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嘴巴、咬後背、捶肚子……保姆因涉嫌長期虐待85歲高齡老人,被以虐待被看護人罪提起公訴。9月17日下午,該案在北京豐臺法院開庭審理。
庭審中,法官問保姆:公訴人指控你多次毆打被看護人劉某某,造成劉某某輕微傷,這個事實你有意見嗎?
保姆:我有意見,我沒有打過,從來沒打過。平時只拍拍手臂,拍拍大腿,活動活動。
保姆堅稱自己並非故意毆打老人,「只是為他舒筋活血,鬧著玩的而已」。
01.
據了解,劉先生的父親今年85歲,患有老年痴呆,行動不便。為了方便照顧,他僱傭了張某到家中擔任保姆工作。
2020年5月至6月,張某在劉家任職期間,多次毆打被看護人,後被民警查獲。經鑑定,被看護人的損傷程度為輕微傷。
9月17日14時,今年56歲的張某身著白色隔離服被帶上法庭。庭上她雖表示認罪認罰,但卻堅稱自己並非故意毆打老人,只是在日常照顧過程中,幫助他進行「舒筋活血」的康復動作,還有的時候,僅是二人之間「鬧著玩兒」而已。
「我敢說我平時對老人,比他的兒女都孝順,我還想著為他養老送終呢……」
在庭審上,保姆說完這句話,護目鏡上湧起一層霧氣,聲音哽咽。
似乎這一切,都如她說的只是「舒筋活血」。
02.
「那你知道劉先生在家中安有監控攝像,把你的行為都被拍下來了嗎?」
當保姆聽到這句話這一刻立即停止了哭泣。
隨後,法庭播放了幾段劉先生家中的錄像。
據統計,被記錄下來的張某毆打老人的畫面共有11次。經鑑定,老人頭部、胸口、手臂均受不同程度損傷,程度為輕微傷。
最後當面對監控視頻,她才承認了毆打行為,並表示後悔。
公訴機關認為,保姆張某多次對老年人實施長期虐待,並致其構成輕微傷,屬於刑法規定中的犯罪情節惡劣。該案犯罪事實清楚、審理的證據充分,應當予以嚴懲。
03.
知乎上有個提問:
8,616 人贊同了該回答:真正想對父母好,不想親不在了後悔,我就四個字:別怕麻煩。
曾幾何時,我們以為父母永遠不會變老,但好像就那麼一個轉身,他們老了,變的比原先要更愛嘮叨,希望我們多陪伴。
曾經對我們「百般挑剔」的他們突然對我們變得寬容,而他們對我們唯一的要求,就是常回家看看。
「老有所依、老有所樂」幾乎是每個人的心願,對於大部分老年人而言,子女的陪伴比金錢更為重要,作為子女應儘量多陪伴家裡的老人,讓他們缺失的感情不再空白,老年生活不再孤獨。
我們總說「來日方長」,現在好好打拼,以後多的是時間陪伴父母。
但是,有沒有認真想過,我們到底還能陪父母多久?
有一本書,書名就給出了答案:
《別以為還有20年,你跟父母相處的時間其實只剩下55天》
假若父母現在60歲,以平均壽命80年計算,餘下壽命只有20年。如果一天可見面11小時,以數學公式計算:
20年 *(26天 * 2小時 + 2天 * 7小時)= 1320小時 = 55天
一個驚人的現實:大部分人,這一生與父母相處的時間,只有55天!
原來,我們與父母之間的相處時間,真的是用生命在支撐著。
日子可以計算,但父母給我們的愛,卻從來不需要計算。
55天,短短兩個月,竟然就是我們所謂的「來日方長」。
父母是我們最親的人,是在外面漂泊時的牽掛。
工作上的不快,使我們減少了對父母的關心呵護。
生活的壓力使我們忽略了父母年輕時對我們的付出。
或許,你早已忘了多久沒有給父母一句問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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