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於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嚴峻形勢,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全省、全市疫情防控會議精神,規範藥品零售經營行為,推進疫情防控工作有效落實,濟寧市市場監管局就藥品零售環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印發相關工作通知,並向廣大消費者和藥店經營者發布疫情防控提示。
致疫情防控期間藥品消費者的一封信
廣大藥品消費者朋友們:
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處於防控的關鍵時期,近期國內多地相繼出現本土確診病例更為我們敲響了警鐘。特別是春節將至,務工返鄉、高校放假、旅遊度假、探親訪友等人流加速疊加,對疫情防控增加了許多複雜性和不確定性,感染風險增大,形勢變得極為嚴峻,廣大市民務必高度警惕。為避免再次出現 2020年春節時期疫情爆發情況,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在此提醒廣大藥品消費者朋友們務必做好以下事項:
一、減少外出和流動。目前在濟寧市生活居住的市民,要充分考慮外出時期人流量大、疫情傳播風險和感染機率增加的實際情況,儘可能不要外出,尤其是春節期間,沒有特殊原因不要外出。
二、儘量不聚集。近期,國內多地出現的本土確診病例多為聚集性疫情,大家要本著對自己負責、對家人負責、對社會負責的態度,少到人員密集場所,真正做到保證自己安全也保證他人的安全。
三、積極配合藥店落實防疫措施。人員進入藥店,必須佩戴口罩,必須進行體溫檢測,必須出示健康碼,嚴格按藥店要求有序排隊,自覺保持安全距離。
四、主動報備,配合管理。如有疫區旅居史或與相關人員密切接觸史,請及時告知藥店工作人員,並配合所在社區嚴格按要求做好隔離等相關工作。如果出現發熱、乏力、咳嗽等症狀,應做好防護儘快到定點醫院就醫,積極配合治療。如家中有來自疫區的人員,請積極做好報備工作。
五、配合藥店做好實名登記。疫情防控期間,各藥店將嚴格執行退燒、止咳藥銷售實名登記制度。請積極配合藥店做好藥品購買實名登記,提供身份證或醫保卡等有效身份證明原件。
六、注重健康監測。感覺發熱時要主動測量體溫,如果出現發熱(37.3℃)、咳嗽、氣促等症狀,應自覺避免接觸他人,佩戴好口罩後儘快到醫院發熱門診就診,千萬不能抱有僥倖心理耽誤治療。就診時不要乘坐公共運輸工具。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我們每個人都是防控鏈條上的參與者、行動者,容不得有絲毫懈怠。廣大藥品消費者朋友要本著對自己、對家人、對朋友、對社會負責任的態度,凝心聚力,眾志成城,共同攜手抗擊疫情,讓全市人民度過一個歡樂祥和的新春佳節。
濟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1月8日
致疫情防控期間廣大藥店經營者的一封信
全市廣大藥店經營者:
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處於防控的關鍵時期,近期國內多地相繼出現本土確診病例更為我們敲響了警鐘。廣大藥店經營者一定要牢記責任,認清防控形勢,增強風險意識,不斷加強對所有從業人員的管理教育,堅決杜絕麻痺思想和僥倖心理,切實做到疫情一天不解除,就一天不放鬆防控。為切實保障全市人民生命安全及身體健康,現就做好藥品零售環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示如下:
一、做好自身防護。每天按時對店內進行徹底消毒,員工必須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體溫檢測正常方可上崗。
二、加強宣傳教育。督促企業員工熟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具體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識的宣傳和防護事項,並在店面顯著位置進行張貼明示,做好對消費者的宣傳引導工作,避免造成市場恐慌。
三、嚴格顧客管控。對進店顧客要求其必須佩戴口罩,必須使用遠紅外電子檢測設備進行體溫檢測,必須查驗健康碼,提醒顧客在藥店內保持安全距離,對不執行要求人員要進行勸阻。
四、嚴格執行發熱病人登記報告處置流程。藥店發現購藥的發熱病人,要第一時間詳細詢問有無疫區旅居史或與相關人員密切接觸史並記錄,對無疫區旅居史或與相關人員密切接觸史的人員,督促其到發熱門診就診排查;對有疫區旅居史或與相關人員密切接觸史的人員,要立即向所在鄉鎮(街道)指揮部報告。
五、認真落實購藥實名登記制度。對退燒、止咳藥品購買者信息要嚴格按《關於疫情防控時期對藥店銷售發燒、咳嗽等藥品實行登記報告制度的通知》要求進行登記,要求用藥人提供身份證或醫保卡等有效身份證明原件,確保用藥人信息可追溯。同時要及時對藥品銷售登記信息進行匯總、留存,按規定上報。
六、嚴格處方藥管理。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等法律、法規。銷售處方藥必須憑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處方銷售。
七、落實法律責任。對於疫情防控期間,不認真落實上述相關措施規定的藥店,一律停業整頓,公開曝光,納入誠信體系,實施聯合懲戒;致使疫情擴散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濟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1月8日
來源:濟寧綜合廣播