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德勝,田志.四個視角的「能源問題」文獻考察[J].河南牧業經濟學院學報,2020,33(05):34-40.
胡德勝 重慶市巴渝學者特聘教授,重慶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國際法學科負責人,中國自然資源學會資源法學專業委員會常務副主任委員兼秘書長。
田 志 內江師範學院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講師,重慶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
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 編號: 15ZDB179)
能源問題以能源安全事項為核心,涉及政治、經濟、國家安全問題等許多方面。從能源問題的歷史演變、世界能源問題、中國能源問題以及多學科和跨學科研究 4 個視角下,考察「能源問題」文獻。研究發現:(1) 國家層面的能源問題從以石油為核心的能源供應安全,演變成為當代的多元能源供應安全和節能減排這兩個核心議題有著一個過程。(2) 需要立足於基於國家主權的國家能源安全以及國際社會的能源共同關切事項,界定當代世界能源問題的外延。(3) 中國能源問題在當代以能源安全為基點,涵蓋能效、能源結構、生態環境、能源體制等主要問題。(4) 能源( 物品) 兼具社會和經濟屬性以及能源活動對生態環境具有重大不利影響,決定了能源問題既需要不同學科、不同視角、不同方法的單項性研究,還需要跨學科的綜合性、集成方法的整體性研究。
關鍵詞: 能源問題; 文獻研究; 世界能源; 中國能源
能源( energy,energy sources) 是生活之要、生產之基,是人類活動的物質基礎。人類的能源活動先後經歷了薪柴時代、煤炭時代和油氣時代,並經歷著從油氣時代向可再生和清潔能源時代的轉型。能源成為國家層面直接而明確關注的問題,始於一戰前夕從軍事目的的石油供應安全事項不斷演變而來。總體而言,能源問題是以能源安全( energy se-curity) 事項為核心並圍繞它而展開的。所謂能源安全,又稱能源供應安全,其核心內涵是指在負擔得起的價格條件下的不間斷能源供應。能源問題和能源安全有很多方面與政治、經濟、安全問題聯繫緊密。例如,長期能源安全( long - term energy securi-ty) 解決的主要問題是,根據經濟發展和保護生態環境的需要,及時向能源供應領域投資; 短期能源安全( short - term energy security) 的重點是,對供需平衡的突然變化,能源系統作出迅速反應的能力。本文從能源問題的歷史演變、世界能源問題、中國能源問題以及多學科和跨學科視角下的能源問題 4 個維度,對能源問題( 研究) 進行文獻考察。
在人類社會相當長的歷史發展階段,由於生產力低下和交通不便,能源問題並沒有成為一個需要在國家層面直接而明確解決的問題,幾乎只是個人、家庭或者小範圍人類族群所關心和需要解決的問題,更沒有出現當代這樣一個需要國際社會和人類共同關注的問題。古羅馬時期曾經出現過薪柴供應短缺現象,18 世紀中期美國紐約的薪柴價格在數年間長了 4 倍;我國唐朝為了保證京城長安的薪柴供應,設置了「庫谷監」「就谷監」「百工監」「斜谷監」官署。當代討論的「能源問題」是在近約 140年的時間裡才正式出現並成為科學研究和政府決策話題的。
