑社會性質組織先後插手交通運輸、礦產資源、農貿市場等行業,以暴力威脅等手段搶佔市場謀取暴利,迅速地擴大和積累了組織的經濟實力。「以桂某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插手客運班線後,給偏遠地區的群眾出行帶來了極大的不便。」民警在調查中發現,該組織為了達到壟斷客運班線的目的,多次通過暴力手段製造多起影響惡劣的刑事案件,致使多地村民出行不便。
在利益的驅使下,該組織通過非法手段打壓競爭對手,從而達到壟斷市場的目的。「他們當時幾乎壟斷了修水的水碳市場,而光是水碳這一塊,該組織違法獲利400餘萬元。」辦案人員說,2018年10月12日,修水縣公安局在多次收到關於反映該組織涉嫌違法犯罪的相關線索後,正式組織立案偵查。
警方在調查中發現,該組織在發展過程中,以桂某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先後在縣城及周邊鄉鎮等地有組織地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其中敲詐勒索5起、尋釁滋事3起、強迫交易6起、故意傷害4起,窩藏包庇2起,其他違法案件1起,嚴重影響了當地社會經濟秩序和群眾的人身財產安全。
2019年4月29日,修水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桂某等30名被告人,以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強迫交易罪、敲詐勒索罪、窩藏罪等8項罪名向法院提起公訴。該案經修水縣人民法院一審,九江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處被告人桂某有期徒刑二十一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其他25名被告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六個月至一年六個月不等刑罰。
來源:九江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