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說法】「黑老大」14年半刑期只坐了不到7年牢,一出獄就暴力討債

2020-11-20 新華區普法

為什麼有的涉黑組織會打而不絕,死而復生?


「這一定程度上與以前『打財斷血』不徹底緊密相關。」全國掃黑辦在接受長安劍專訪時表示,「財力往往決定一個涉黑團夥的規模和實力,通過非法手段攫取經濟利益,是黑惡勢力賴以生存和發展的經濟基礎,如不徹底剷除,很容易出現『打而後生』問題。」


「財源」猶如「血源」,黑惡勢力賴以生存的基礎不剷除,專項鬥爭的最終成效、整體成效就會大打折扣。全國掃黑辦表示,專項鬥爭開展以來,始終緊盯黑惡勢力經濟基礎不放,全力推進「打財斷血」,斬斷黑惡勢力賴以生存的利益鏈條。


在案件辦理中,如何通過打財斷血「絕後」?全國掃黑辦介紹了廣西張樹輝案、山西陳鴻志案等全國掛牌督辦案件的辦理情況。


「黑老大」違規減刑,出獄後逼死人命


「張樹輝涉黑團夥是『死灰復燃』的典型。」全國掃黑辦介紹。


上世紀90年代,張氏家族在廣西梧州赫赫有名:家庭成員「驍勇善戰」,生意場上無往不利,成立「及時雨」典當鋪和海天物業公開發放高利貸,積累巨額非法財富。提到張家,當地人總要說一句「是黑社會」。


在追討高利貸的過程中,他們手段極其殘忍,非法拘禁、侮辱、拘禁無辜,最終造成4人重傷3人終身殘疾的嚴重後果。張氏家族的涉黑團夥引起極大民憤,很快受到政法機關打擊。2000年4月,張氏家族的頭目張樹林被判處死刑,而他的兄弟張樹輝則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6個月。


「張樹林『就地正法』,張樹輝被判重刑,本應是大快人心的結果,」全國掃黑辦表示,「但因為對張氏家族涉案財產查扣不徹底、財產刑適用不力,引起了隨後的一系列『蝴蝶效應』。」



廣西梧州「黑老大」張樹輝在法庭受審。(圖:梧州中院微信公眾號)


張樹輝入獄服刑後,張家人以金錢開道「大顯身手」,通過賄賂拉攏腐蝕了時任鐘山監獄醫院院長莫政才等司法工作人員。隨後,張樹輝在獄中被3次違規減刑,14年6個月的刑期,僅在監獄待了6年半就刑滿釋放。


黑財仍在,讓涉黑團夥死而不僵,不僅使張樹輝違規減刑提前出獄,更讓其在2006年出獄後能夠立刻重整旗鼓、重招舊部、重操舊業。張樹輝新成立了一家投資公司,將「老人」和新招收的員工安排在公司,隨即開始追討入獄前的高利貸舊債,同時繼續發放新的高利貸,再次形成以商養黑、以黑護商的循環。


「張樹輝把自己的妻子、兩個兒子、兒媳、侄子、侄女、妻妹、外甥全都吸納到組織裡,宗族勢力糾纏,自己則在『金字塔』的頂端。」這個死灰復燃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從此愈發猖狂,大肆非法催討債務,甚至逼死人命。


範傑是一個借款人,他向張樹輝借了60萬高利貸,去掉「砍頭息」只拿到56萬出頭,此後按照約定支付高息,一共還了97萬多後再也付不出高息。張樹輝卻安排手下不斷上門追債,日復一日辱罵、威脅、恐嚇,範傑最終不堪其擾自殺身亡。


逼死人命還不算完,範傑死後,他指使手下用虛假證據向法院起訴,隱瞞了範傑已經歸還97萬的事實,要求用範傑遺產償還100萬債務,勝訴後,又申請法院查封了範傑名下的房產,導致範傑妻兒生活困難。


梧州公安向公眾展示專項鬥爭中收繳的涉案暴力工具。


逼死人命還「趕盡殺絕」,範傑一案中的各種犯罪手法是張樹輝一伙人的「常規操作」。他們用利滾利的復息不斷侵吞大量被害人的財產,用暴力、脅迫、非法拘禁等手段催討債務,用虛假訴訟詐騙財產——現金、車輛、房產、貨櫃貨輪,甚至一名被害人連價值千萬的公司,都過戶給了張樹輝,而他最初所借的錢不過200餘萬。


「之所以當地法院在虛假訴訟中,屢屢作出有利於張樹輝涉黑組織的判決,是因為法院有他的保護傘。」梧州萬秀法院民一庭原庭長肖軍衛收受了張樹輝5萬餘元財物,在訴訟標的近千萬的十餘件案件中作出有利於張樹輝的判決、裁定和調解,為這個涉黑團夥的不斷壯大推波助瀾。今年7月,肖軍衛被認定為涉黑組織的保護傘,被法院以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名判處有期徒刑6年。