煤炭開啟了「蒸汽時代」,造就了英國工業的巨大優勢地位,使英國皇家海軍軍歌《Rule Britannia》的歌詞變成了現實。1881 年,熱力學的開拓者之一———英國科學家威廉 · 湯姆遜 ( William Thom-son) 提出了可能影響英國經濟發展的煤炭供應不足問題。他警告: 由於全球地下儲存的煤炭快速消耗,英國的能源基礎不穩固,災難即將來臨,英國偉大的日子已經屈指可數。英國海軍分別於 1912 年、1913 年和 1914 年進行了 3 次大規模擴軍,時任英國海軍大臣、後來擔任英國首相的溫斯頓·邱吉爾要求所建造的艦隻全部以石油為燃料。他注意到英國海軍的石油燃料需要進口,提出了「石油的安全與確定性存在於品種多樣性」。
1956 年的蘇伊士運河禁運危機,導致歐美發達國家更加關注維持石油儲備的重要性。1952 年 6月,美國總統物資政策委員會在呈報總統的一份報告中提出,美國的能源政策必須努力解決以下 4 個能源問題: 一是美國是否有自然資源( 石油、天然氣、煤炭和水能) 為未來供應足夠的能源; 二是能源成本的上升是否會阻礙經濟增長; 三是如果在未來25 年中任何時間發生戰爭,美國及其盟友是否有足夠的燃料或者其他能源來支撐經濟穩定和最大的戰鬥力; 四是美國及其他自由國家有什麼機會來強化其長 期 能 源 地 位,以 及 什 麼 可 以 用 來 創 造 這 種機會。
1960 - 1973 年是歐美經濟的快速增長時期,經合組織國家的經濟增長率高達 90% ; 同時也伴隨著類似 的 能 源 需 求 增 長,特 別 是 石 油 需 求 增 長 了120% 。然而,大多數經合組織國家並不生產石油,嚴重依賴從歐佩克( OPEC) 國家特別是中東國家的石油進口。為了維護石油供應的穩定性,歐洲經濟共同體的比法德意盧荷 6 國在 1968 年共同建立了65 天石油儲備制度,並在 1972 年提升為 90 天石油儲備制度。1973 年 10 月第四次中東戰爭爆發後,為了打擊以色列以及支持其的西方國家,阿拉伯歐佩克( OAPEC) 宣布並實施石油禁運,國際油價暴漲。當時原油價格從戰爭前的每桶不到 3 美元漲到近 12美元,導致大多數歐美國家發生石油供應危機( 史稱第一次石油危機) ,引發了 1973 - 1975 年資本主義世界空前嚴重的一次大經濟危機。
在這一背景下,經合組織國家慘痛地認識到自己面對產油國經濟實力的脆弱性。在美國的呼籲下,1974 年 2 月華盛頓能源會議召開。會議促成經合組織國家在同年 11 月 18 日籤訂了《國際能源項目協定》( Agreement on an International Energy Pro-gram) 。國 際 能 源署 ( 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IEA) 根據該協定成立,當時的任務是促成成員國之間在能源安全以及能源政策其他問題上的合作,它倡導以穩定石油供應和石油價格為核心的能源安全理念。
科學研究表明,空氣中 85% 的顆粒物和幾乎所有的硫氧化物和氮氧化物都來源於能源原材料和產品( 商品) 的生產、利用和消費活動,它們會直接汙染空氣或者通過大氣層中的化學反應轉變成其他汙染物,大氣中溫室氣體濃度升高引起氣候變化。能源生產和消費活動對生態環境具有重要不利影響,是人類活動所排放溫室氣體總量的主體貢獻者。隨著 20 世紀 90 年代可持續發展作為人類共同理念的形成、作為國際法原則的確立,特別是溫室氣體排放與氣候變化議題的國際化、政治化和法律化,以能源安全事項為核心而展開的能源問題在外延上擴大了。首先,能源供應安全涉及的能源種類,不再主要限於石油,擴展到了天然氣、煤炭等化石能源,電力以及水能、風能、太陽能、潮汐能等可再生能源; 其次,能源供應安全涉及的措施,不再主要限於增加供應數量,擴展到了能源效率、能源供應系統、能源網際網路等; 最後,能源安全從基本上只關注能源供應安全,擴展到了社會公平( 能源正義) 、生態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等領域。
