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老大」出獄多人迎接,糾集發展成員,擴大勢力,開設賭場、放高利貸、非法討債,任意損毀公私財物,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且致一人死亡……
12月22日,洛陽市掃黑辦通報該涉黑案有關情況:「黑老大」楊小兵出獄5年後,再次獲刑23年,並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2018年4月30日,市公安局指令,將狄治民涉黑案一團夥成員楊小兵的有關違法犯罪線索交由孟津縣公安局查處。接指令後,孟津縣公安局立即抽調30餘名警力成立專案組展開調查。
經過調查,專案組得知楊小兵多年來就是以開設賭場、放高利貸為業,有的受害人在外省市打工,不願回來。專案組成員根據線索,先後輾轉北京、福建、湖南、寧夏、廣東等地,行程8000餘公裡,一條條違法犯罪線索被查證落實,30名涉案團夥成員浮出水面並被抓捕歸案。
經查,自2005年起,楊小兵為獲取非法經濟利益開始在洛陽市區地下賭場給人放哨、站場,從中獲取報酬,並逐步掌握了賭場規則。2006年起,楊小兵先後糾集王小頭、張磊、趙雪峰等洛寧老鄉自立山頭,通過開設賭場、高利放貸、暴力討債等方式聚斂錢財,逐步形成了以楊小兵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2013年7月,楊小兵在盧氏縣因開設賭場被判刑入獄,雖身陷囹圄,但其影響力仍在,其組織成員多次到看守所看望他。2014年9月,楊小兵刑滿釋放,出獄時多人前往迎接。回到洛陽後,楊小兵糾集其組織成員張磊、劉現成等人,並利用其社會影響力持續發展曲紅卿、劉彥東、韓偉等人為成員,進一步壯大組織勢力。
該組織成立討債公司,以插手民間糾紛、充當「地下執法隊」獲取非法利益,以暴力、軟暴力等手段有組織的實施了一系列非法拘禁、尋釁滋事、強迫交易、故意傷害等違法犯罪活動,在洛寧及洛陽等地及其周邊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嚴重破壞了相關公司、企業及個人正常社會生產、經濟和生活秩序。
自2006年以來,該組織通過開設賭場、高利放貸、非法討債等形式獲取巨大的經濟利益。自2006年至案發,該組織非法獲利600餘萬元。
2019年年底,孟津縣人民法院對楊小兵等30名被告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犯罪一案進行一審公開審理後,依法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拘禁罪,妨害作證罪,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強迫交易罪,販賣毒品罪,開設賭場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盜竊罪,偽造公司印章罪,判處被告人楊小兵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參加該黑社會性質組織的19名被告人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數罪並發後分別判處十九年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並處43.5萬元至1萬元不等罰金,違法所得予以退賠、追繳。同時,對本案未參加該黑社會性質組織的10名被告人分別以尋釁滋事、開設賭場罪、妨害作證罪等罪名依法作出判決。
被告人上訴後,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洛報融媒記者 申利超 通訊員 楊繼騫 謝文靈 文/圖)
來源: 洛陽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