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觀察者網專欄作者 雁默】
我朋友阿強是個詐騙命理師,有次聊天,我說我寫了一本書,講中國命理穿鑿附會的起源,話還沒講完,阿強就嗆我「螳臂擋車」。我沒講完的是,命理學的附會現象不獨中國是如此,西方亦然,寫書用意並非批評中國傳統。
不過阿強是純潔的中間選民,完全沒有藍綠色彩,也沒有民族情結,之所以嗆,並非因為我批評了中國(或臺灣)傳統,而是因為寫一本反命理的書,在臺灣毫無市場,故嗆耳。
那麼,如果你以為阿強真心相信命理,那就錯了,相反地,他說連同他自己,所有臺灣的命理老師,或宗教團體大都是詐騙。不過,他說我螳臂擋車,百分百是親身經驗談,嗆得一點也沒錯。
迷信的基因
在中國傳統裡,宗教與命理原是兩回事,在佛道兩教都還沒出現時,中國早期的命理學發展已久,在先秦前漢時代,專司佔候卜筮或各種相術的人,稱為「日者」。由於道教起於民間信仰,而民間信仰又是巫卜中心,久而久之道教也搞起了命理,所以我問阿強,他的命理技術是什麼宗教,他回答,道教。
臺灣是一座迷信島,阿強可謂最佳見證人,因為他利用這一點而有數不清詐騙成功的案例。臺灣人從小被長輩教育,寧可信其有,要尊敬鬼神不可褻瀆,在三步一小廟、五步一大廟的環境裡,你沒有不信的理由。即便到了高中反抗權威的年齡,度過了大約10年的無神論身涯,一般臺灣人最終都會回歸鬼神的懷抱,見廟就拜。
信鬼神,是臺灣人文化的集體潛意識,除非你信了上帝,否則,就算沒有拜拜的習慣,仍是相信鬼神的存在,連帶,也相信命運可經由行為上的膜拜或修行所改變,也就是命變論。了解中華文化的人都知道,命變論最早不是由宗教提出的概念,而是儒家思想。
一般人,主動去廟裡燒香拜拜,或是找命理老師指點迷津者,大都是生活過得不順遂之故,這種時候人的心靈是最脆弱的,因而將人們的惶惑引導到希望的那一端,就是阿強的工作。
他有許多突破人們心房的技巧,深知哪裡是你的軟肋,稍微按壓一下該處,右手就會自動從口袋掏出錢來,買他提供的「解決方案」。無論是加持過的佛珠、手鍊、袈裟、石頭、印鑑,價錢喊得愈高,人們愈相信其法力,在有線電視臺裡,有許多這種專播命理節目的頻道,他們就是靠張天花亂墜的嘴,大賺其錢,阿強就是其中的一個命理老師。老師們在電視上道貌岸然,下班後吃喝嫖賭,阿強說,這圈子小,大家都認識彼此,而沒有任何老師相信命理,也沒有人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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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人的迷信基因,完全傳承自傳統中華文化,就算知識程度很高的族群,也一樣受限於此集體潛意識,只有中學學歷的阿強,上酒店揮金如土的錢,大都來自高級知識分子。阿強的偶像是詐騙大師宋七力,靠造假的分身相片吸金上億,現在的駐日代表謝長廷,就是其信眾。
夜路走多了終會撞到鬼,阿強終於被人以詐欺罪告上法院,阿強反駁,這不是詐騙,頂多是「廣告不實」。
詐欺與廣告不實
大陸與臺灣的法律,詐欺的定義差別不大,但凡「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以致使受害人產生錯誤認識而導致財產損失者,即為詐欺。而廣告不實,指的是在商品或廣告上,顯然有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的表示或表徵。詐欺與廣告不實之間,有些模糊地帶,一般人不易區分,而最重要的差別在於,詐欺罪有刑事責任,廣告不實則僅為行政與民事責任。
最常見的宗教命理詐欺,是「改運」物品的販售行為。阿強說他手上的法鏡經過「加持」,所以妳男人緣不好嗎?買一面兩萬元回去,每天在法鏡前注重裝扮儀態,練習言語舉止,保證釣得到如意郎君。於是妳天天盯著法鏡十次,拼命讓鏡子裡的妳充滿女人味,然而三個月後,仍是毫無男人緣。妳怒氣衝天,覺得上當,將阿強以詐欺罪告上法院。然而,這是詐欺呢,還是廣告不實?
阿強辯解,這面法鏡確實有效,他並無虛構事實,也沒有意圖欺騙,要說有罪,頂多是講得誇張了點,屬廣告不實。法官問妳,那麼,怎麼樣才算有男人緣呢?妳得舉證(告訴人有舉證義務)。妳說,那我買鏡子之前,好男人都不理我,買了之後,好男人還是不理我,這面破鏡還花我兩萬,不是詐欺嗎?阿強辯解,使用這面法鏡後,理妳的男人有沒有增加?妳火了: 有,但都是爛男人,誰要花兩萬買面鏡子吸引廢柴啊?
喔喔,所以法鏡有效啊,搭理你的男人變多了不是嗎?只是沒百分百達到目的,讓你得到如意郎君,這只能算是誇大功效的廣告不實。
像阿強這種江湖郎中,法官見多了,是虛構事實還是誇大功效,他心裡有底。雖然阿強的辯解也不無道理,但法條是死的,法官是活的,便採自由心證,判了阿強詐欺。因為所謂「加持」,是無法證明為真的行為,屬於詐術,再者,一面鏡子既非純金打造也非鑽石鑲邊,兩萬元的價格顯然高度違背商品行情,顯然是虛構事實並讓告訴人有錯誤認知,以致財產損失,有詐欺之實。在這案子裡,鏡子的價格才是關鍵,因為所謂廣告不實,乃誇大商品之功效,錯誤引導之資訊,但商品價格不能過分高於一般行情。
阿強得到了教訓,幡然醒悟。
以後鏡子只賣兩千,辛苦點,多騙些人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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