關於和平時期的、不以國家主權為視角的能源安全,經合組織和國際能源署的定義具有代表性:「在一種可承受的、同時注意環境關切事項的價格下的不中斷的( 能源) 實物供應」。該署還對能源安全從三個維度予以審視: 可承受價格/競爭價格下的能源供應,可獲得的/現有的能源供應,可靠的/不中斷的能源供應。我國有學者以國家主權為視角,認為「就其本質而言,能源安全是以確保國家安全為出發點,涉及可提供能源消費的自然資源的可供應性、保障民生、生態環境保護以及經濟發展之間的紐帶」。
從歷史演變的視角來看,能源供應安全成為需要在國家層面直接而明確解決的問題,肇始於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前的軍備競賽,20 世紀 50 年代蘇伊士運河禁運危機導致歐美發達國家更加關注石油儲備,20 世紀 70 年代第一次石油危機正式催生了事關國家安全的國際和國內能源供應安全問題。隨著環境科學、生態科學特別是氣候變化科學及相關技術的發展和應用,基於能源活動對生態環境的重要不利影響,尤其是人類溫室氣體排放總量主體貢獻者的事實,產生了節能減排問題。當代能源問題的核心是,如何既確保能源供應安全又將溫室氣體排放控制於一個適當的水平。能源供應安全和節能減排是當代能源問題的兩個核心議題,而能源供應安全的核心則是能源供給充足與穩定。
從國際範圍來看,傳統的地緣政治因素,可持續發展理念下的全球氣候變化應對,本世紀發生的國際金融危機和主權債務危機、美國頁巖革命以及美英伊拉克戰爭、敘利亞武裝衝突等因素,都對國際能源形勢產生了重要影響。當代世界能源市場更加複雜多變,進一步增加了不穩定性和不確定性。對於不同時代世界能源問題的外延,存在不同的表述。
1. 學界眼中的世界能源問題
20 世紀 70 年代和 80 年代,有學者認為世界能源問題主要包括: (1) 快速耗竭的能源資源在時間和空間上的不均衡分配,這是人類長期面臨的問題;(2) 石油促使人口過快增長,有必要控制人口增長;(3) 解決上述兩個問題而採取的政策措施所導致的社會、經濟和政治衝突。奧地利國際應用系統分析研究所在 1981 年研究報告《有限世界中的能源:通向可持續未來之路》中認為,「所謂能源問題,從長遠 和 全 球 觀 點 來 看 …… 確 切 地 說 就 是 石 油問題。」
20 世紀 90 年代以來,學者所討論( 世界) 能源問題的外延擴大。諾貝爾物理學獎獲得者、美國物理學家朱棣文認為,世界能源問題涉及如下 3 個方面: (1) 能源利用造成的一些嚴重環境問題( 特別是氣候變化) ; (2) 世界 1 /3 的人口還在使用著樹枝、糞便、未加工煤塊等原始能源,約 16 億人口用不上電; (3) 對稀缺能源,特別是石油和天然氣的爭奪日益激烈,許多國家為此不惜一戰。2019 年度和2020 年度《世界能源問題監測》監測了當前能源供應安全的 5 類問題,即宏觀經濟問題、地緣政治、營商環境、能源前景和技術。
關於當代世界能源問題,我國學界有一些代表性觀點。肖鋼和張敏吉認為主要是以下 5 個問題:(1) 隨著經濟發展和人口增長,全球能源消費量不斷增加; (2) 發展中國家經濟發展和工業化主要依賴低價值、高能耗的產業支撐,用能效率低、能源結構單一,但是能耗增長速度快; (3) 全球能源資源豐富但卻相對集中,能源貿易及運輸壓力增大,導致能源爭奪日趨激烈,國際間能源政治複雜化; (4) 化石能源對環境的汙染和全球氣候的影響日趨嚴重,新能源產業發展迅速,但是替代能力仍顯不足; (5) 世界能源消費向多元化、清潔化、高效化和市場化的趨勢發展,而能源問題呈現全球化、政治化、資本化和技術化的發展態勢。張建新認為當代世界能源問題包括生態環境問題( 石油汙染、大氣汙染、核汙染、公地悲劇) 、氣候變化問題( 溫室氣體排放、氣候變化導致海平面上升) 和可持續發展問題( 化石能源的耗竭、新能源的開發) 3 大問題。陸勝利在其博士學位論文中認為主要是能源供給的穩定性、能源使用的汙染、能源生產運輸中對環境的破壞以及新能源發展滯後這 4 大問題。