張樹輝從2006年出獄後這10年時間,重新形成「黑幫」,有組織的實施詐騙、尋釁滋事、非法拘禁、敲詐勒索、強迫交易、聚眾鬥毆等犯罪。他非法發放高利貸4.15億餘元,僅利息就收取了1億多元,在張樹輝案發後,有媒體驚呼,「這在尚不富裕的梧州市是不可想像的財富。」


去年10月,廣西高院終審判決張樹輝有期徒刑2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張樹輝等人用於實施套路貸犯罪的本金,均予以沒收,上繳國庫。有網友評論說,1963年出生的張樹輝他年若有機會再次刑滿釋放,「絕不會再享受到此前犯罪的好處。」


「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給我們一條重要的經驗,」全國掃黑辦表示,「『打傘破網』與『打財斷血』必須同步開展——『打傘破網』除根,『打財斷血』絕後。」截至8月底,全國判決生效的1481起涉黑案件共對2453名犯罪分子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並判處罰金、沒收個人部分財產和追繳、沒收違法所得222億餘元,返還、責令退賠被害人32億元。


煤老闆帶保安隊進村「指誰打誰」


「陳鴻志是一枚定時炸彈。」


陳鴻志是山西柳林縣的煤老闆,去年11月底因涉黑一審被判處死緩,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首富」是陳鴻志在柳林的標籤,他在當地坐擁4座主體煤礦、4座洗煤廠另外還有購物商廈、五星酒店、大型印刷廠、省級示範初中,以及一個佔地1152畝的農業科技園。全國掃黑辦透露,在鼎盛時期陳鴻志的「黑色經濟」一度在全縣GDP中舉足輕重,是當地經濟版圖上名副其實的一顆毒瘤。


陳鴻志涉黑一案70餘名涉案人員在長治中院受審。(圖:山西高院網站)


平日裡陳鴻志披著「慈善」的外衣,花費大量金錢開路修橋、捐助學校、解決就業,但實際上,「陳鴻志的財富帝國透著受害人的血淚」。陳鴻志案發後,僅房產一項,辦案人員就在北京、太原等地發現341處,涉案財物達70餘億元。


陳鴻志靠一家石料廠發家,2003年煤價上漲後,陳鴻志開始涉足煤炭業,註冊成立柳林燎原商貿公司。幾年間,陳鴻志就先後取得了七個煤礦的生產經營權,財富積累的過程中充斥著脅迫、欺詐、強買強賣等一系列犯罪,斷路、決水、放火、毆打等暴力手段無所不用其極。


2007年,陳鴻志看中了位於晉陝兩省交界處的麻塔則煤礦,準備收入囊中。但這個煤礦的股東們並不想將煤礦賣給陳鴻志。於是他假借修路之名,將通往礦場的道路挖斷,導致原煤長期無法外運,煤礦停產,股東們被迫將煤礦出售給陳鴻志。


得到該礦後,陳鴻志又提出要將庫存的數萬噸原煤一起買下,但他的報價過低,原礦主決定將原煤賣給他人。就在買家上門驗煤後返回的時候,陳鴻志指使數十人逼停車輛,持械毒打,當場打死一人,並將屍體丟到30多米深的河溝中。


此後,陳鴻志安排涉案團夥成員躲避在外,自己也躲了兩年,最終未受懲處,回到柳林繼續當「首富」。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他背後的保護傘被一一清剿,包括山西高院原副院長王志剛、晉中中院原副院長田光明、柳林縣公安局原副局長張軍強在內的一批涉案公職人員被依法查處,並陸續接受審判。


陳鴻志還以賄選、暴力威脅等手段,控制了多個鄉鎮的農村選舉,使其煤礦所涉村莊的多名村幹部,成為陳鴻志的同夥和幫兇,共同為非作歹。


2017年9月一天夜晚,陳鴻志手下數百人突然衝進柳林縣穆家坡村,手持武器,封鎖路口,什麼話也不說,強行將村民從家中往外拖,隨後挖掘機便開來,緊接著,村裡的房屋被悉數推倒,未能搬出的家具也被埋在了廢墟裡。


50多間房屋一夜間被強行拆除,「就因為村下面有煤礦,村幹部籤了字、蓋了章,他們便逼著村民搬遷。」有鄉親想用手機拍攝證據,手機被搶走,有人想反抗,被當場打倒在地……


穆家坡村被陳鴻志強拆的民房。(圖:澎湃新聞)


