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欺凌指在校園內外學生間一方(個體或群體)單次或多次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另一方(個體或群體)身體和心理傷害、財產損失或精神損害等的事件。
一般符合有意傷害性、力量的不均衡性和重複發生性等特點即可判斷發生了校園欺凌。校園欺凌可以分為以下幾種形式:軀體欺凌是指毆打、踢、推搡等對同伴造成身體傷害的行為;言語欺凌是指辱罵、嘲弄、給同伴起外號等行為;關係欺凌是指通過社會排斥和散播謠言破壞同伴人際關係的行為。
中小學校園欺凌問題現狀
為了解我省中小學校園欺凌問題現狀,山東省校園欺凌防治研究中心隨機抽取我省某市多所小學、初中和高中學生七萬餘人進行問卷調查,調查結果顯示,在中小學中,軀體欺凌的發生率為1.5%,關係欺凌的發生率為5.3%,言語欺凌的發生率為10.6%。其中,中小學言語欺凌問題較為嚴重,需要重點關注6年級和9年級等畢業年級學生受到的各類欺凌問題。做出校園欺凌行為學生的比例為3.4%,隨著年級的增長,做出校園欺凌行為學生的比例存在著增加的趨勢。此外,其中做出軀體欺凌行為學生的比例為0.5%,做出關係欺凌學生的比率為1.2%,做出言語欺凌行為學生的比率為3.0%。
中小學校園欺凌的危害
調查研究還發現:受到校園欺凌會給學生的心理健康、學習造成嚴重的負面影響。受到軀體欺凌、言語欺凌和關係欺凌學生的心理健康狀況較差,焦慮、抑鬱等內化問題和衝動、攻擊等外化問題較多。受到欺凌和做出欺凌學生做出離家出走或自殺等高風險行為的可能性較高。受到校園欺凌的學生中,成績等級為差的學生佔比較高;是否做出校園欺凌與其學習成績無顯著關聯。即學習成績較差的學生更容易成為校園欺凌事件的受害者,但是無論學習成績如何,都可能做出校園欺凌行為。因此,校園欺凌事件中的幹預對象應該包括受欺凌者和欺凌者,而幹預的重點不僅僅包括對欺凌者不良行為的矯正、對受欺凌者的心理輔導,還包括對欺凌者和受欺凌者之間關係的調節、恢復和正常化交往。
供稿 | 學校安全管理處
青島市教育局政務新媒體「青島市教育局」
【來源:青島市教育局】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郵箱地址:newmedia@xxc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