然而,也有學者認為世界能源問題不是石油稀缺,而是石油過剩。例如,艾米·賈菲和羅伯特·曼寧的觀點是: 長期趨勢表明,未來 20 年石油盈餘將長期存在,油價將持續走低。持續的石油過剩使產油國收入減少,使這些國家的政局不穩、社會動蕩甚至爆發內戰。在海灣地區,這種不穩定可能以短期供應中斷的形式引發下一次石油危機。
2. 政府間國際合作文件中的世界能源問題
在國際能源合作關係層面上,二十國集團文件涉及能源事項的代表性表述主要在下列 3 份文件之中。(1) 2014 年 11 月《二十國集團能源合作原則》。其原則三的內容是: 「鼓勵和促進運轉良好、開放、競爭、高效、穩定和透明的能源市場,使之能夠促進能源貿易和投資。」(2) 2016 年 9 月《二十國集團領導人杭州峰會公報》。集團成員國在公報中「重申致力於構建運轉良好、開放、競爭、高效、穩定和透明的能源市場,建設能更好地反映世界能源版圖變化更有效、更包容的全球能源治理架構,塑造一個負擔得起、可靠、低溫室氣體排放和可持續的能源未來,同時利用好能源資源和技術」。(3) 2016 年 6 月《2016 年 G20 能源部長會議北京公報》。公報就人權領域的能源和能源服務獲取、應對氣候變化的更清潔的能源未來、具有綜合效應的能效、有利於國際能源合作的全球能源架構、可持續的能源安全、效率低下的化石能源補貼以及能源市場透明等 7 個國際能源問題的解決達成了原則性共識。
在可持續發展國際合作領域,國際軟法文件聯合國 2015 年《變革我們的世界: 2030 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將「確保人人獲得負擔得起的、可靠和可持續的現代能源」列為可持續發展目標之七,並且提出:到 2030 年,「大幅增加可再生能源在全球能源結構中的比例」「全球能效改善率提高一倍」。從這一目標中不難發現,基於保障人權的能源正義、立足於應對氣候變化的發展可再生能源、改善全球能效是可持續國際合作領域發展的能源問題。
綜上所述,什麼是世界能源問題或者當代世界能源問題包括哪些,學界有著不同的認識,所羅列的具體問題也不完全相同,政府間文件則或從不同角度、或在不同領域就解決具有重大國際影響的具體能源問題展開國際合作。筆者認為,對於世界能源問題的外延,應該立足於基於國家主權的國家能源安全以及國際社會的能源共同關切事項,從全球和國際層面予以考察、分析和確定。一般而言,世界上多數國家共同面臨的能源安全以及具有重大國際影響的能源相關問題才是當代世界的能源問題。
不同國家在能源稟賦、發展階段、能源科技水平( 特別是能效方面) 、社會制度等方面存在或大或小、或多或少的差異,各自所面臨的能源問題往往具有一定的階段性和特殊性。中國是最大的發展中國家、世界新興經濟體、溫室氣體排放大國,也是世界最大的能源生產國、消費國之一,所面臨的能源問題倍受學界關注,也受到決策者的高度重視。
1. 學界眼中的中國能源問題
2004 年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一個課題組提出,中國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過程中面臨的能源挑戰包括: (1) 能源資源的可持續供應面臨較大壓力; (2)經濟社會發展對能源的依賴度較大,提高能效雖然還有較大潛力,但其艱巨性要遠大於前 20 年; (3)能源安全尤其是石油安全問題越來越重要,如果措施不當就會出大問題。隨著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中國必須面對難以避免的兩種情況: 一是石油消費量顯著增加; 二是受石油資源的約束需要大量進口石油滿足國內需求。此外,保障電力和天然氣供應安全也是能源安全的重大問題。對於能源問題,該報告強調的是能源供應問題和環境問題,其中重點是石油問題。
