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銀全球策略證券投資基金(FOF)基金份額發售公告 |
來源: | 證券時報 | 發布時間: | 2010年12月31日 06:13 | 作者: |
重要提示 1.中銀全球策略證券投資基金(FOF)(以下簡稱「本基金」)的發售已獲中國證監會2010年8月19日證監許可[2010]1134號文批准。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的核准並不代表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的風險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推薦或者保證。 2.本基金為契約型開放式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為中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或簡稱「本公司」),基金託管人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託管人為紐約梅隆銀行(Bank of New York Mellon),基金份額登記結算機構為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登公司」)。 4.本基金募集對象包括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及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者。 5.本基金募集期限自2011年1月6日起至2011年2月28日,投資者可通過基金管理人的直銷網點及基金代銷機構的代銷網點認購本基金。 6.募集規模及規模控制方案 在中國證監會和國家外匯局核准的額度範圍內,本基金募集期內的預定募集規模為7億美元(美元額度需折算為人民幣)。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實際募集情況向外匯局申請追加額度。本基金募集期內的最終募集規模以中國證監會和國家外匯局批准的額度7億美元為準,並採用最後一日比例確認的方式實現募集規模的有效控制。若募集期內認購申請金額全部確認後本基金募集規模不超過7億美元(美元額度需折算為人民幣),則所有的認購申請予以確認。否則,本基金管理人將採用最後一日比例確認的方式實現募集規模的有效控制。若投資者的認購申請被部分確認,本基金管理人將未被確認的認購申請對應的款項退還給投資者。 《基金合同》生效後,基金的資產規模不受上述限制,但基金管理人有權根據基金的外匯額度控制基金申購規模並暫停基金的申購。 7.本基金的場外銷售機構是指本公司的直銷中心和場外代銷機構。 8.投資者通過認購本基金時,需開立中登公司的開放式基金帳戶。若已經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開立開放式基金帳戶的,則不需要再次辦理開戶手續。募集期內本公司直銷網點及基金代銷機構的代銷網點同時為投資者辦理認購的開戶和認購手續。 9.本基金通過代銷機構或中銀基金網上直銷平臺認購時,每次最低認購金額為1000元人民幣,在直銷中心櫃檯的最低認購金額為10000元人民幣。 10.基金合同生效時,認購資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形成的利息折成基金份額,歸投資者所有。利息的確定以實際從基金份額登記結算機構取得的記錄為準。 11.基金認購採取全額繳款認購的方式。投資者在募集期內可多次認購,認購一經受理不得撤銷。基金銷售機構對認購申請的受理並不代表該申請一定成功,而僅代表銷售機構確實接收到認購申請。認購的確認以登記結算機構或基金管理人的確認結果為準。對於認購申請及認購份額的確認情況,投資人應及時查詢並妥善行使合法權利,否則,由此產生的投資人任何損失由投資人自行承擔。投資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後到各銷售網點或本基金客戶服務中心查詢認購申請的受理情況。 12.本公告僅對本基金髮售的有關事項和規定予以說明。投資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請詳細閱讀2010年12月31日、2011年1月4日分別刊登在《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的《中銀全球策略證券投資基金(FOF)招募說明書》。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及本公告將同時發布在本公司網站(www.bocim.com)和託管人網站(www.ccb.com)。投資者亦可通過本公司網站下載基金直銷申請表格,了解基金髮售相關事宜。 13.未開設銷售網點的地方的投資者,可以撥打本公司的客戶服務電話(021-38834788,400-888-5566)諮詢購買事宜。 14.本基金募集期間,除本公告所列示的代銷機構外,如出現增加代銷機構,本公司將另行公告。各代銷機構可能增加部分基金銷售網點,具體網點名單及開戶認購事項詳見各代銷機構有關公告或撥打各代銷機構客戶服務電話諮詢,具體規定以各代銷機構說明為準。 15.基金管理人可綜合各種情況對銷售安排及募集期限做適當調整。 16.風險提示 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基金」)是一種長期投資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資,降低投資單一證券所帶來的個別風險。基金不同於銀行儲蓄和債券等能夠提供固定收益預期的金融工具,投資人購買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額分享基金投資所產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擔基金投資所帶來的損失。 基金在投資運作過程中可能面臨各種風險,既包括市場風險,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風險、技術風險和合規風險等。巨額贖迴風險是開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種風險,即當單個交易日基金的淨贖回申請超過基金總份額的百分之十時,投資人將可能無法及時贖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額。 本基金投資於境外證券市場,基金淨值會因為境外證券市場波動等因素產生波動。投資者在投資本基金前,應全面了解本基金的產品特性,充分考慮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理性判斷市場,對認購基金的意願、時機、數量等投資行為作出獨立決策,獲得基金投資收益,並承擔基金投資中出現的風險。本基金的主要風險一是基金投資的一般風險,包括利率風險、信用風險、交易結算風險、流動性風險等,二是全球投資的特殊風險,包括海外市場風險、匯率風險、政治風險等,三是本基金特有的風險。投資有風險,投資者認購(或申購)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及相關公告。 基金分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債券基金、貨幣市場基金等不同類型,投資人投資不同類型的基金將獲得不同的收益預期,也將承擔不同程度的風險。一般來說,基金的收益預期越高,投資人承擔的風險也越大。本基金為基金中基金,預期風險與收益水平高於債券型基金和貨幣市場基金,低於全球股票型基金。 投資人應當認真閱讀《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徵,並根據自身的投資目的、投資期限、投資經驗、資產狀況等判斷基金是否和投資人的風險承受能力相適應。 投資人應當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額投資和零存整取等儲蓄方式的區別。定期定額投資是引導投資人進行長期投資、平均投資成本的一種簡單易行的投資方式。但是定期定額投資並不能規避基金投資所固有的風險,不能保證投資人獲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儲蓄的等效理財方式。 