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駕車被交警查獲並送醫院抽血檢驗,竟喊來多名親友阻礙民警執法,導致醉駕嫌疑人逃脫。近日,濟南市公安局長清區分局多警聯動、果斷出擊,迅速破獲一起妨害公務案,抓獲犯罪嫌疑人4名。
2020年11月6日晚,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秋冬季交通安全整治百日會戰部署,濟南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隊長清大隊部署警力在G3京臺高速長清崮山西收費站附近開展酒駕醉駕整治行動。當晚21時許,民警對一輛牌號為魯A308**的小型普通客車駕駛員魯某(男,41歲)進行酒精呼吸測試結果為147mg/100ml,達到醉酒駕駛標準。民警和警輔人員立即將魯某當場控制,並帶至長清區人民醫院進行抽血檢驗。
民警在高速收費站附近將正欲醉酒後駕駛車輛上高速行駛的魯某抓獲
民警現場對魯某進行呼吸酒精測試
到達醫院後,嫌疑人魯某的多名親友也陸續到達。趁民警辦就診卡時,魯某在其親友的掩護下試圖逃跑,被民警和輔警當場控制。隨後,在等待抽血檢驗期間,魯某表兄弟、父母、妻子等多名親屬對民警、輔警採取言語糾纏、威脅、故意遮擋視線以及摟抱、拉扯、推搡等方式阻止對魯某抽血化驗,使魯某得以趁亂逃走,並造成醫護人員和在場群眾圍觀。現場民警反覆對魯某家屬進行語言警告,同時向110指揮中心匯報情況,在警告無效後果斷對現場妨害公務的多名人員使用了催淚噴射器,初步控制了現場局面。
交警第一次將試圖逃竄的魯某控制
魯某在其家屬的幫助下試圖第二次逃竄
魯某親友在醫院惡意妨害民警執行公務
魯某第三次逃脫民警控制
接到報告後,長清分局指揮中心立即指派巡警大隊、交警大隊、新城派出所到場增援,迅速控制了滯留在場的涉嫌妨害公務的嫌疑人,及時恢復了醫院的正常秩序,隨後將涉案人員傳喚至公安機關接受調查。
增援警力控制現場妨害公務人員
涉嫌危險駕駛犯罪、多名親友夜間大鬧醫院、妨害人民警察執法、導致醉駕嫌疑人逃脫,案件造成的社會影響極其惡劣,嚴重挑戰了法律權威和公安機關執法公信力。為儘快偵破此案,長清分局組織刑警大隊、法制大隊和新城派出所精幹警力成立「11·6」專案組,全面開展調查取證。
11月7日,專案民警將當晚逃離現場的妨害公務嫌疑人全數傳喚到案。經審查,犯罪嫌疑人房某(魯某表弟)、趙某(魯某表弟)、魯某華(魯某父親)、石某鸞(魯某母親)對其妨害公務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
11月8日晚,迫於警方壓力,危險駕駛犯罪嫌疑人魯某到長清分局新城派出所投案。
民警押解犯罪嫌疑人趙某執行刑事拘留
民警押解犯罪嫌疑人房某執行刑事拘留
危險駕駛犯罪嫌疑人魯某到公安機關投案
目前,公安機關依法對妨害公務犯罪嫌疑人房某、趙某和危險駕駛犯罪嫌疑人魯某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對妨害公務的犯罪嫌疑人魯某華、石某鸞採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公安機關提醒:人民警察代表國家行使執法權,肩負著捍衛國家政治安全、維護社會安定、保障人民安寧的職責使命,大家在遇到民警執法時應當主動配合,積極提供違法犯罪的證據線索,對民警執法有異議的,應當通過正當舉報投訴途徑反映。
另據媒體報導,今年10月13日,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二次審議,為進一步加強對襲警行為的預防、懲治,草案對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公務人民警察的行為增加單獨的法定刑。
供稿:盧嘯天
責編:費聿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