根據美國能源部委託項目,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高級國際問題研究院博士生孔博 2005 年 10月提交的技術報告《中國能源不安全及其戰略剖析》,把中國能源安全問題歸納為周期性不安全、結構性不安全和體制性不安全 3 個方面。該報告對我國能源體制問題的分析頗有見地,我國涉及能源的機構確實較為分散,決策不明、執行不力等問題確實存在。另外,關於煤炭佔比過高的結構性問題以及石油對外依存度太高的判斷現在仍不過時,2018年我國能源消費結構中煤炭佔 59% ,2019 年我國原油和石油對外依存度雙破 70% ,原油和石油對外依存度分別升至 72. 5% 和 70. 8% 。
2008 年,江澤民將我國的能源問題歸納為 5 個方面: 能源資源雖然品種豐富,但是人均佔有量較少; 能效仍然較低; 能源生產的生態環境壓力明顯;能源消費以煤為主,能源結構需要優化; 能源需求繼續增加,可持續發展面臨挑戰。還有學者從能源安全的角度研究我國能源問題。例如,楊澤偉將中國能源安全觀的演變概括為自給自足、供應導向、開源節流這 3 個階段,認為當今中國能源安全主要面臨結構性危機和管理性制度危機兩大挑戰,存在能源結構以煤為主、能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以及能源管理部門權限不明和職責不清等問題。杜祥琬認為我國能源安全包括能源供需、環境、氣候這 3 個方面的安全。
2. 我國官方文獻中的中國能源問題
2007 年 12 月,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布《中國的能源狀況與政策》白皮書,指出我國的能源問題主要表現在如下 3 個方面: 資源約束突出,能效偏低;能源消費以煤為主,環境壓力加大; 市場體系不完善,應急能力有待加強。2012 年 10 月,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布《中國的能源政策》白皮書,指出我國的能源問題主要表現在資源約束矛盾突出、能效有待提高、環境壓力不斷增大、能源安全形勢嚴峻以及體制機制亟待改革等 5 個方面。與前者相比,後者增加了或者說突出了能源安全和體制機制這兩個方面的問題。
2013 年 1 月,國務院發布《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提出我國的能源問題: 資源制約日益加劇,能源安全形勢嚴峻; 生態環境約束凸顯,綠色發展迫在眉睫; 發展方式依然粗放,能效水平亟待提高; 能源基礎設施建設滯後,協調發展任重道遠; 自主創新能力不足,能源產業大而不強; 體制約束日益顯現,深化改革勢在必行。2014 年 6 月 13 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六次會議上從國家能源安全的視角,主要針對能源消費不合理、能源供應體系多元化不足、能源產業升級創新不足、能源體制阻礙能源快速發展、能源國際合作方位不全面等能源問題,提出了推動能源消費革命、能源供給革命、能源技術革命和能源體製革命以及全方位加強國際合作的「四個革命、一個合作」的能源革命觀和國家能源安全發展戰略。同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能源發展戰略行動計劃( 2014 - 2020 年) 》,指出我國能源發展面臨的新問題新挑戰是能源資源約束日益加劇,生態環境問題突出,調整結構、提高能效和保障能源安全的壓力進一步加大。
