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放
某
採購代理機構組織的一個物業項目招標因有效投標不足三家廢標後,遭到了供應商Q公司的質疑。其後,Q公司因為對質疑答覆不滿意,又向當地財政部門提起了投訴。
Q公司投訴的問題主要有四個方面:一是
採購代理機構未將質疑回復書面通知其他供應商;二是採購代理機構未按要求宣讀價格折扣申明;三是
評標委員會的組成不合法;四是此次採購不應廢標。
當地財政部門受理投訴後,查明的情況如下:
一、對於Q公司提出的質疑,採購代理機構只是對Q公司進行了書面答覆,未將書面答覆通知本項目的其他有關供應商。
二、採購代理機構完全按照Q公司投標文件《開標一覽表》的總報價進行唱標,Q公司的《開標一覽表》中沒有價格折扣申明內容。該項目的《唱標記錄表》經過了Q公司授權代表的籤名確認。Q公司投標文件(價格部分)第7頁中的"折扣申明"內容為"假如我公司中標,年度物業管理費用按中標價下調到×××萬元/年",該"折扣申明"報價與Q公司的《開標一覽表》首頁的總報價不一致。Q公司投標文件(價格部分)中有3份不同的報價,分別出現在不同的頁碼裡。
三、關於本項目
評標委員會的組成問題,Q公司在提起投訴之前並沒有向採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因此本項投訴無效。
四、關於本次招標採購廢標結果的認定問題,根據採購代理機構的陳述,該項目在評標時,5位評委只到場4位,另外一位一直未到,電話也聯繫不上。到場的4位評委經過初步審查,認為實質性響應招標文件的投標人不足三家,按照《
政府採購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應予廢標,採購代理機構已按要求發布廢標公告。
當地財政部門最終認定:採購代理機構在答覆質疑時,回復程序未能嚴格執行《
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三條的規定,責令其改正,將書面質疑回復抄送其他有關供應商;採購代理機構按照Q公司《開標一覽表》中的總報價進行唱標,符合《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採購代理機構在評標委員會缺一人的情況下,未能及時採取補救措施,仍然繼續組織評標,不符合《政府採購法》的有關規定,責令其限期改正,並對其提出整改要求,今後必須嚴格按照法定程序組織採購活動;根據《專家覆審意見書》,本項目維持廢標不變。
問題:1.採購代理機構在答覆質疑時應注意哪些問題?
2.採購代理機構在唱標時應如何處理供應商的報價問題?
3.評標時遇到專家臨時缺席,採購代理機構該怎樣應對?
專家點評
根據《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三條和第五十四條的規定,採購代理機構答覆質疑時應書面通知其他有關供應商。上述案例中,採購代理機構未將書面答覆通知其他有關供應商,其做法顯然不符合法律規定。在今後操作項目時,採購代理機構相關負責人應該注意這一問題。
在採購實踐中,很多採購代理機構都會在招標文件中要求投標人提供《開標一覽表》,唱標時只唱《開標一覽表》。這樣的規定和做法可以提高採購效率,值得提倡。招標文件明確了唱標內容,而投標人又沒有在《開標一覽表》中寫明價格折扣申明內容,採購代理機構不予唱出合理合法。再加上投標人的授權代表籤字確認了"唱標記錄",更能說明投標人對採購代理機構唱標內容的認可。
結合本案例,為了杜絕唱標失誤和避免投標人事後就唱標的準確性提出異議,建議採購代理機構在唱標後都要設定投標人籤字確認這個環節。
值得一提的還有,對於投標人提出的類似"假如我公司中標,將給予怎樣的折扣"的聲明,採購代理機構應該不予認可。在採購活動中,供應商的投標報價應該是確定的、惟一的,絕不能設定附加條件。這種有選擇的報價不僅會給開標工作帶來麻煩,而且會影響採購結果。採購代理機構在製作招標文件以及設計《開標一覽表》時,都應該考慮到可能出現的這些情況,並在招標文件中進行相應的禁止性規定。
透過上述案例,值得注意的還有,採購代理機構在組織評標的過程中,難免會遇到專家臨時缺席的情況。此時,採購代理機構只能補充抽取專家後再組織評標,絕不能在評標專家人數不足的情況下繼續組織評標,那樣做雖然動機是為了提高採購效率和採購活動的成功率,但只會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法規連結
《政府採購法》
第三十六條 在招標採購中,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廢標:
(一)符合專業條件的供應商或者對招標文件作實質響應的供應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現影響採購公正的違法、違規行為的;
(四)因重大變故,採購任務取消的。
第五十一條 供應商對政府採購活動事項有疑問的,可以向採購人提出詢問,採購人應當及時作出答覆,但答覆的內容不得涉及商業秘密。
第五十二條 供應商認為採購文件、採購過程和中標、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採購人提出質疑。
第五十三條 採購人應當在收到供應商的書面質疑後七個工作日內作出答覆,並以書面形式通知質疑供應商和其他有關供應商,但答覆的內容不得涉及商業秘密。
第五十四條 採購人委託採購代理機構採購的,供應商可以向採購代理機構提出詢問或者質疑,採購代理機構應當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三條的規定就採購人委託授權範圍內的事項作出答覆。
《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
第四十一條 開標時,投標文件中開標一覽表(報價表)內容與投標文件中明細表內容不一致的,以開標一覽表(報價表)為準。
投標文件的大寫金額和小寫金額不一致的,以大寫金額為準;總價金額與按單價匯總金額不一致的,以單價金額計算結果為準;單價金額小數點有明顯錯位的,應以總價為準,並修改單價;對不同文字文本投標文件的解釋發生異議的,以中文文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