本基金由中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及約定發起,並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0]1134號文核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通過《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和基金管理人的網際網路網站www.bocim.com進行公開披露。 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業績不構成對本基金業績表現的保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資人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做出投資決策後,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淨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人自行負擔。 本基金在認購期內按1元初始面值發售,在市場波動等因素的影響下,基金投資仍有可能出現虧損或基金淨值仍有可能低於初始面值。 投資人應當通過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代銷業務資格的其他機構購買和贖回基金,基金代銷機構名單詳見本基金《招募說明書》以及相關公告。 17.本公告解釋權歸基金管理人。 一本次發售基本情況 (一)基金名稱 中銀全球策略證券投資基金(FOF) (二)認購期間基金代碼及簡稱 基金代碼:163813 基金簡稱:中銀全球策略(QDII-FOF) 基金英文簡稱:BOC Global (三)基金類別 基金中基金(FOF) (四)基金運作方式 契約型開放式 (五)基金的投資目標 通過全球化的資產配置和組合管理,實現組合資產的分散化投資,運用「核心-衛星」投資策略,力爭實現投資組合的收益最大化,嚴格遵守投資紀律,追求基金長期資產增值。 (六)基金份額面值 每份基金份額的初始面值為1.00元人民幣,本基金按初始面值發售。 (七)基金存續期限 不定期 (八)投資範圍 本基金投資於全球證券市場中具有良好流通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在已與中國證監會籤署雙邊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的國家或地區證券監管機構登記註冊的境外公募基金(包括ETF),在已與中國證監會籤署雙邊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的國家或地區證券市場公開發行和掛牌交易的股票,以及債券、現金、貨幣市場工具、股指期貨等用於組合避險或有效管理的金融衍生工具和中國證監會允許本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本基金投資其它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本基金投資組合為:本基金的基金投資不低於本基金資產的60%,現金和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的5%。 (九)募集對象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及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者。 (十)募集目標 在外管局批准的外匯額度範圍內,本基金募集期內的募集規模上限7億美元(美元額度需折算為人民幣)。若募集期投資者的認購金額超過募集規模上限,基金管理人採取末日比例配售的方式對募集規模進行控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此次募集實際情況向外管局申請追加額度。若獲得外管局批准的追加額度,則募集期內本基金的最終募集規模將以外管局批准的額度(折合為人民幣)為準。 《基金合同》生效後,基金規模不受上述募集規模上限的限制,但基金管理人有權根據基金的外匯額度控制基金申購規模並暫停基金的申購。 (十一)銷售機構 本基金通過本公司直銷中心和代銷機構網點(場外)發售。 1.本公司直銷中心聯繫方式 中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銀城中路200號中銀大廈45樓 客戶服務電話:021-3883 4788, 400-888-5566 / 傳真:021-6887 2488 電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2.中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上直銷平臺 網址:www.bocim.com 客戶服務電話:021-3883 4788, 400-888-5566 3.辦理認購業務的代銷機構 1)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1號 法定代表人:肖鋼 客戶服務電話:95566 網址:www.boc.cn 2)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25號 法定代表人:郭樹清 客戶服務電話:95533 網址:www.ccb.com 3)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55號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戶服務電話:95588 網址:www.icbc.com.cn 4)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銀城中路188號 法定代表人:胡懷邦 客戶服務電話:95559 網址: www.bankcomm.com 5)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2號 法定代表人:董文標 客戶服務電話:95568 公司網站:www.cmbc.com.cn 6)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 號招商銀行大廈 法定代表人: 傅育寧 客服電話:95555 網址:www.cmbchina.com 7)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靜安區新閘路1508號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聯繫人:劉晨 客服電話:4008-888-788、10108998 網址:www.ebscn.com 8)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廣東省珠海市吉大海濱光大國際貿易中心26樓2611室 法定代表人:王志偉 聯繫人:肖中梅 客服電話:020-961133 網址:www.gf.com.cn 9)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號 法定代表人:王開國 聯繫人:金芸 客服電話:(021)962503 網址:www.htsec.com 10)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註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中心區中心廣場香港中旅大廈第五層 (01A、02、03、04)、17A、18A、24A、25A、26A 法定代表人:馬昭明 聯繫人: 盛宗凌 客服電話:400-888-8555、95513 網址:www.lhzq.com 11)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建國門外大街1號國貿大廈2座27層及28層 法定代表人: 李劍閣 聯繫人:羅春蓉 客服電話:010-65051166或直接聯繫各營業部 網址:www.cicc.com.cn 12)信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三裡河東路5號中商大廈10層 