2016 年 12 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家能源局聯合發布《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指出我國的能源問題主要包括: 能源結構問題( 傳統能源產能結構性過剩問題突出) ,可再生能源發展面臨多重瓶頸,天然氣消費市場亟需開拓,環境問題( 能源清潔替代任務艱巨) ,能源系統整體效率較低,跨省區能源資源配置矛盾凸顯以及適應能源轉型變革的體制機制有待完善。
分析學術研究和我國政府官方文獻可以發現,我國的能源問題已經從傳統的能源供應短缺和環境問題,在外延上擴展到以能源安全問題為基點,涵蓋能效、能源結構、生態環境、能源體制等主要問題。
學者從不同學科或者不同視角研究能源問題。例如,經濟學者從經濟力量角度看能源問題,主張通過在自由運作的市場價格體系中採取適當的經濟激勵與抑制措施解決能源問題; 政治家從政治角度看待能源問題,偏愛動用直接的行政措施予以控制; 軍方則往往從軍事戰略的角度考慮能源供應安全問題。
市場經濟條件下,不僅應該對經濟屬性( 物品)進行經濟學分析,而且還需要對其他屬性( 物品) 進行經濟學研究。在經濟學家看來,能源問題可以簡單地歸結為供求問題。西方能源經濟學研究早期側重於理論 ( 例如外部性理論,公共物品經濟學等) ,後來轉向能源經濟技術分析以及能源管理經濟手段的研究和政策建議( 例如在能源戰略和規劃中引入投入 - 產出分析法,把成本 - 收益分析方法應用於能源決策,以及如何在現代能源管理中利用市場經濟的規律,運用市場導向的方法、措施和手段,等等) 。環境經濟學研究能源問題關注包括遞延成本、外部成本、機會成本在內的環境成本,認為應該將環境成本考慮進來,不能僅僅計算傳統的經濟成本,不將環境成本計入總成本是讓後代人為當代人的行為買單、是以透支後代人的環境生態質量為代價的。綠色經濟學認為,現代社會對化石能源高度依賴,世界範圍內所面臨的困境部分是由於能源相關的負外部性( 外部成本) ,這些外部成本應該計入能源價格; 外部成本包括但不限於對土地、海洋和大氣的排汙及其造成的疾病、全球變暖、臭氧層破壞、自然棲息地的破壞、物種滅絕。
能源和地緣政治的結合會促進或者破壞地區穩定,並對全球能源市場產生重大影響。在地緣政治學視角下,全球能源地緣政治是指對保障能源供應安全的國家和非國家活動產生影響的地緣因素。研究能源問題必須研究國家安全特別是能源安全。能源安全涉及管理國家之間與能源相關的關係,其中最基礎的關係是能源供應國和能源消費國之間的關係,具有競爭關係的消費國或集團間的關係也是重要的關係,既涉及來自能源在經濟方面的重要性和供應中斷帶來的風險之間的關係,還涉及超出互惠互利範疇的問題,即一國尋求利用其能源優勢對另一國在政治或安全方面進行施壓。
環境心理學界( 包括心理學界) 對能源問題的研究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 20 世紀 70 年代和80 年代的一元研究,研究僅僅基於化石燃料廣泛利用的經濟因素,專注於個人行為,特別是國內的能源利用行為。一元研究方法簡單,因其僅關注技術和個人行為但忽視社會因素而廣受批評。第二階段是20 世紀 90 年代以來的多元研究。隨著可持續發展和氣候變化成為熱門話題,( 環境) 心理學界對能源問題的研究既從一元的經濟和個人方面進行研究,也從多元的社會、文化和環境方面進行研究,主要集中於新能源和能源的能效議題的研究。例如,社區及其居民對於在其附近修建新能源設施態度的鄰避效應、能源消費和節能問題、能源充足性問題。對於節能政策的信息和金錢這兩個主要工具的研究,比標準的技術經濟政策的分析假設更為複雜、更多維度,結果表明金錢不是節能的唯一動機。
