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在古代欽差是為皇帝辦事的,在不同的崗位上,怎樣對欽差稱呼呢?
除頒布詔書的欽差稱為詔使,祭告嶽鎮海續、帝王陵寢、先師闕裡的欽差稱為祭告使外,對清代的其他臨時性欽差沒有專門的稱呼,但對欽差的稱呼,仍有跡可循。對臨時性欽差的稱呼,大致可以分為兩種:
民間對鐵差的稱呼,多是沿用清代以前對欽差的稱呼。清代的考據學盛行,清人喜歡考證各種名物制度的源流,或簡單指明名物制度的出處,或詳述名物制度的流變。如清人除了考證各種典籍中的名物制度外,還考證各種方言俗語。翟灝的《通俗編》和梁章矩的《稱謂錄》,是兩種較著名的名物制度的考證專著。鄭珍的《親屬記》則專門討論有關親屬的各種稱謂。梁同書的《直語補證》、唐訓方的《裡語徵實》多討論俗語。顧炎武的《日知錄》、趙翼的《咳餘叢考》也收錄不少討論名物制度的文章。清代其他書籍中關於名物制度的考證文字,比比皆是。
對欽差稱謂的各種考證,自然也在清代學者的視野中。厲荃輯錄的《事物異名錄》收錄了對飲差的種稱謂;而梁章矩列舉了對欽差的種稱呼,先列舉欽差稱呼,後註明一條或多條出處。正使、副使。正使、副使之分,普遍地出現在前往外國辦事之欽差上。在冊封、祭祀朝鮮、安南(越南)、琉球國王等時,所派遣的欽差有正使、副使之分。如順治二年(十一月,冊封李漠為朝鮮國王世子,以內翰林弘文院大學士祁充格為正使,以禮部郎中朱世起、戶部主事顧爾馬渾為副使;乾隆五一年七月,朝鮮國世子李瞎病故,以工部侍郎蘇凌阿為正使,以內閣學士瑞保為副使,馳釋前往致祭。
康熙五十八年二月,以內閣中書鄧廷插為正使,以翰林院編修成文為副使,諭祭故安南國王黎維正,並封嗣子黎維掏為安南國王。乾隆二十年五月,以翰林院侍講全魁為正使,翰林院編修周煌為副使,冊封琉球國王。光緒二年(,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擬定《出使章程》,在出使大臣之外,又設副使一名。實際上,不僅清朝派往外國的使節有正使、副使之分,朝鮮、安南(越南、琉球、暹羅等國派往中國的使節也有正使、副使之分。由此可見,在外交關係中使用正使、副使名稱,是當時的通行做法。
此外,達賴喇嘛、班禪、蒙古諸部向清朝中央政府進貢,所派遣的人員中也有正使、副使名目。乾隆十六年(四月,四川總督策榜等奏:「向例達賴喇嘛進貢正副使,俱達賴嘛派遣。自郡王頗羅顏以來,遂以正使為達賴喇嘛之貢使,副使為該郡王之貢使。今應照舊例,二使均歸達賴喇嘛派遣,其四喝隆等所進丹書克,即交該二使附奏。報聞。」另外,順治十四年清朝對抗多年的南明實際掌權者孫可望在湖南向清軍投誠,順治帝十分重視。十二月,特旨封孫可望為義王,同月以內翰林弘文院學士加一級麻勒吉為正使,禮部尚書兼內翰林秘書院學士仍在內院辦事加一級胡兆龍、禮部右侍郎加一級祁徹白為副使,齎冊印,專程前往湖南冊封孫可望為義王。
康熙三十六年三月,以理藩院主事保住為正使,以署主事薩哈連為副使,前往西藏,齎敕諭第巴。雍正七年四月,以兵部尚書查弼納為正使,以內大臣公倫布為副使,齎寧遠大將軍印並敕書一道,赴西安,授予川陝總督公嶽鍾琪。乾隆三年(正月,以侍郎阿克敦為正使,以御前三等待衛旺扎爾、乾清門頭等臺吉額默根為副使,前往準噶爾部,與鳴爾丹策零議定邊界。在國內前往各地辦事之欽差有正使副使之分。如嘉慶十三年二月,令光祿寺卿錢措—,浙江嘉興人、通政使司副使文孚—,滿洲鑲黃旗人,馳往山西審案。在山西太原府清徐縣亮城廟,從本職品級來看,錢偕為光祿寺卿,為從三品,文孚為通政司副使,為正四品錢措的品級比文孚的品級要高,故錢措之名排在文孚之前。
又道光七年八月,刑部尚書陳若霖、候補四品京堂姚祖同往湖北勘察水利,陳若霖之子陳景亮在為其編纂的年譜中這樣記載:「請訓陛辭,即同姚副使祖同」前往。陳康祺認為,在道光十八年的出差中,以湯金別為正使,以吳文鉻為副使。以上所舉三例,只有第一例是欽差自認為欽差有正使、副使之分,第二例、第三例是他人認為欽差有正使、副使之分。總的來說,在國內辦事的欽差,很少有正使、副使之分。
對臨時性欽差的研究存在不足,有進一步深入研究的空間,且對臨時性欽差的研究更能反映清代的變化,故本文研究臨時性欽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