法定代表人:張志剛 聯繫人:唐靜 客服電話: 400-800-8899 網址:www.cindasc.com 13)國都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直門南大街3號國華投資大廈9層10層 法定代表人:常喆 聯繫人:黃靜 客服電話:400 818 8118 網址:www.guodu.com 14)華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註冊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長江中路357號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聯繫人:甘霖 客服電話:0551-96518 網址:www.huaans.com.cn 15)平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註冊地址:廣東深圳福田區金田路大中華國際交易廣場8樓 法定代表人:楊宇翔 聯繫人:鄭舒麗 客服電話:4008-866-338 網址:www.pa18.com 16)中信建投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安立路66號4號樓 法定代表人: 張佑君 聯繫人:權唐 客服電話:4008888108 網址:www.csc108.com 17)東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註冊地址:江蘇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號投資廣場18-19樓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聯繫人: 霍曉飛 客服電話:4008888588 網址:www.longone.com.cn 投資者如需查詢詳細銷售地點,請向有關代銷機構諮詢。如本次發售期間新增代銷機構,將另行公告。 (十二)發售時間安排與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為2011年1月6日至2011年2月28日止。 基金管理人可綜合各種情況對募集期限做適當調整,但整個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額發售之日起不超過三個月。 本基金自基金份額發售之日起三個月內,在基金募集份額總額不少於2億份,基金募集金額不少於2億元人民幣,且基金份額持有人的人數不少於200人的條件下,基金募集期屆滿或基金管理人依據法律法規及招募說明書決定停止基金髮售,自基金募集結束之日起10日內聘請法定驗資機構驗資,自收到驗資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中國證監會提交驗資報告,辦理基金備案手續。自中國證監會書面確認之日起,基金備案手續辦理完畢,基金合同生效。 二募集期銷售規模限制方案 若募集期內認購申請金額全部確認後本基金募集規模不超過國家外匯局批准的累積額度7億美元(美元額度需折算為人民幣),則所有的認購申請予以確認。 若募集期內認購申請金額超過國家外匯局批准的累積額度(美元額度需折算為人民幣),則對募集期內的認購申請採用最後一日比例確認的原則給予部分確認,未確認部分的認購款項將退還給投資者。 T日部分確認比例的計算方法如下,計算結果保留到百分比整數位: 部分確認的比例=(XX億元人民幣-募集首日起至T-1日全部有效認購金額)/T日有效認購申請總金額 投資者認購申請確認金額=T日提交的有效認購申請金額×T日部分確認的比例 當發生部分確認時,投資者認購費率按照認購申請確認金額所對應的費率計算,而且認購申請確認金額不受認購最低限額的限制。認購申請確認金額以四捨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數點後兩位。 《基金合同》生效後,基金的資產規模不受上述限制,但基金管理人有權根據基金的外匯額度控制基金申購規模並暫停基金的申購。 三發售方式與相關規定 (一)發售方式 募集期內,本基金將通過基金銷售網點公開發售。投資者可以通過基金管理人的直銷網點、代銷機構的營業網點及其他的合法方式認購本基金的基金份額。 (二)認購程序 投資人認購時間安排,認購時應提交的文件和辦理的手續,可諮詢銷售機構各基金銷售網點的經辦人員。 (三)認購方式及確認 1.本基金的認購採用全額繳款方式。 2.基金銷售機構對認購申請的受理並不代表該申請一定成功,而僅代表銷售機構確實接收到認購申請。認購的確認以登記結算機構或基金管理人的確認結果為準。對於認購申請及認購份額的確認情況,投資人應及時查詢並妥善行使合法權利,否則,由此產生的投資人任何損失由投資人自行承擔。在T日的規定時間內提交的申請,一般情況下投資者應在T+2日到網點查詢交易情況,在募集截止日後3個工作日後可以到網點列印交易確認書。 3.基金投資人在募集期內可以多次認購,認購一經受理不得撤銷。 4.若投資人的認購申請被確認無效,基金管理人應當將投資人認購金額本金足額退還投資者。 (四)認購費率和認購份額的計算 1.認購費率結構: 當需要採取比例配售方式對有效認購金額進行部分確認時,投資人認購費按照認購申請確認金額所對應的費率計算,由於確認金額低於實際申請金額,可能會出現確認金額的適用費率高於實際申請金額適用費率的情況,敬請投資人注意。 基金認購費用不列入基金財產,主要用於基金的市場推廣、銷售、登記結算等募集期間發生的各項費用。 2.認購份額的計算: 本基金認購採用「金額認購、份額確認」的方式。基金的認購金額包括認購費用和淨認購金額。計算公式為: 淨認購金額 = 認購確認金額/(1+認購費率) 認購費用 = 認購確認金額-淨認購金額 認購份額 = (淨認購金額+認購利息)/基金份額初始面值 認購費用以人民幣為單位,以四捨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數點後2位,認購份額計算結果保留到小數點後兩位,小數點後兩位以後的部分四捨五入,由此誤差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 例:投資者申請認購本基金10,000.00元(該認購申請被100%確認),認購期利息為2元, 淨認購金額=10,000.00/(1+1.2%)=9,881.42元 認購費用=10,000.00-9,881.42=118.58元 認購份額=(9,881.42+2)/1.00=9,883.42份 即:該投資人投資10,000.00元本金,可得到9,883.42份基金份額。 3.認購的確認及限額規定 1)投資者認購前,需按銷售機構規定的方式備足認購的金額; 2)基金募集期內,投資者可多次認購基金份額,已受理的認購申請不得撤銷; 3)在T日的規定時間內提交的申請,一般情況下投資者可在T+2日到網點查詢交易情況,在募集截止日後三個工作日後可以到網點列印交易確認書; 4)本基金在代銷機構網點及中銀直銷網上交易平臺的單筆認購金額不低於1000元,在直銷中心櫃檯的最低認購金額為10000元; 5)募集期間不設置投資者單個帳戶持有基金份額的比例和最高認購金額限制。 四開戶及認購程序 (一)投資者提示 1.投資者認購本基金時應使用中登公司深圳開放式基金帳戶,已有該帳戶的可不再辦理開戶。 2.已有深圳A股帳戶或證券投資基金帳戶的投資者,可直接辦理開放式基金帳戶註冊手續。辦理時,請提交深圳A股股東代碼卡或證券投資基金帳戶代碼卡。 3.擁有多個深圳A股帳戶或證券投資基金帳戶的投資者,原則上只能選擇其中一個註冊為開放式基金帳戶。 4.尚無深圳A股帳戶或基金帳戶的投資者,可直接辦理開戶,中登公司將為其配發深圳證券投資基金帳戶,同時將該帳戶註冊為深圳開放式基金帳戶。對於配發的深圳證券投資基金帳戶,投資者可持基金管理人或銷售代理人提供的帳戶配號憑條,到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開戶代理機構列印深圳證券投資基金帳戶卡。 5.已通過直銷網點或銷售代理人辦理過深圳開放式基金帳戶註冊手續的投資者,可在原處直接認購本基金。擬通過其他銷售代理人或直銷網點申報認購本基金的,須用深圳開放式基金帳戶在新的銷售代理人或直銷網點處辦理開放式基金帳戶註冊確認。 6.對於通過中登公司配發深圳基金帳戶的投資者,為了方便日後辦理基金份額跨系統轉託管,建議投資者通過場內辦理認購、申購或贖回開放式基金也使用該配發帳戶。 (二)通過本公司直銷中心辦理開戶和認購程序 1.