美國學者戴維·古德斯坦和麥可·英特裡利蓋託從交叉學科( 特別是自然科學和經濟學的交叉) 視角研究錯綜複雜的氣候變化與能源問題,認為問題的解決必須依靠環境科學的發展、進一步整合自然科學和經濟學這兩門學科,倡導通過進一步的國際重大合作,在發展新能源、建立穩定的能源體系、發展替代能源等領域系統地實現科技突破,以此來滿足世界日益增長的能源需求。能源網際網路能夠通過為( 清潔) 能源的開發、輸送、使用搭建基於網際網路的系統性平臺,推動相關學科理論、方法、技術和成果的集成性運 用,實 現 市 場 基 ( market -based) 的能源治理和可持續能源未來的願景。
古羅 馬 皇 帝 優 士 丁 尼 欽 定 教 科 書《法 學 總論———法學階梯》將法學定義為「關於正義和非正義的科學」,而「正義是讓每個人獲得他應該得到的利益這種堅定而恆久的理想和追求」。能源( 物品)的兼具社會和經濟屬性,能源活動的重大生態環境影響,決定了以能源活動中利益配置為研究內容的能源法學的基本定位應該是交叉學科和綜合學科。了解、學習和研究能源法學,需要具有紮實的法學基本理論知識和一定的經濟學、管理學及相關的自然科學( 例如環境科學、生態學和氣候變化科學等) 知識; 其中,能源技術( 主要是能源生產、供應、輸送、配送和消費的工序或者流程) 以及相關管理方面的知識,非常重要。只有這樣,能源法的理論、原則、規則、規範和制度才能夠儘量避免出現科技盲、經濟盲的問題,從而助推實現能源配置的社會正義,通過符合經濟規律的能源活動更好地服務經濟發展,通過符合生態的能源活動更好地促進生態文明。
多學科、跨學科研究能源問題的現象,從唯物主義的立場來看,是客觀決定主觀、主觀反作用於客觀,是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上層建築反作用於經濟基礎在能源領域的必然反映。「生活之要」決定了能源( 物品) 具有社會屬性,「生產之基」決定了能源( 物品) 具有經濟屬性,能源活動「對生態環境的重大不利影響」決定了解決能源問題還必須立足於生態考量。因此,能源問題不是任何一個單一學科所能解決的問題,不僅需要來自不同學科的不同視角、不同方法的單項性研究,而且需要跨學科的綜合性、集成方法的整體性研究。
能源的「生活之要、生產之基」的基礎性地位,決定了能源( 物品) 不僅具有社會屬性,而且還具有經濟屬性。國家層面能源問題的核心是能源供應安全。能源供應安全問題肇始於一戰前的軍備競賽,經過 1956 年的蘇伊士運河禁運危機,在 20 世紀 70年代第一次石油危機後正式形成了事關國家安全的能源供應安全問題。第一次石油危機以及 2020 年3 - 4 月期間的國際石油價格劇烈波動表明,如果不存在國際政治博弈和市場的( 國際) 壟斷這兩個關鍵因素,合理的、可承受價格下的能源( 特別是石油和天然氣) 是完全能夠滿足消費需求的。基於對能源活動是人類活動溫室氣體排放的主體貢獻者的科學認知產生了節能減排問題,要求能源供應安全問題的解決方案必須立足於符合可持續發展理念和原則的生態環境考量而進行設計。能源供應安全和節能減排是當代能源問題的兩個核心議題。由於能源問題包括或者涉及許多國際共同關切事項,當代世界能源問題的外延需要立足於基於國家主權的國家能源安全以及國際社會的能源共同關切事項,從全球和國際層面予以界定。中國不僅是最大的發展中國家、世界新興經濟體、溫室氣體排放國,而且是最大的能源生產國、消費國之一。基於其自身能源稟賦狀況,中國當代能源問題必須以能源安全為基點,涵蓋能效、能源結構、生態環境、能源體制等主要問題。不同學科、不同視角、不同方法的複合性「能源問題」研究有利於更全面地認識能源問題,促使能源問題研究在科學研究方法論的指導下,集成性地運用多種方法,通過交叉學科和跨學科研究,儘可能使解決方案更具科學性、綜合性、整體性、規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