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之所以為人,不僅僅是因為人有智慧,還因為人具有能動意識,明白自己什麼事是可以做得,什麼事是不可以做的。只有動物才會憑本能生存,人是社會的產物。偏偏就是如此「高級」的人類,常常做出令人髮指的醜惡行徑來,比如「食人魔」張永明,這個在2012年被宣判死刑的惡魔,前後在村子裡連殺20多人做臘肉,還將受害者當鴕鳥肉出售,為什麼他活得像魔鬼一樣?一起來看看。
他出生在晉城鎮的南門村,他的父母已經生育了3個孩子,張永明排行老四,年齡偏小但並不得寵。他的母親崇尚暴力,不管孩子們做得對與錯,都會換來一頓莫名其妙的暴打。根據當地村民回憶,這位不稱職的母親甚至把自家的二兒媳給打跑了。同樣有問題的還有張永明的二哥,他曾經因為口角差點把別人的頭砍下來,這一家人的暴力基因真讓人不寒而慄。或許張永明就是在這樣惡劣的家庭環境中漸漸迷失了自己。
不知道從多久開始,鎮上的居民就會無緣無故的消失,並且大部分失蹤的都是青少年,不分男女。有的家長認為是自家的孩子過於叛逆,青春期想法多,說不定就是為了不讀書出去打工,等不了一兩月就會回家。他們想錯了,失蹤的20餘人都成為了張永明的下酒菜。他先是把人的肉大塊大塊的卸下來,餓了就吃,吃不完就做成臘肉或者泡成酒來喝。實在吃不完的還會拿去市場上賣,謊稱是鴕鳥肉。
從來沒有村民發現張永明的異常,他雖然性格孤僻,不喜歡和大傢伙打交道,但看著還是個好人。誰知道背地裡張永明是個殺人惡魔,警方也沒想到這名殺人兇手居然這麼殘忍,連環作案加上五馬分屍,他內心對於生命就沒有半點的在乎嗎?是的,法庭上張永明也從沒感到後悔,他連害怕的眼淚都沒有落一滴。
他只是平靜地看著法官,希望對方能夠給自己一個痛快,一走了之。他說自己可能沉溺於殺人分屍的快感中,慢慢就無法自拔。或許他也不想殺人,但人格已經分裂,他不知道自己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最後才釀成大禍。
假如張永明能夠幸福成長,出現心理問題後得到救治,可能20餘條鮮活的生命不會離我們而去,大家說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