本公司直銷中心聯繫方式 中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銀城中路200號中銀大廈45樓 客戶服務電話:021-3883 4788, 400-888-5566 / 傳真:021-6887 2488 電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2.開戶和認購辦理時間:2011年1月6日至2011年2月28日 9:00-17:00(法定節假日不受理)。 3.開戶和認購的程序 1)申請開戶時須遞交以下申請材料: 個人投資者 ■ 深圳A股股東代碼卡或證券投資基金帳戶代碼卡(如有); ■ 填妥的經本人籤字確認的《開放式基金帳戶業務申請表-個人投資者》; ■ 預留印鑑; ■ 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 ■ 預留銀行帳戶信息證明複印件; ■ 填妥的經本人籤字確認的《風險承受能力調查問卷-個人投資者》 個人投資者開戶原則上須本人親自辦理,如委託他人代辦的,還需提供委託代辦書、代辦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複印件。 機構投資者 ■ 深圳A股股東代碼卡或證券投資基金帳戶代碼卡(如有)。 ■ 填妥的加蓋公章和法人代表籤章的《開放式基金帳戶業務申請表》; ■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及其複印件(加蓋公章)或有效註冊登記證書副本及其複印件(加蓋公章)、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加蓋公章)、稅務登記證複印件(加蓋公章); ■ 基金業務授權委託書(加蓋公章和法人代表籤章); ■ 預留印鑑; ■ 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 ■ 授權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 ■ 預留銀行帳戶信息證明複印件; ■ 填妥並加蓋預留印鑑的《風險承受能力調查問卷-機構投資者》 2)申請認購時須提交下列材料: 個人投資者 ■ 填妥的經本人籤字或蓋章確認的《開放式基金交易業務申請表》; ■ 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 ■ 銀行付款憑證/劃款回單聯複印件。 委託他人代辦的,還需提供委託代辦書、代辦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複印件。 機構投資者 ■ 填妥的《開放式基金交易業務申請表》(加蓋預留印鑑); ■ 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 ■ 銀行付款憑證/劃款回單聯複印件。 3)認購資金的劃撥 投資者在辦理認購前應將足額認購資金劃入本公司指定的下述任意一直銷專戶: (1)帳戶名稱: 中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帳號:044654-8180-12583628025001 開戶銀行:中國銀行上海市分行中銀大廈支行 (2)帳戶名稱: 中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帳號:1001190729013313658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上海市分行第二營業部 (3)帳戶名稱:中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帳號:31001520313050004241 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上海市浦東分行 4.注意事項 ■ 本直銷中心不受理投資者以現金方式提出的認購申請; ■ 投資者開立基金帳戶的當天可申請認購,但認購的有效要以基金帳戶開立成功為前提; ■ 投資者開戶時須預留銀行帳戶,該銀行帳戶作為投資者贖回、分紅、退款的結算帳戶。銀行帳戶的戶名應與投資者基金帳戶的戶名一致; ■ 投資者應在提交認購申請的當日16:00前將足額認購資金劃至本公司直銷專戶,否則視同認購無效; ■ 如投資者已劃付認購資金,但逾期未辦理開戶、認購手續的,視同認購無效; ■ 投資者T日提交的開戶和認購申請,可於T+2日到本公司直銷中心查詢確認結果,或通過本公司客戶服務中心、本公司網站查詢; ■ 直銷中心辦理地址:上海浦東新區銀城中路200號中銀大廈45樓中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三)中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上直銷平臺———中銀基金e 1.開戶和認購的時間 1)開戶時間:網上直銷平臺24 小時(周六、周日和法定節假日照常受理)接受個人投資者開戶業務,發售期間基金交易日16:00 之後提交的開戶申請於下一交易日受理。 2)認購時間:網上直銷平臺在基金髮售時段內24 小時(周六、周日和法定節假日照常受理)接受個人投資者提交的認購申請,基金交易日16:00 之後提交的認購申請於下一交易日受理。 2.開戶和認購的程序 可通過中銀基金網站 http://www.bocim.com 點擊網上交易進行開戶和認購程序,具體網上直銷開戶及認購程序可參見網站相關說明。 (四)通過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辦理開戶和認購程序 個人投資者 1.開戶和認購辦理時間2011年1月6日至2011年2月28日9:00-16:00(周六、周和節假日照常營業) (具體辦理時間以中國銀行公告為準) 2.開戶和認購的程序 1)開立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交易帳戶 個人投資者申請開戶時須遞交以下申請材料: ■ 深圳A股股東代碼卡或證券投資基金帳戶代碼卡(如有)。 ■ 填妥的經本人籤字確認的基金開戶申請表; ■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城借記卡; ■ 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 個人投資者開戶原則上須本人親自辦理,如委託他人代辦的,還需提供委託代辦書、代辦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複印件。 2)提出認購申請 個人投資者提出認購申請時須提交下列材料: ■ 填妥的經本人籤字或蓋章確認的基金認購申請表; ■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城借記卡; ■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交易卡。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接收到投資者的認購申請後,將自動向本公司提交投資者開立基金帳戶的申請和認購申請,經本公司確認後投資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銷售網點列印基金開戶確認書和認購業務確認書。 機構投資者 1.機構認購開戶及認購時間:2011年1月6日至2011年2月28日9:00至16:00(周六、周日和節假日不受理)。 (具體辦理時間以中國銀行公告為準) 2.開戶和認購的程序 1)開立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交易帳戶 機構投資者申請開立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交易帳戶時應提交下列材料: ■ 深圳A股股東代碼卡或證券投資基金帳戶代碼卡(如有)。 ■ 組織機構代碼證、營業執照或註冊登記證書正本或副本原件及上述文件加蓋公章的複印件; ■ 投資者填寫並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籤章和與資金帳戶一致的預留印鑑的基金開戶申請表; ■ 授權委託書(加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籤章); ■ 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 2)提出認購申請 ■ 機構投資者在開立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帳戶後,可提出基金認購申請。