而對於不願意為陳鴻志購買煤礦蓋章的村子,陳鴻志下手更加狠毒。位於鄧家莊村下方的鄧家窪煤礦,由村民集資開採,全村共享1/23的股份。因為村幹部不給陳鴻志蓋章,他帶領保安隊手持鎬把進村,「指誰打誰」。其中一名村民被打斷腿,全身7處骨折,村委會主任逃到山裡被陳鴻志等人抓了回來,被迫在協議上蓋了章。


「陳鴻志以暴力把持市場資源,積累巨額黑色財富,已經嚴重危害經濟安全。」全國掃黑辦表示,涉黑涉惡組織涉足經濟領域,抬高交易成本,阻斷正常經濟往來,最終威脅社會整體的經濟安全。


「黑色經濟」一旦成形,就會在利益驅使下,像癌細胞一樣不斷向各個領域蔓延滲透,成為一種社會公害,「『打財斷血』斬草除根,是對每一個人的切身利益負責。」


「吸血蛀蟲」建洞庭湖區「私家湖泊」


「俗話說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而黑惡勢力卻是吸附在健康經濟體上的『吸血蛀蟲』。」


被全國掃黑辦評價為「吸血蛀蟲」典型的,是湖南沅江的夏順安。夏順安綽號「夏老四」,他曾因在洞庭湖區圍出「私家湖泊」而引發社會廣泛關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他組織領導的涉黑團夥覆滅,去年12月,夏順安被終審判處有期徒刑25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廣為人知的「3萬畝私家湖泊」,並非為了打造奢華宅邸,而是夏順安掠奪自然資源、謀取暴利的「門道」——


在湖中修築了矮圍後,只需要在漲水時開閘、退水時關閘,洞庭湖的魚便成了矮圍內的私產。從2011年矮圍合攏並不斷加高、加寬、加固,直到到2018年案發,夏順安用這種方法捕撈野生魚,共非法獲利1600餘萬元,而此前正常捕魚,每年收入不超過20萬,其中還包括他自己投放的魚苗。他滅絕式的捕撈直接造成漁業損失840餘萬元,生態損失達2500萬元。


比非法捕撈更為暴利的,是在矮圍附近盜採砂石。據估算,一條採砂船開工不超過12個小時就能獲利10萬元。不僅如此,他還組建了「護堤隊」,對闖入地盤的其他盜採船隻按每日1萬元的標準收取「保護費」。截至案發,夏順安通過非法採砂獲利2200餘萬元,造成的礦產資源損失及修復河床結構等費用共計3100餘萬元。


夏順安在洞庭湖區的「私家湖泊」。(圖:新華社)


「夏順安一伙人不計後果毀滅式地『吸血』,不僅嚴重侵害當地經濟、生活秩序,更是對洞庭湖的生態環境造成了重大災難。」全國掃黑辦介紹,2018年6月夏順安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被依法刑事拘留,他的罪行才一樁樁浮出水面。


夏順安的涉黑組織披著公司的合法外衣,有組織地實施違法犯罪行為。該組織不僅有違法修建圍湖矮圍、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捕撈、非法採礦、騙取貸款、詐騙、行賄等違法犯罪行為,還欺壓群眾、稱霸一方,通過對他人採取滋擾、糾纏、哄鬧、聚眾造勢等「軟暴力」手段實施違法犯罪活動,讓周邊群眾產生恐懼心理,形成非法影響。在當地人眼裡,「夏老四」是不折不扣的沅江一霸。


出人意料的是,作為湖霸的「夏老四」竟然在2007年、2008年和2012年先後當選沅江市、益陽市乃至湖南省人大代表,還於2010年獲評湖南省勞動模範。益陽市、沅江市多名領導幹部與其關係非同一般,夏順安曾先後22次向湘陰縣、沅江市有關畜牧水產、水利、公安、砂石管理等單位的國家工作人員行賄,行賄金額共計200餘萬元。


在案件辦理過程中,沅江市委原書記鄧宗祥、益陽市畜牧水產局原局長傅建平等一批保護傘被打掉,當地25個單位的62名國家公職人員被問責。湖南督促對湖區矮圍全部清除,近3萬畝「私家湖泊」已恢復湖洲原貌。


夏順安在法庭受審。


「掃黑除惡的重要目的就是要淨化社會生態,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全國掃黑辦介紹,專項鬥爭推動了相關部門圍繞易滋生黑惡勢力的礦產資源、建築工程、非法借貸等重點行業和重點領域,完善落實市場準入、規範管理、重點監管等工作機制。


「既要聚焦大案要案打深打透,又要緊盯重點行業打建結合,決不給黑惡勢力死灰復燃的機會。」全國掃黑辦表示。

來源:中央政法委長安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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