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4月6日消息(記者 張聞)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導,近日,某網絡直播平臺的主播街頭強拍明星一事,引發網絡熱議。不少網友表示,透過網絡空間直播名人私生活是嚴重侵犯他人隱私的行為。
對此,非盈利性社會組織——中國文化管理協會網絡文化工委更是通過微博發聲,認為該事件暴露了平臺方在內容監管方面的不足和缺陷。那麼,作為一名網絡主播,應該遵循怎樣的職業操守?直播平臺又應該如何管理主播的行為呢?
明星怒懟「素人」,一般這樣的新聞在網際網路輿論場發酵,網友大多因為明星的相對強勢位置,而選擇站「素人」。不過,最近發生一起網際網路熱議事件,卻出現了反轉。起因是某平臺網絡主播在日本偶遇了一位帶娃逛街的明星。面對天降的熱點,他選擇了打開鏡頭,求合影。對方客氣表示,攜女出行,不方便。可這位主播卻是不達目的誓不罷休。他尾隨偷拍的行為,激怒了對方,被懟的畫面也通過平臺直播了出去。這段視頻的確為主播帶來了流量,但也招致了大量的謾罵,網友認為主播利用網絡平臺扭曲了明星的形象,但也有主播對類似的圍觀進行了辯解,認為「你是明星啊,我想拍你就可以拍你」。偶遇明星,拍他,通過網絡平臺直播他,這是否違法,侵犯了他人隱私權呢?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中心研究員朱巍說:「明星作為公眾人物,包括隱私權名譽權在內,他們的權限相對於普通人來說是比較少的。為什麼?因為他們平時靠這種曝光和關注,來獲取間接的商業利益。但是有一種特殊的情況,明星的未成年人孩子,一般來說是在全世界範圍以內的話,是不怎麼公開的。未成年人權益的保護應該被放在最高位置的。」
其實,不只是光鮮明星會遭遇「網絡圍觀」,只要有「獵奇」性質的人物、事件,我們都會看到大量網絡主播的身影。前段時間,流浪了二十六年的拾荒者沈巍,也成為了 「神級流量」。鏡頭裡衣衫襤褸的「流浪大師」周圍擠滿了濃妝豔抹的主播,美女們高呼要嫁給他。這恐怕是2019年的春天裡最魔幻的網際網路「景觀」。由此可見,「流量」孕育了浮躁也扭曲了現實。有人可能會說,主播就是以流量為生啊。但他們的這種「營生」必須與線下的真實社會相互碰撞,最終磨合出那條紅線。從業者芸香認為,自我尊重與尊重他人是她作為戶外互動型主播「圍觀」的基本原則。
「從我的角度來說,我認為他也是人,他也有尊嚴,他有他自己的軌跡,我們可以去關注。但是我認為應該是文明的關注,最起碼的尊重,那才是比較恰當的方式。」芸香說。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中心研究員朱巍則從法律角度給我們解讀了,網絡主播什麼能播什麼不能播。「我們國家對這種內容的管理主要是放在網絡安全法第12條的規定,包括不能違反法律,也不能違反公共利益,同時不能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公序良組原則,這是一個底線。」朱巍說。
中國文化管理協會網絡文化工委發聲認為,類似事件同時反映了,內容監管方面的不足與缺陷。直播平臺應該對發布的內容承擔更大的責任。目前,內容安全管理專業化,是全球網際網路的大趨勢。建立內容安全體系不僅僅是一種防禦手段,也是強力的戰略進攻,同等情況下,先建立起內容安全體系的產品,可以直接將競爭對手趕下牌桌。事實上,國內的各大直播平臺也在完善主播資質、內容審核的技術和管理條例。
某直播平臺管理者說:「直播間的內容管理主要是通過AI識別,大數據分析,還有人工審核這三個方式。事實認定方面除了身份證、手機號、銀行卡、芝麻信用等多方面審核方式,另外我們還連通了這個行業的黑名單庫,對這個平臺用戶進行全面的審核把關。平臺對觸犯底線的問題是零容忍的一個態度,根據違規的程度會有分級的一個處罰標準,會採取中斷直播、凍結權限、扣除佣金、平臺封信等這樣的一些內部措施。」
網絡世界包羅萬象,直播平臺對於海量的「圍觀」內容除了「堵」還需要「疏」。網絡主播於利認為,只有主播有內容可播,才不至於靠「蹭」來獲利。
「這個事在我們圈子裡叫『蹭』熱度。假如我在直播,打個標題,很多人看這個圖像了就會進來,其實那些粉絲不是他真正的粉絲。這種主播,沒有內容產出,只能去『蹭』這些熱度。他就是沒有話題。不知道播什麼。」於利說。
今年初,某直播平臺發布了一份《2018主播職業報告》,通過對萬名網友、五千多名主播的抽樣問卷調查發現,職業主播中大學以上學歷(含大專)佔比為44.5%,36.6%的研究生以上學歷主播月收入過萬,26.6%的本科學歷主播月收入過萬,16.1%大專學歷主播月收入過萬。13.4%職業主播表示在做主播之前接受過系統培訓和考核。由此可見,主播行業從業者眾多,想要保證人氣增長,收入穩定,必須有過硬的專業技能和知識儲備。畢竟這是一人,面對線上數千上萬觀眾的職業,只靠「偶遇圍觀」又怎麼能夠端穩這碗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