提出認購申請時應提供加蓋預留印鑑的基金認購申請表;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接收到投資者的認購申請後,將自動向本公司提交投資者開立基金帳戶的申請和認購申請,經本公司確認後,投資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銷售網點列印基金帳戶開戶確認書和認購業務確認書。 (五)通過中國建設銀行辦理開戶和認購程序 1.受理開戶和認購的時間 基金髮售日的9:30-17:00(周六、周日營業)。 個人投資者辦理開戶、認購程序及所需材料 1)辦妥或持有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地19位儲蓄卡並存入足額開戶和認購資金; 2)投資者到網點提交以下材料,辦理開戶手續: a.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證、軍官證、士兵證、警官證、文職證等) b.本人的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當地19位儲蓄卡; c.填妥的「個人證券卡開戶/銷戶申請表」。 d.如已開立建行龍卡證券卡,可直接持證券卡及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到網點開立(註冊)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的深圳(上海)開放式基金帳戶;如已在建行開立(註冊)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的深圳(上海)開放式基金帳戶,可直接辦理認購業務。投資者在開立開放式基金帳戶的同時可辦理認購手續,需填妥並提交「證券買入(基金認購/申購)委託單」。 3)個人投資者認購所需材料 a.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b.證券卡; c.填妥的「證券買入(基金認購/申購)委託單」。 2.機構投資者辦理開戶、認購程序及所需材料 1)受理開戶和認購的時間:基金髮售日的9:30 至17:00 (周六、周日及法定節假日不辦理業務)。 2)開戶及認購程序: a.事先辦妥或持有中國建設銀行的機構活期存款帳戶並存入足額開戶和認購資金; b.由被授權人到開戶會計櫃檯提交以下材料,辦理開戶手續,開立基金帳戶: ① 機構活期存款帳戶的印鑑卡及印鑑、營業執照或事業社團法人證書及複印件、軍隊或武警開戶許可證及複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及複印件。開戶單位為分支機構的,還應提交法人授權其開戶的書面證明; ② 證券業務授權書; ③ 被授權人有效身份證明及複印件、印鑑; ④ 填妥的「機構開通/取消證券交易申請表」,並加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⑤ 開戶同時可辦理認購手續,請填妥並提交「證券買入(基金認購/申購)委託單」。 3)認購程序及所需材料: a.被授權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 b.填妥的「證券買入(基金認購/申購)委託單」。 4)注意事項: a.機構投資者請到原機構活期存款帳戶開戶會計櫃檯辦理開戶和認購手續; b.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請以中國建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證券業務系統機構客戶操作指南》為準。 (六)通過中國工商銀行辦理開戶和認購程序 個人投資者 1.開戶 1)開戶時間:基金髮售日的9:00-17:00(周六、周日照常營業,註:周六、周日申請視同下一工作日業務處理)。 2)開戶地點:中國工商銀行指定的代理開戶網點。 3)個人投資者申請開立基金帳戶必須提供以下材料: a.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身份證、軍人證、護照等); b.填妥的《基金帳戶業務申請表》; c.中國工商銀行理財金帳戶卡、牡丹靈通卡。 投資者可於T+2日以後到中國工商銀行指定的代理開戶的網點辦理開戶業務確認手續。 2.認購 基金份額發售日的9:00-17:00,周六、周日照常營業,個人投資者可攜帶以下材料到中國工商銀行指定的代銷基金業務網點提交認購申請(註:周六、周日申請視同下一工作日業務處理): 1)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身份證、軍人證、護照等); 2)中國工商銀行理財金帳戶卡、牡丹靈通卡; 3)填妥的《基金業務申請表》、《基金申/認購申請表》。 中國工商銀行網上銀行和電話銀行可同時受理基金的認購業務,具體情況可通過中國工商銀行網站、客戶服務電話(95588)查詢。中國工商銀行代銷網點接受認購申請後,當即向投資者提供繳款回執;投資者於發布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後到中國工商銀行基金代銷網點辦理認購業務確認手續。 3.注意事項 1)一個投資者只能開立一個基金帳戶; 2)投資者必須本人親自辦理開戶和認購手續; 3)個人投資者申請認購基金時不接受現金,投資者必須預先在用於認購基金的理財金帳戶卡、牡丹靈通卡中存入足額的資金; 4)個人投資者認購基金申請須在公布的個人投資者認購時間內辦理; 5)個人投資者指定的銀行存款帳戶須是中國工商銀行牡丹靈通卡或理財金帳戶卡中的人民幣活期存款帳戶; 6)個人投資者追加認購額必須是1000元的整數倍(含認購費); 7)發行時間等中國工商銀行代銷詳情,請以中國工商銀行公告為準。 機構投資者 1.開戶 1)開戶時間:基金髮售日的9:00-17:00(周六、周日不營業)。 2)開戶地點:中國工商銀行指定的代理開戶網點。 3)機構投資者申請開立基金帳戶必須提供以下材料: a.加蓋單位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和副本原件,事業法人、社會團體或其他組織提供給民政部門或主管部門頒發的註冊登記證書原件及加蓋單位公章的複印件; b. 法定代表人證明書; c.經辦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身份證、軍人證、護照等); d.法人授權委託書; e.填妥的《基金帳戶業務申請表》(須加蓋投資者單位公章)。 投資者可於T+2日以後到中國工商銀行指定的代理開戶的網點辦理開戶業務確認手續。 2.認購 基金份額發售日的9:00-17:00(周六、周日不營業),機構投資者應攜帶以下材料到中國工商銀行指定的代銷基金業務網點提交認購申請: 1)中國工商銀行客戶自助卡; 2)填妥的《基金業務申請表》、《基金申/認購申請表》(須加蓋預留印鑑)。 中國工商銀行網上銀行和電話銀行可同時受理基金的認購業務,具體情況可通過中國工商銀行網站、客戶服務電話(95588)查詢。 中國工商銀行代銷網點接受認購申請後,當即向投資者提供繳款回執;投資者於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後到中國工商銀行基金代銷網點辦理認購業務確認手續。 3.注意事項 1)一個投資者只能開立一個基金帳戶; 2)機構投資者在代銷網點申請認購基金時,其指定的銀行存款帳戶必須有足額的認購資金; 3)機構投資者認購基金申請須在機構投資者認購時間內辦理; 4)機構投資者指定的銀行存款帳戶須是中國工商銀行客戶自助卡中的人民幣結算帳戶; 5)發行時間等中國工商銀行代銷詳情,請以中國工商銀行公告為準。 (七)通過交通銀行指定營業網點辦理開戶和認購的程序 個人投資者 1.業務辦理時間 櫃面辦理時間:基金髮售日9:30到營業結束,15:00以後交易作為下一基金工作日交易(雙休日及國定節假日可辦理,具體安排以當地分行規定為準)。 2.開戶及認購程序(下述三項業務可同時辦理) 1)開立交通銀行基金交易帳戶(已在交通銀行開立過基金交易帳戶的客戶不必再開立該帳戶,直接開通中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帳戶即可); 2)開通中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帳戶(已在交行開立過中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帳戶的投資者無需再次辦理,已在其他機構開立過中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帳戶的投資者僅需在交行開通已有基金帳戶); 3)認購基金。 3.個人客戶辦理開立交通銀行基金交易帳戶時,需本人親自到網點並提交以下材料: 1)事先辦妥的交通銀行太平洋借記卡; 2)本人法定身份證件原件; 3)填妥的開通基金交易帳戶申請表。 4.個人客戶辦理開通中銀基金帳戶時,需本人親自到網點並提交以下材料: (1)已開立基金交易帳戶的借記卡; (2)客戶填寫的開通基金帳戶申請表。 5.個人客戶辦理認購申請時,需先存入足夠資金,並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交通銀行太平洋借記卡(存有足夠資金); 2)填妥的認購申請表。 6.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銀行的說明為準。 機構投資者 1.業務辦理時間 櫃面辦理時間:基金髮售日9:30到營業結束,15:00以後交易作為下一基金工作日交易(雙休日及國定節假日可辦理,具體安排以當地分行規定為準)。 2.開戶及認購程序(下述三項業務可同時辦理): 1)開立交通銀行基金交易帳戶(已在交通銀行開立過基金交易帳戶的客戶不必再開立該帳戶,直接開通中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帳戶即可); 2)開通中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帳戶(已在交行開立過中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帳戶的投資者無需再次辦理,已在其他機構開立過中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帳戶的投資者僅需在交行開通已有基金帳戶); 3)認購基金。 3.機構客戶辦理開立交通銀行基金交易帳戶時,需指定經辦人親自到網點並提交以下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頒發的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民政部門、其他主管部門頒發的註冊登記證書原件及複印件(加蓋機構公章); 2)機構對基金業務經辦人員的授權書(加蓋機構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 3)機構代碼證; 4)經辦人身份證件及複印件; 5)填妥的開立基金交易帳戶申請表,加蓋機構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6)指定一個該基金代銷網點的資金結算帳戶為基金結算帳戶,用以對所有基金交易業務的資金清算。 4.機構客戶辦理開通中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帳戶時,需到網點並提交以下材料: 1)《交通銀行代銷基金交易卡》(開立基金交易帳戶後發放); 2)填寫的開通基金帳戶申請表(加蓋機構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3)經辦人身份證件。 5.機構客戶辦理認購申請時,需在銀行帳戶中存入足夠的資金,並提交以下材料: 1)《交通銀行代銷基金交易卡》; 2)填寫的代銷基金認購申請表(加蓋機構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3)認購款項的有效結算憑證; 4)經辦人身份證件。 6.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銀行的說明為準。 (八)通過民生銀行辦理開戶和認購程序 1.業務辦理時間:上午9:30———下午15:00 2. 開戶流程 1)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一個投資人只能在一個註冊登記機構設立一個基金帳戶,不可重複開戶。 2)投資人在開戶申請未確認前不能申請撤銷基金帳戶,但可在開戶的當天確認後撤銷開戶申請。投資人開立基金帳戶未確認前,可以辦理認購、申購和設置分紅方式等業務申請。如基金帳戶開戶失敗,則辦理的業務申請失敗,認購或申購資金退回投資者。 3)當投資人在一個銷售商完成第一次開戶持有基金帳號後,需要在其他銷售商增開交易帳戶進行買賣的,可在該銷售機構提交登記基金帳戶的申請,將需要增加的交易帳戶登記到已經開立的基金帳號下,從而實現一個基金帳戶對應多個代銷商的交易帳戶,可同時在不同的代銷商使用各自的交易帳戶進行交易。 4)提供資料: 個人投資者 民生借記卡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 填寫《開放式基金業務帳戶申請表(個人)》 機構投資者 企業法人代碼證、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複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 業務經辦人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 填寫《開放式基金業務帳戶申請表(機構)》(蓋立預留印鑑及公章) 3.認購 1)目前只有金額認購方式 2)認購費用的計算採用外扣法,認購金額包括認購費用和淨認購金額。 3)單個基金的具體收費方式及費率標準以其《發售公告》和《招募說明書》的相關規定為準。 4)根據不同基金註冊登記機構的要求,民生銀行代銷系統可分別設置單筆最低認購金額、單筆最高認購金額。設定了上述限額的,當投資人的認購金額低於單筆最低認購金額或高於單筆最高認購金額的,系統即時拒絕交易。 5)認購期不允許撤單。 6)投資人可追加認購。 7)基金的認購費用包括基金募集期間的銷售費用、註冊登記費用等,具體內容以相關規定為準。 8)如基金成立,募集期間以及募集期結束後的資金凍結期的所有利息收入歸基金所有;如基金不成立,基金管理人將承擔已發生的基金募集費用,已募集的資金並加計銀行活期存款利息必須在募集期結束後30日內退還投資者。 9)機構客戶辦理認購業務時,除填寫交易委託單外,還需開具轉帳支票作為支付依據,交易委託單作附件。 (九)通過招商銀行辦理開戶和認購程序 1.個人投資者認購流程 1)網點辦理: (1)開戶及認購的時間:上午9:30至下午15:00(當日15:00之後的委託將於下一工作日辦理),個人投資者周六、周日照常受理,與下一交易日合併辦理。 (2)個人投資者開戶及認購程序: a.事先辦妥可用於開放式基金業務的招商銀行各類型個人資金帳戶,並存入足額認購資金。 b.到網點提交以下材料,辦理開戶手續:①本人法定身份證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證或軍官證件等有效身份證件,下同);②本人持有的可用於開放式基金業務的招商銀行各類型個人資金帳戶;③ 填妥的開戶申請表。 c.開戶同時可辦理認購手續,需填妥並提交基金認購申請表。 d.客戶可通過電話銀行95555提交認購申請。 2)網上辦理: (1)招商銀行客戶登陸招商銀行網上銀行。 (2)客戶通過「一網通證券(http://info.cmbchina.com)」或「個人銀行專業版」-投資管理-基金(銀基通)-開放式基金鍊接進入,選擇「基金帳戶-基金開戶」,或登陸財富帳戶專業版「投資管理」-「基金」選擇「帳戶管理」,根據提示填寫網上開戶申請書。 (3)業務受理時間:24小時服務,除日終清算時間(一般為17:00至20:00)外,均可進行認購。當日15:00之後的委託將於下一工作日辦理。 (4)開戶申請提交成功後可即刻進行網上認購申請。 (5)操作詳情可參閱招商銀行網上銀行相關欄目的操作指引。 3)注意事項: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招商銀行的說明為準。 (2)個人投資者如到網點辦理開戶和認購手續,需本人親自辦理;如通過網上銀行辦理開戶和認購手續,憑取款密碼及理財專戶密碼或財富帳戶交易密碼進行。 2.機構投資者認購流程 1)網點辦理: (1)開戶及認購的時間:上午9:30至下午15:00(當日15:00之後的委託將於下一工作日辦理)。周六、周日暫停受理。 (2)機構投資者開戶及認購程序: a.事先辦妥招商銀行機構活期存款帳戶並存入足額認購資金。 b.由被授權人到開戶會計櫃檯提交以下材料,辦理開戶手續: ① 被授權人攜帶授權機構銀行存款帳戶的印鑑、營業執照或事業社團法人證書及複印件、軍隊或武警開戶許可證及複印件。開戶單位為分支機構的,還應提交法人授權其開戶的書面證明; ②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件複印件; ③ 基金業務授權書; ④ 被授權人有效身份證明及複印件、印鑑; ⑤ 填妥的開戶申請表並加蓋公章。 c.開戶同時可辦理認購手續,需填妥並提交基金認購申請表。 2)注意事項: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招商銀行的說明為準。 (2)機構活期存款帳戶須是人民幣存款帳戶。 (十)券商代銷網點辦理開戶(或帳戶註冊)和認購程序 1.受理開戶(或帳戶註冊)及認購的時間:2011年1月6日至2011年2月28日9:30至15:00(周六、周日和節假日不受理)。 2.以下開戶和認購程序原則上適用於代銷本基金的證券公司。此程序僅供投資者參考,具體程序以各代銷券商在代銷網點公開的規定和說明為準。 3.開立資金帳戶(已在代銷券商同一代銷網點開立了資金帳戶的投資者不必再開立該帳戶) 個人投資者申請開立資金帳戶時應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 2)填妥的《資金帳戶開戶申請表》; 3)填妥的《資金存款憑條》並存入相應資金。 機構投資者申請開立資金帳戶時應提交下列材料: 1)資金帳戶開戶申請表(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籤章); 2)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頒發的有效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民政部門或其他主管部門頒發的註冊登記證書原件及上述文件加蓋公章的複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籤章); 4)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 4.辦理開戶(或帳戶註冊)須提交的材料: 個人投資者須提供以下資料: 1)深圳A股股東代碼卡或證券投資基金帳戶代碼卡(辦理帳戶註冊時需要); 2)填妥的《開放式基金帳戶開戶申請表》; 3)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 4)資金帳戶卡。 機構投資者應指定經辦人到網點並提交以下材料: 1)深圳A股股東代碼卡或證券投資基金帳戶代碼卡(辦理帳戶註冊時需要); 2)填妥的開立開放式基金帳戶申請表(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籤章); 3)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頒發的有效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民政部門或其他主管部門頒發的註冊登記證書原件及上述文件加蓋公章的複印件; 4)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加蓋機構公章); 5)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籤章); 7)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 8)資金帳戶卡。 5.提出認購申請 個人投資者提出認購申請須提交以下資料: 1)填妥的《開放式基金認購申請表》; 2)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3)資金帳戶卡。 機構投資者在代銷券商代銷網點提出認購申請須提交以下資料: 1)填妥的開放式基金認購申請表(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籤章); 2)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頒發的有效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民政部門或其他主管部門頒發的註冊登記證書原件及上述文件加蓋公章的複印件; 3)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籤章); 5)資金帳戶卡。 6.注意事項 1)投資者在代銷券商代銷網點開立資金帳戶和開放式基金帳戶的具體手續可能有所區別,請投資者仔細閱讀代銷網點的業務公告或諮詢代銷網點的相關工作人員; 2)投資者在代銷券商代銷網點認購本基金的方式包括電話、網際網路、磁卡自助、熱自助等,具體可以採用的方式以代銷網點的規定為準; 3)投資者在代銷券商代銷網點查詢認購確認情況的方式可能有所區別,以代銷網點的規定為準; 4)個人投資者若委託他人辦理開戶和認購事宜,須按照代銷券商代銷網點的要求提供授權委託書等證明文件; 5)其他有關在代銷券商代銷網點認購本基金的程序,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代銷券商代銷網點的說明為準。 五清算與交割 基金募集期間募集的資金存入專門帳戶,在基金募集行為結束前,任何人不得動用。基金合同生效時,認購資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形成的利息折算成基金份額歸投資者所有。利息的確定以實際從基金份額登記結算機構取得的記錄為準。 本基金權益登記由基金份額登記結算機構在發售結束後完成。 六基金的備案 (一)基金備案的條件 1.本基金自基金份額發售之日起3個月內,在基金募集份額總額不少於2億份,基金募集金額不少於2億元,並且基金份額持有人的人數不少於200人的條件下,基金募集期屆滿或基金管理人依據法律法規及招募說明書決定停止基金髮售,自基金募集結束之日起10日內聘請法定驗資機構驗資,自收到驗資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中國證監會提交驗資報告,辦理基金備案手續。自中國證監會書面確認之日起,基金備案手續辦理完畢,基金合同生效。 2.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收到中國證監會確認文件的次日對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3.本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資人的認購款項只能存入專用帳戶,任何人不得動用。認購資金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後折成投資人認購的基金份額,歸投資人所有。利息轉份額的具體數額以註冊登記機構的記錄為準。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時募集資金的處理方式 基金募集期屆滿,未達到基金備案條件,則基金募集失敗。如果《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應當承擔下列責任: 1.以其固有財產承擔因募集行為而產生的債務和費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屆滿後30日內返還投資者已繳納的款項,並加計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敗,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及代銷機構不得請求報酬。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和代銷機構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費用應由各方各自承擔。 (三)基金存續期內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和資金額 基金合同生效後,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不滿200人或者基金資產淨值低於5,000萬元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連續20個工作日出現前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向中國證監會說明原因並報送解決方案。 七本次基金髮售當事人或中介機構 (一)基金管理人 名稱:中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銀城中路200號中銀大廈45樓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銀城中路200號中銀大廈45樓 法定代表人: 賈建平 執行總裁:陳儒 成立日期:2004年8月12日 電話:(021)38834999 傳真:(021)68872488 聯繫人:高爽秋 (二)基金託管人 名稱: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國建設銀行) 註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25號 法定代表人:郭樹清 成立日期:2004年09月17日 電話:010-6759 5003 (三)銷售機構 1.直銷機構 公司名稱:中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銀城中路200號中銀大廈45樓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銀城中路200號中銀大廈45樓 法定代表人: 賈建平 執行總裁:陳儒 成立日期:2004年8月12日 電話:(021)38834999 傳真:(021)68872488 聯繫人:徐琳 2.代銷機構 1)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 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1 號 法定代表人: 肖鋼 客戶服務電話: 95566 網址: www.boc.cn 2)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 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25 號 法定代表人: 郭樹清 客戶服務電話: 95533 網址: www.ccb.com 3)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 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55號 法定代表人: 姜建清 客戶服務電話: 95588 網址: www.icbc.com.cn 4)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上海市銀城中路188號 法定代表人:胡懷邦 客戶服務電話: 95559 網址: www.bankcomm.com 5)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2號 法定代表人:董文標 客戶服務電話: 95568 公司網站:www.cmbc.com.cn 6)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 號招商銀行大廈 法定代表人: 傅育寧 客服電話: 95555 網址: www.cmbchina.com 7)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靜安區新閘路1508號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聯繫人:劉晨 客服電話:4008-888-788、10108998 網址:www.ebscn.com 8)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廣東省珠海市吉大海濱光大國際貿易中心26樓2611室 法定代表人:王志偉 聯繫人:肖中梅 客服電話:020-961133 網址:www.gf.com.cn 9)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號 法定代表人: 王開國 聯繫人:金芸 客服電話:(021)962503 網址: www.htsec.com 10)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註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中心區中心廣場香港中旅大廈第五層 (01A、02、03、04)、17A、18A、24A、25A、26A 法定代表人:馬昭明 聯繫人:盛宗凌 客服電話:400-888-8555、95513 網址:www.lhzq.com 11)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建國門外大街1號國貿大廈2座27層及28層 法定代表人:李劍閣 聯繫人:羅春蓉 客服電話: 010-65051166或直接聯繫各營業部 網址:www.cicc.com.cn 12)信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三裡河東路5號中商大廈10層 法定代表人:張志剛 聯繫人:唐靜 客服電話:400-800-8899 網址:www.cindasc.com 13)國都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直門南大街3號國華投資大廈9層10層 法定代表人:常喆 聯繫人:黃靜 客服電話:400 818 8118 網址:www.guodu.com 14)華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註冊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長江中路357號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聯繫人:甘霖 客服電話:0551-96518 網址:www.huaans.com.cn 15)平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註冊地址:廣東深圳福田區金田路大中華國際交易廣場8樓 法定代表人:楊宇翔 聯繫人:鄭舒麗 客服電話:4008-866-338 網址:www.pa18.com 16)中信建投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安立路66號4號樓 法定代表人:張佑君 聯繫人:權唐 客服電話:4008888108 網址:www.csc108.com 17)東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註冊地址:江蘇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號投資廣場18-19樓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聯繫人:霍曉飛 客服電話:4008888588 網址:www.longone.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選擇其它符合要求的機構代理銷售本基金,並及時公告。 (四)基金份額登記結算機構 名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27號投資廣場23層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27號投資廣場23層 法定代表人:金穎 成立日期:2001年3月30日 電話:(010)58598839 傳真:(010)58598907 聯繫人:朱立元 (五)律師事務所和經辦律師 名稱:通力律師事務所 註冊地址:上海市銀城中路68號時代金融中心19樓 負責人: 韓炯 聯繫人:黎明 電話: (86 21) 3135 8666 傳真: (86 21)3135 8600 經辦律師:呂紅 黎明 (六)會計師事務所和經辦註冊會計師 名稱: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東新區陸家嘴環路1318號星展銀行大廈6樓 法定代表人:楊紹信 電話:(021)61238888 傳真:(021)61238800 聯繫人: 汪棣 經辦註冊會計師: 汪棣 金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